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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婧小说:重组时光的艺术

2023-01-13 1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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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婧的小说和我们通常读到的小说不太一样,大都没有清晰的情节线索,也不追求表面的戏剧性。她的笔下经常写到雾,譬如《那只狗它要去安徽》一开篇就写雾,前面两段都跟雾有关,以雾的景观引出面目有点模糊的故事:“那天雾气浓重,笼住这个面目颓败的城市。我骑车去公司的路上,抬头看到这个城市的地标建筑。以高度和未来感的外观著称的高楼,它有一半,淹没在雾气当中。浓重的雾,让道边早春柔嫩的树木叶片的绿色变得浓郁。我缓慢地骑行,这一带,以宁夏路、江苏路为界,是我近四十年人生中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看到那栋淹没在雾中的建筑,我想起我和绿在其中度过的第一个夜晚,那房间,此时应该在雾中。如此想来,一切更不真实。”《一日与永恒》中也有这样的句子:“一切的预演发生在那个薄雾弥漫的清晨。” 朱婧小说中的雾并不单纯是一种景观描写,还具有象征和隐喻的意义。雾中风景,若隐若现,半虚半实,半真半假,半古典半现代,朦胧,暧昧,好像一切都说了,好像一切都没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处于一种临界状态。我想这种美学境界,并不是无意插柳的结果,作家的气质、文字与意念,共同营造出这样的审美氛围,其间依稀闪动李商隐与张爱玲的面影。她的笔下也不时飘过各种形状的云彩,从不同方向刮来不同力道的江南的风,真是像雾像云又像风,使得其作品显得灵动多变。

朱婧的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她对时间的敏感。小说《那只狗它要去安徽》我读过好几遍,这篇小说表面平静似水,水下却暗流汹涌。“我”和C君、绿和小艾两男两女,上演了一幕幕时光的戏剧。作家以文字重组了过往的时光。不妨看看作品中部分段落的首句:“时间再向前一些”,“是的,我们认识于十五年前”,“十五年后,我与绿在泰国餐厅再次相遇”,“我想起来,前几年的一个饭局”,“顺着时间往前推想,我忽略的许多细节,如今都透露出真相”,“我后来一直没结婚,这在很长的时间里给了小艾一种可以支配我的幻觉”,“十五年前,我在一个危险的路口。走过了那个路口,我知道我的人生将走向另一个阶段和风景”。精于算计的C君和小艾早早地结婚,自以为胜券在握。而“我”和小艾听从自己的内心,不被世俗所左右,顺其自然,就像在江边公园见到的那条狗一样,“只要它一直往前走,它总会到达一个地方,它在走的时候是不能知道的”。靠着内心中守护的那一缕微弱的光线,他们穿透了空间和岁月中的雾霭,坚信“这种朴素自然与现实世界建立通道的时候,它会以一种温和而理想的方式”。绿有这样的独白:“比起被不堪承受的关系打扰,如果我一个人生活得更好,那就一个人成为一个家庭吧。”这种独立自主的女性意识,和朱婧笔下经常写到的家庭女性相映成趣,也反映出作家对新的文化语境中的女性命运更具包容性的理解。

朱婧小说中经常写到一些人与一些事物的离去和邂逅,空间的距离成为时间变化的催化剂。《安第斯山的青蛙》中“我”与小仙女的分合,成了串联作品叙事的一条线索。“他们中间隔了十年的光阴,可他看她,依然如同当日一般。他所期待的,不过是如此这般:有朝一日,同她一起,内心坦荡地说一说心中所愿。”《一日与永恒》中丢失的两条小狗——小松和莫可,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穿梭而过的面孔,就像“我”无法忘记的小松的“奔跑的姿态和湿漉漉的眼神”,在时光的过滤下,沉淀为“我”对人生与爱的体悟。在《那般良夜》中,母亲悄无声息地在夜里离开,“母亲再回来是三个月以后,深秋的时候,风吹动落叶在地面沙沙的声响,在那个年纪的我心内也种下了类似愁绪的内容”。母亲的离开与回来,改变了时间的节奏,改变了所有关联者的生活方式与内心状态。母亲离开后三个月的状态,成为作品最大的留白。而叙事者“我”在做了母亲之后对母亲的理解,如同一道亮光,掀开了母亲内心的一角——“她已经没有办法按自己的愿望去做一个母亲”。

最后要说的是《譬若檐滴》,这篇小说的文字多为短句,典雅的古韵、古风扑面而来。院内的那株白玉兰,清扫院落的窦氏和亚芳的不同风格,“我”对窦氏的那种恍惚状态,本以为小说可能会写成一部聚焦暧昧情感的“新西厢记”,想不到,“我”最终选择了离开,远离“可以被标价,可以被交易”的外在的美,“去往一个更好的世界”追寻自己的理想。《经济学家的爱情》中的“他”计算精明,力图“以最小量化的支出得以最大量化的获取”,相遇就是交易。朱婧的小说有很大的包容性,善于理解人物的苦衷,但面对烟火弥漫的俗世,却有低调的持守和会心的分辨。“檐滴却在,似小狗的脚步”,声响微弱,但时光有痕。就这样,作家不急不躁,以充满抒情性和诗意的笔墨,浅斟低唱,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坦然地欣赏并书写人生沿途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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