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惽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日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注释
本文选自《吕氏春秋·慎大览》篇。察今:考察分析当代现实的情况(去制定法令制度)。
上:指君主:前“法”是动词,取法、效法。后“法”是名词,法令、法度。
东:指东夷,东方少数民族。夏:指华夏,中原各国。命:名,指事物的名称。
典:典章制度。
惽(mǐn):通“吻”。口惽即口音。愉:通“渝”,改变。
故:事。
要于时:与时代相合。要,合。
择:一作“释”。释,放弃,丢开。
阴:指日影、月影。
脟(luán):切成的肉块。
镬(huò):无足的鼎,古代煮肉的器具。
表:做标记。
暴:突然。益:溢出。
而:如。都舍:都市里的房子。
向:从前。
亏:通“诡”,异、不同。
寿民:长寿的人。
殇(shāng)子:未成年就夭折的孩子。
过务:错事。
众庶:众人。指百姓。庶,众。
期:期求。断:砍断东西。
镆铘(mò yé):又作“莫邪”,宝剑名,传说是干将所铸造的。
骥骜(jì áo):都是千里马。
遽(jù):马上,忽然。契:刻。
岂遽:相当于岂,难道。
任物:对待事物。
译文
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先王的法令?不是因为先王的法令不好,是因为无法效法它,先王的法令,经过了上世到了现在,人们或者增加它,或者减损它,怎么可能效法呢?即使没有人增加或减损,还是不能效法它。少数民族和中原的法令,古今的法令,言辞不同而内容也不相同、所以古代的名称和现在的说法也不一样,当今的法令也多不符合古代的法令。习俗不同的人民,和这种情况相似。人们的欲望相同,但做法不同。口音不同,说话相互听不懂,叫人不愉快,就像人们对舟车、衣冠、滋味、声色都有相同的要求,但是做出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人们都自以为是,以他人与自己不同的说法为非。天下的学者多能辩说,花言巧语,不追求实效,而追求相互诋毁,以取胜为目的。这样的话,先王的法令又怎么能效法?即使能够得到,还是不能效法。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时代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什么?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人,自己本来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明察现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现在是相通的,别人和自己也是相通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看到的推知未见到的。所以观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阳、月亮的运行,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水结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就知道一锅里的味道,全鼎中的调味。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设立标记。澭水突然上涨,楚国人不知道,顺着原来的标记在夜间渡水,结果淹死人的有一千多人,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样。以前他们设立标记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现在水位已经变化,水涨了很多,可是楚国人还是照着原来的标记渡水,这是他们惨败的原因。现在的国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像这样。他们的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令制度不适应了,但还在说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悖谬就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变貌,时代更迭,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比如好的医生,病症会变化很多,用药也要变化多。病症变了而药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现在也变成短命的人了。所以凡是做事情一定要依照法度去行动,变法的人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而峦化 如果惜得这个道理.那就没有错误的事了。
不敢议论法令的,是老百姓;死守成法的,是官吏;能顺应时势变法的,是贤能的君主。所以天下有七十一圣,他们的法令都不一样。不是故意不相同,而是时势不同的缘故。所以说,好剑要的是锋利,不必是莫邪的名称;好马要的是能行千里,而不是骥骜的名称。成就功名的人,就是先王的千里马。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上掉到水里,于是他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了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船已经动了,但剑没有动,像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国家也和这样一样。时代已经改变了,法令却不变。用这样的法令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困难吗!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有人正拉着一个婴儿,想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大声啼哭。旁人问他这么做的原因。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即使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他的孩子难道就一定擅长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一定会出错的。楚国的做法,和这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