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年代中,我写过一首小诗,名为“单相思”。诗是这样写的:世界上最好的爱情/是单相思/没有痛苦/可以绝对勇敢/被别人爱着/你不知别人是谁/爱着别人/你知道你自己/拿一把钥匙/打开我的单元房间。这首诗是为了追忆我平生第一次爱上一个女子的感觉。爱着那个女子的时候,我没有勇气给她说破。十多年后写这首诗,我的读者并不知道它的指向。而巧的是,我的一位老乡来西安做事时,来到我家,提到他买过那本诗集,竟然在买书时那女子也在场,他们站在路边读完了全部诗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问他:“×××读过之后说什么啦?”他说:“她笑了笑,一句话也没说。”我觉得很悲哀。这位老乡见我遗憾的样子,企图要安慰我:“她哪儿懂诗?倒是她抱着的那只猫说了一个字‘妙’!”他说完,“哈哈”地大笑起来,我也随之笑了。我一时的感觉里,她是理解了我的诗。也一定明白了这是为她而写的,但她已经早为人妻了,她的灵魂只能指使了猫来评说!
暗恋
我最早对她留意,应该追溯于在魁星楼上睡午觉。魁星楼在我们村的大场边,楼南边就是一直延伸到河堤的水稻田。两人多高的楼台上,四面来风,又没蚊子,凡是没结婚的人整个夏天的晚上和午休都睡在那里,村人叫“光棍儿”楼。这一个中午,吃过了午饭,我们去丹江玩儿了一会儿水,就爬上楼“呼呼”地睡着了。但一个鸟总在楼台边叫,我睁眼看看,就看见了她一边打着绒线衣一边从官路上走过去,绒线团却掉在地上,她弯下腰去捡,长长的腿蹬直着,臀部呈现出的是一个大的水蜜桃形。几乎她也是听到了鸟叫,弯下的身子将头仰起来,脖子细长长地勾勒出个柔和的线条。我的心“咯噔”地响了一下。我是确实听见了我心的响声,但我立即俯下头去,害怕让她看见了我正在看她。
从此,我就在乎起她了,常常就见到,见到就愉快。她与我不是一个姓氏,按村里辈分排起来,有错综复杂的关系,她是该叫我叔的。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是浑然不觉的愣小子,还嘲笑过她的皮肤黑,腮上有一颗麻点,可现在却发现她黑得耐看,有了那一颗麻点更耐看。我知道我是爱上她了,我也明白我与她绝不可能有什么结果。辈分异同,宗族有仇,而我家又沦落成人下之人,但我无法摆脱对她的暗恋。每天上工的铃响了,我站在门前的土涧上往小河里看,村里出工的人正从河上的列石上走过,我就看人群中有没有她。若是有她了,陡然地精神亢奋,马上也去上工,并会以极自然的方式凑在一块儿劳动,那一天就有使不完的劲儿,说不完的话,而且话能说得风趣幽默;若是人群里没有了她,我出工是出工了却怅然若丧,与谁也不说话,只觉得身子乏,打哈欠。
生产队办公室与她家近,每天晚上去办公室记工分,原来是要弟弟去的,但我总是争先恐后,谋的是能经过她家院门口。她家的门总是半开半闭,望进去,院内黑黝黝的,仅堂屋里有光,我很快就走过去,走过去了又故意寻个原因返回来,再走过去,希望她能从院门里出来。有一次她是出来了,但院门外左侧的厕所里咳嗽了一声,她的嫂子的脑袋冒出了厕所土墙,姑嫂俩就隔了土墙说话。我贼一样地逃走了,千声万声恨那嫂嫂。心里有了鬼,我是不敢进她家去的,怕她家的人,也怕她家的狗。等我回到家里,我憎恨自己的怯弱,发誓明日上工见到她了,一定要给她说破我的心思;可第二天见了面,话说得多,却只是兜圈儿,眼看着兜圈要兜到圈中了,一拐又说起不咸不淡的话。于是,那时我老希望真有童话里的所谓“隐身帽”,那样我就可以戴上去她家,坐在她的小屋炕沿上,摸摸她照脸的镜子,摸摸她枕过的枕头。甚至幻想我们已经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有了约会的暗号,我掷一颗小石子在她家院里,她就立即出来,我们到那水磨坊后的杨树林子里去……有一次,我和村里一个很蛮横的人在一起挖地,他说:“我恨不是旧社会哩!”我说:“为啥?”他说:“要是旧社会,我须抢了×××不可,做不成老婆,我也要强奸她!”我吃了一惊,原来他也想着她,但我恨死了这个人,我若能打过他,我会打得他趴在地上,扳了他的一嘴牙,让他的嘴变成屁眼儿的。
嫉妒
我已经感觉到她也喜欢我了,她的眼睫毛很长,对我笑的时候就眯了眼,黑黝黝的像一对毛毛虫。而且越来越大方,什么话我把她噎急了,就小孩子一样地叫喊“不么,不么”,拿了双拳头在我身上捶。
那一个晚上,生产队加班翻地,歇气儿时在地头上燃了一堆篝火,大家都围上去听三娃说古今。她原本和几个妇女去别处方便了,回来见这边热闹,说:“我也要听!”偏就挨着我和另一个人的中间往里插,像插楔子般地插坐进来了。我双手抱了膝盖,一动不动,半个身子却去感觉她。半个身子的血管全都活跃起来,跳得“咚咚”响。三娃说了一通古今,有人就让说“四硬”、“四软”、“四香”、“四臭”,还有“四难听”。这四溜句形象生动,但带点颜色。比如“四软”:新媳妇的舌头猪尿泡,火晶柿子女娃子腰。她就不好意思听下去,起身走了。她一走,三娃透漏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是她的父母为她在找婆家哩,而且已经从山外,即关中平原的某县来了一个青年相亲了。我神情自然落寞,回家后没有睡好。 第二天,我在荷花塘挖排水沟,看见一个黑红脸的小伙子也在塘边蹲着,观水里的游鱼,有人说那就是她家来的山外人。我走过去,问:“你是从山外来的?”他说:“嗯。你们这儿水真多。”我说:“听说了,女子嫁到山外,得尿三年黑水哩!”他说:“我们那儿能吃蒸馍!”我说:“蒸馍吃得你那么黑、那么瘦!?”他站起来要走,我不让他走,在排水沟里抓了一条黄鳝向他扔去,吓得他“哇哇”大叫。我就骂道:“你滚回山外去吧!”那么一个小男人,有什么地方比我好呢?他真的是来要把她娶走吗? 晚上,我又去记工分,她也在办公室,站在门口给我使眼色,她是从来没有这么个眼色的,我是那么驯服,竟乖乖地跟了她走。我们一直走到黑乎乎的戏楼前,那里有个辘轳,她立在辘轳的那边,我立在辘轳的这边。我盼望已久的时刻来临了,真想弯过身去拉拉她的手,但没出息的我浑身发抖,牙齿也“咯咯咯”地磕打。她说:“平叔,你冷啦?”我说:“不,不冷。”她扑哧地笑了,突然说:“我家来了个山外人,你知道不?”一提山外人,我就生气,闷了半会儿,说:“是那个黑赖薯?”黑赖薯是红薯的一种,颜色发黑,常被用来作践人的。她没有恼,说:“老鸦还笑猪黑呀,你觉得我去不去?”我那时竟蠢,毫无经验,一瞬间里被她证实了相亲的事令我冲动。如果不愿意,那人能在你家住这么多天吗?既然你是同意着要去了,你来给我说什么,是成心羞辱我吗?我硬硬地说:“那是你的事,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她久久地立在那里,没有说话,还蹬了一下辘轳,后来转身走了。我们在无人处单独的说话就这么短,又是这么不欢而散。 第一次的初恋,使我恋得头脑简单,像掮着竹竿进城门,只会横着,不会竖着。那晚分手后,我倒生气得不愿再见她,发誓不去想她。可是,不去想她,偏又想她,岂能不想她呢?我躺在牛头岭上的地里看云,猛地醒悟她能把这件事说给我,并且听了我的话生气而走,正是说明她心里还有着我呀!她或许面临两难,拿不定主意;或许是以此事来试探我爱的程度?我翻身坐起,决定着寻个机会再见她一面,我要勇敢地捅破这层纸呀!但是一连十多天,却再也没有见到她,我以为她是跟了那山外人走了,后来才知道她被抽调到生产大队文艺宣传队,早出晚归。文艺宣传队在西街的一座古庙里排演,我去了数次,每到庙后,听见庙里人声喧哗,就又怯于进去。那一个早晨,我是起床很早的,借口去荷花塘里给猪捞浮萍草,就坐在塘边的路上等她去庙里。她是出现了,但同她一起的还有两个人,我只好钻入荷塘,伏在那里,头上顶着一片枯荷叶,看着她从前边的路上走过。她的脚面黑黑的,穿着一双胶底浅鞋,走一条直线,轻盈而俊俏。不久,听三娃说,关中的那个黑小子回去了,原本十有八九的婚事不知怎么就又不行了。我听了甚为高兴,三娃那日是在猪圈里起粪的,我很卖力地帮了他一上午。
一个黄昏,是那种大而红的太阳落在山垭上,而红光又匆匆地灼蚀了我家厦子房土墙的黄昏。家里人都出去了,我一个人趴在卧屋炕沿上看《水浒传》。先是听得见细风把落叶和柴草吹得在院子里沙沙地响,后来就什么也听不到了,只是月夜里石秀提了刀在青石街上奔跑。倏忽,院门里响了一下,有人问:“人在没?”故意踏动着沉重的脚步就走进来,一直到了堂屋门口。书上的光线暗了一下。我仄了头从卧屋小门往外一看,竟然是她!立即欢喜起来,欢喜得手脚无措,给她取凳子,又要取壶倒水,过门槛时竟把脚趾头踢了一下。她说:“哟,我这么重要呀!”我说:“你第一回来嘛……”她说:“看什么书?贼把你偷了都不知道!”她手里拿着一块米饭的锅巴,嘴里还嚼着。我从炕上取了书给她看,她趴身子过来,她的头发毛哄哄地拂着了我的脸,我没有动。她把手中的锅巴喂给我,我小小咬了一口。我这时完全是在梦里,心跳得厉害,满脸通红,差一点在咬锅巴时咬向了她的嘴。但我又不敢,额头上鼻尖上都是汗。接着,一种离奇的事发生了。我似乎感觉我的灵魂从身子里脱离出来,悬在了半空。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我的身子开始忙乱地翻箱倒柜要给她找些可吃的东西,但堂屋没有;又搭了凳子从木梁上吊下的竹篓里拿柿饼柿皮。柿饼柿皮也没有了,我骂了一句馋嘴的弟弟,站住发了一下呆,小跑去厨房的筛子里抓了一把红薯片儿给了她。她不接,母亲就从院外抱了一大捆干包谷秸从门里挤进来了。她大声说:“婆,你让我叔趴在那里看书,要把眼睛看坏呢!” 我们的恋情,发展到此即是最高潮了。这是一开始就注定不能成功的恋爱,以后在苗沟水库工地上,恋情还在继续,但直至我离开农村来到西安读书。两个人的关系都没有说破。大学暑假探亲时仅仅在路上见过一面,她已经是别人的媳妇了,而且厮跟着她的侄女。我们只说过几句话,从此几十年没有遇见过。初恋常常是失败的,而事过境迁,把人性中的弱点转化成了一种审美,这就是初恋对于人到中年者的意义。每个人都要恋爱,每一本书里都写着爱情的故事,所以,我的这一段初恋并不足夸,我也不愿意将在乡下的5年写成苦难加爱情的内容。炫耀失败的恋爱是一个事业成功的人的话题。我或许有虚名,但我并未成功,我之所以记录着这件事,因为这段生活无法回避它。如今,或许我已经要老起来了,和我的孩子在一起,喜欢讲述往事。
70年代大兴着水利基本建设,丹凤县一举上马了三个大的水库工程。我没能去,因为我父亲的问题,已失掉了当民兵的资格,而后生产队劳力紧张,也抗拒着完成上边分配的名额,我只能窝在村里。没有了活跃的年轻人,更没有了我暗恋的人,每日同老弱病残们在田地里劳动。我的生活无聊苦闷,常常一整天里不说一句话。我就谋算着一定得去水库工地了!当比我小几岁的堂弟从工地回来取粮时,他讲了许许多多工地上热闹的事。比如宿舍的油毛毡棚是如何搭在沟底的;下雨天山坡上滚下石头,怎样把棚顶砸出一个洞来;几十人的大灶又怎样让不会做饭的人做饭;晚上的大探照灯照在坝基上一队一队比赛着打夯;而5天一次的文艺晚会一直从晚上演到夜里两点……我没有问那个她在没在水库,晚会上表演的是什么节目,我极想把心里的喜悦说给他,让他将一份喜悦扩大成两份喜悦。可他是长嘴男,我忍住了,没有对他说。堂弟却提供了新的情报:各生产队都没按要求上足劳力,所以若去工地,工地上一定会接纳的。另外,工地指挥部的人到棣花民工连来希望推荐一名能写字的人去做宣传员,大伙儿没有字写得好的,有人提到了我……我不做声了,第二天找到了队长,提出去水库工地,队长不允许。又过了两天,天下起大雨,不能出工,又没处去串门,抱着头睡了一会儿,闷得要命,我就装了一口袋包谷糁,对父母说我要去水库呀!父母还没反应过来,我已出了门,一个人戴一顶破得没了帽沿的草帽走了。我好犟,好像与什么人赌气一样,全然没有考虑后果:工地上肯不肯接纳?队长会不会惩罚?父母又如何想呢? 我赶到了工地,民工午休起来快要开下午工了,但我还没有吃饭。堂弟领我去见了棣花民工连的负责人,又领我去灶上问还有没有剩饭?正好剩着一盆子糊汤面,我就在那里吃了三碗。民工连负责人问:“饱了没?”我说:“饱了。”他说我估摸你也该饱了!下午你就得掮石头呀,要不晚饭就没你的了!我点着头,去库房领取了劳动工具。工地上的规定是,每人每天必须从河滩或采石场掮三方石头到大坝上,方可以记一个10分工,然后在灶上吃饭——在灶上吃饭,国家给每人每月补贴15斤白面。我掮了一下午石头,累得黑水汗流,但我掮的不足一方,收工的号角一响,我坐在河滩里,浑身散架一般。贾塬村的高启对我说:“我考你个问题,世上啥最沉?”高启是个政治人才,在村时就和我的那个本族的哥争夺民兵连长的职务,两个人闹得水火不容。我说:“过秤的锤,棉花里的水,你的心,我的腿。”高启哈哈大笑,却说:“你的腿?就那麻杆子腿?”我说:“我这腿实在沉重得抬不起来啦!”晚上,我和堂弟搭铺睡在油毛毡工棚里。一夜风声雨声,声声烦心,我想这样下去我怕是不行的,我并不是冲着掮石头来的,我为的是能去指挥部搞宣传呀!第二天,堂弟就把我来了的消息告诉了指挥部宣传干事福印,然后就要我到指挥部门前那儿溜达着。我依计行事,在指挥部门口转了两圈,就伸了脖子看别人下棋。我爱下棋,观棋不语是不可能的,眼瞧着红方架了炮,准备跳马逼宫,黑方竟还只攻一个小卒,我就蹲下去替他走了一步,不想肩头上被重重地拍了一掌。扭过头来,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人,四方脸,红卫服,我说:“走得不对?”那人说:“你是不是叫贾平娃?”我的大名叫贾李平,是纪念在金盆村李家大院出生的。但乡下呼孩子爱挂一个字而加个娃的口语,我就一直被人叫小名叫到了十八九岁。我说:“嗯。”那人又说:“你写过大字?”我说:“在学校写过大字报,也写标语横幅。”那人拿眼睛久久地看着我,他一定怀疑我的回答,我又瘦又小,形象委琐。这时候,我的心还牵挂着汉楚河上,红方果然逼宫,黑方护士,黑方是不应该护士的,得紧急出将。我嘟囔了一句:“臭棋!”看见了不远处堂弟在给我使眼神,才猛地明白了站在面前的这个人可能是指挥部的,立即又说道:“我搭梯子在商镇街道的墙上写过斗大的标语哩!”那人说:“明早你到指挥部来吧,我叫张福印。” 第二天,我到了指挥部,福印和安付在那里油印一份苗沟水库的工地战报,还有两个人坐在椅子上抽烟。整整的一天,我写下了无数的标语。福印陪着那个矮胖子领导,后来知道叫李治文,来工地看我写字,他们也惊奇我字写得这么好。我倒张狂了,说:“作文比字好!”他们就笑了,说:“今天起你就是指挥部的人啦!”在指挥部一天可以记8分工,近乎我在村里劳动一天的三倍工分,而且还可以拿到每月两元钱的补贴费,这是民工连的人享受不到的。如此的好事降临于我,我一个人跑到河滩的一处深水潭里去游泳,脱得精精光光,大呼小叫。我发誓要保住这份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一定要让指挥部的所有领导满意,长久地留用我。我游泳的深水潭在工地的下河滩,晚饭后并没有人来这里,但偏偏我暗恋着的人出现了。我正从水里钻出脑袋,就看见了她从远处走过来。我“啊”了一声,立即潜下水去,因为我是赤身裸体的。当她已经走过了水潭,我穿上了衣服在后边叫:“喂!喂——!”她怔了一下,一下子跑过来,说:“听说你来了,可就是不见你,你到指挥部去啦?”我说:“下午才算正式去的。”她是比在村里时又有些黑了,但脸庞更加有轮廓,还新洗了头,头发蓬松光亮。她本是要去河下游那户人家里借东西的,突然决定不去了,领我返回,去了她们的宿舍。 原来她和一帮年轻的女子住在离我们工棚较远的一户山民家。我们一进去,大家就都看我,我经不起这么多女子的目光,一时窘得耳脸通红。耳脸一红,她们就怀疑上我了,目光顿时异样。她说:“这是我叔,我把他叫叔哩!”大家说:“是吗?这么小的叔!”她说:“小叔。”她们说:“小叔?你这小叔如果再能高一头,就是个好叔啦!”“嗯,嘴大,嘴大吃四方,只是嘴唇厚了些。”“身体还好嘛!”她们嘻嘻哈哈作践我,然后就往外走,还说:“走呀走呀,咱们出去吧!”竟还拉闭了门。但她还是把门拉开,又开了窗子,坐下说:“她们胡扯!”我拿了眼睛开始大胆地看她了,她的目光先是迎着,后来眼里满含了笑意,终于不好意思,做个鬼脸,俯身往大的木板床上爬,要去取放在窗台上的核桃。她爬动如兔子,两只脚乍起,而一只鞋就掉下去,赤着弓弓的脚背和染着红颜色趾甲的脚趾头。那时候女孩子用指甲花捣碎了染指甲,但一般染手指甲,染脚趾甲的我仅见到她。我又“嗡”地一下要迷糊了,耳根下觉得麻痒,用牙咬舌头,伸手过去要捏一下那脚,但手伸出了并没有落下,一只狗悄无声息地坐在门口,它叫了一声:“汪!”把我吓得坐在那里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