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岚,1991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97年毕业于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美国《侨报》、腾讯·大家及《花城》“域外视角”专栏撰稿人,出版小说集《离岸流》,随笔集《美国不再伟大?》,诗集《闪存的冰》,翻译作品《普拉斯书信集》等。曾获2016年腾讯·大家“年度作家”奖,首届纽约法拉盛诗歌节奖项。现居美国。
“写作给我带来的是唤醒”
记者:从第一本小说集《离岸流》到最新小说集《海中白象》今年出版,我们在各大期刊、网站、新媒体平台上频繁看到凌岚这个名字,您写专栏,写小说,也开始写诗。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又开始写作了呢?
凌 岚:我在2010年时跟着家里人海归回到北京,那时感觉像人生轮回。出去和回来的变化,青年和中年的时间差,让我特别想写作。在这之前的近二十年里,我可以说是一个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在美国读了商学位,做了十几年无关文学的公司白领;回到北京,我的象形文字的内里就显性了。这种来回横跳,让我很激动,一激动就想写作。那时写的是财经评论、博客、专栏随笔,后来又给香港中文大学的国际诗歌节译过诗。我写作的时候,比做任何别的事都要快乐,这大概就是真爱。
比较而言,写专栏和评论稍微容易一点,写小说不容易。能在中年回到母语中,自由地写作,是我人生的福分。我对每一个愿意读我的文字的读者都充满感激。写作之不易,使我自己很难有轻松感。写得好的话,担心下一篇是不是能维持水准,写得不顺则更担心能否完成,如履薄冰。
记者:同样生活在美国的作家张惠雯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小说家,在最近的访谈中她坦言,当她写作不顺的时候,会去读一些语言特别出色的小说,因为她觉得“‘临时’地困扰一个短篇小说家的通常不是情节设置或结构什么的大问题,而是语感的凝滞,这有点儿像写诗”。这个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更新了我的认知,所以比较好奇,您怎么处理写作不顺的问题?
凌 岚:小说写作不顺的原因可能很多,语言是其中之一。其他的原因可能是素材不够,叙述视角出问题。阅读会带来突破,读诗和经典小说会有易于解决难题,看电影甚至朋友聊天等都可能会带来灵感,而非文学类的活动。但停笔不能太久,讲故事的冲动也就是那口活气不能断,断了以后很难续上。之前余华不是说过,写的过程中生一场感冒都可能断了文气。我同意惠雯的说法,写得不顺,或者语感不对,解决办法是读经典以及当代作品。
记者:写作给您带来了什么?对您的生活是否有影响?
凌 岚: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这句话也适用于写作,未经过写作的生活会被迅速湮没,被人遗忘。写作给我带来的是唤醒,是对遗忘的抗争,在痛苦中找到诗意,在悔恨中寻求和解。当然也有负面影响,写作对生活的负面影响是久坐后体重增加,码字时不修边幅,有时会疯疯癫癫。
“谁能在皇后区过得很好?”
记者:在您的小说里,我们读到了很多移民美国华人的故事,看到光怪陆离的美国梦背后华人的真实生存境遇。“移民他乡极有可能是一个耗费财力的生命的奢侈品,徒然一梦。谁能在皇后区过得很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悟?
凌 岚:“谁能在皇后区过得很好?”是一句追问。生命有限,年富力强的红利之年就那么一些年。你选了做这个就不能做那个,换句话说,选择是有代价的,经济学上叫“机会成本”。美国佛罗斯特写过一首《未行之路》:“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人意识到“从此决定一生”时,通常会有惊心之感,比如《海中白象》中决定移民而不是在经济起飞之初留在国内发展,比如《烟花冷》中在失业时匆忙决定堕胎而失掉的孩子,都属于未行之路。人生常常是盲目的单行道,跌跌撞撞走过来,等你看清了,人生也过完了。《海中白象》这个名字就是这个意思,有点浪漫,实则幻灭。
记者:无论是偷渡过去的社会底层(《海中白象》《烟花冷》《桃花的石头》),还是名校毕业的中产阶级(《萍聚》《啊新泽西!》《带雀斑的鹦鹉螺》),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大都会面临身份焦虑,假结婚、签证、绿卡……关于身份认同,您怎么看?
凌 岚:签证、绿卡、“黑下来”(即非法移民)这些话题,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十年谈论的最多的东西。它们代表跨境后国家强加在移民身上的合法性,合法身份缺失带来的焦虑感,这些不走出国门恐怕不能完全理解。但在国内也有类似的身份焦虑啊,比如户口。身份意识,也是近些年来伴随多元社会思潮而被强调的,是个体的一部分。写移民的生活,很难绕开“身份”的问题,比如身份怎么合法化的,怎么从黑转白,这个过程很容易出现戏剧性的故事。身份的问题,是我们理解如今这个世界一个很好的切口和角度。
另一方面,身份认同在移民社会类似于国策,要从小抓起。美国的公立中小学专门有Heritage Day,其主题是文化继承,也就是来路。在这一天,小朋友把祖辈父辈到美国来的前史托出与同学共享,在集体中获得自豪感,这是建构多元社会的开始。在移民家庭中,父母辈的来路,与二代的自我认同是紧密相关的,这是我写《桃花的石头》的主旨,移民一代的勤勉辛劳会成为二代人生的力量源泉。
记者:在我的认知里,中国人骨子里更渴望稳定,但是在美国生活似乎要面临更多的变动,比如中年失业,或者突如其来的官司,这种变化会让一个中产家庭突然变得困窘,这是因为创作而有意识的虚构还是真实的生活状态?能分享一下在美国的生活常态吗?
凌 岚:我90年代初到达美国,那时它处于冷战结束后的经济衰退期,走出衰退后过了不到十年,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再过十年,过热的经济遭遇次贷危机,过了两年又发生了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这几十年间已经几起几落。宏观经济大环境对个体的影响,国内的朋友可能在最近两年也开始体会到,在美国,经济周期是家常便饭。在美国,我经历过官司,也经历过失业,小说来源于生活。
小说有一部分我自己的感情投射和职业写照,比如多篇小说都有林里这个人物,她是芸芸众生当中的一个,属于那种被动地迎接生活挑战,谨小慎微,节俭,勤奋,不会太走运也没有太倒霉的普通人,也就是菲利普·罗斯写《凡人》(Everyman),很典型的华人中产者。林里会有一瞬间的人生觉悟,好像灵光一现,但过去也就过去了。对林里的感情投入不及老卵,我对老卵倾注了更多的个人感情和认同。
记者:《老卵》中,老卵是一个诗人,他让我们看到80年代的青春、文学、理想,后期他的落魄也让我们看到美国梦的破碎、文学梦的破碎。除了老卵这个特殊的人物,您也会写生活在异乡的普通人,关于他们无数沉默、无助、黑暗的瞬间,比如《潮来》,“听着听着,沈宁听到音乐里的悲哀,孤寂岛屿上的黄昏,空无一人的海与天空”,有一种无以名状的孤独和空虚感。这种孤独感的营造,是否和您的人生经历或文学审美有关?
凌 岚:《老卵》是我非常钟意的一篇,它致敬了80年代时遍布中国大学校园的诗歌热,那时的理想主义色彩,那种少年锐气,不管不顾的浪漫,看到美好的文字会激动不已,视金钱为粪土,诗歌时代的结束和我的青春结束同步。我自己多年读诗,也写诗,《老卵》中有很多夫子自道的地方。《老卵》这样一个人物,在哪里的结局都不会太好,在现实生活中,他即便没有遭遇文学梦的破碎,改行易辙从诗人变成一个凡人,他的平庸也是诗人的消失。《潮来》比较复杂,它是我写的一系列老病题材小说之一。另外的老年小说还有《盲》《有时》以及《王姛与馥生》。我觉得时间流逝的孤独感在哪里都一样。
如果说我作品里的孤独感有什么不同的话,可能和我的经历有关,一个人被连根拔起,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这是一种‘消极的自由状态’,你的存在无人关心,无人知道,周围世界跟你没有关联”。(这段我在《花城》写移民文学时提到过。)况且孤独不一定是坏事,孤独感催生了多少创造力。能熬得过孤独的人,骨子里会变得狠,有力。
“作者对语言要有高度自觉”
记者:您的小说里常常出现一个意象“海”,似乎带有某种隐喻,比如《离岸流》,“国航飞机抵达降落时,下面一半是太平洋,一半是沙漠,在红色的云蒸霞蔚中,一个城市的平面缓缓露出庞大的峥嵘面目。我想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我必须学游泳,仿佛洛杉矶是一个海洋”。又如《海中白象》,“像久别重逢的亲人,我们几乎同时向对方扑过去,那一瞬间,我眼前恍惚出现一片熟悉的海,我们又回到了鹈鹕湾,到美国最开始的纪念”。“海”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
凌 岚:“海”是一个意象化的词,可以有很多隐喻。一个从来没有见过海的人,突然站在它面前,感官上的解放和眩晕,有一种诗意。
《离岸流》这个关于“海”的开头是全文写完以后才加的,那时我正巧看到一部洛杉矶的城市发展纪录片,特写镜头里这个从沙漠里发展起来的大都市就是这副模样———既像海洋又像沙漠,像一个非人类或者说超人类的地方,像科幻电影《沙丘》,绝对不像我熟悉的北京和南京那么亲切温馨。这种非故国的感觉,我待在美国这么久了都还有,这可能就是异化感。这种异化感可以带来艺术上的陌生化,而陌生化是诗意的开始。
《海中白象》的结尾被虚化了。如果我直接说出这个故事的结尾,读者会受不了。就像《潮来》的故事原型,吸毒的高中生其实死了,亲朋好友对他的死因一直不能理解。人生中有一些事,对我们永远是一个“谜”,就像面对“海”,除了震惊,你能知道多少?
记者:《离岸流》大多数写的是中产阶级华人移民生活,这些故事可能大都来源于自身的生活经验或身边人的经历,到了最新小说集《海中白象》,我发现您的写作视野变得宽阔了,注意到许多底层的华人移民,他们可能离你的生活挺远的,像《四分之一英里》,是否可以理解为,您已经突破自身经验的局限性,可以去写更远更广阔的故事了?您如何处理小说和生活的关系?
凌 岚:作家自身经验总有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候需要想象力和二手经验来补充。因为小说毕竟是街谈巷议之故事,道听途说之传奇,写得越多越需要调动可能触及的一切素材资源。我现在写的这些基本是中短篇小说,所以对素材的要求还不像长篇那么多,加上写得多手熟,社会新闻稍加点染就可以成篇。所以,素材不会缺乏,难的在于叙述的视角和故事的完成。原始的生活素材芜杂,直接照搬到纸上故事会很难看,所以,再创造,也就是作家的匠心非常重要。小说毕竟是艺术品,是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对生活的再加工。两件看似并不相干的事,如果精心写在一起,会起到互文和互生的隐喻效果,如“葱绿配桃红”。关于小说和生活,有一句貌似老生常谈的至理,“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记者:说到写作素材和再创造,感觉您特别擅长娓娓道来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故事,小说的完成度高,故事感也比较强。关于小说写作,您如何看待讲好一个故事和讲一个好故事?
凌 岚:如果我们总是在寻找“好故事”,而不讲究讲故事的角度和语言,很快就会遇到“找不到好故事”这个瓶颈。文学史上的许多短篇经典从故事的一波三折这个标准来讲,并不够格成为“好故事”,比如契诃夫的《带小狗的女人》算好故事吗?《大学生》呢?雪莉·杰克逊的《摸彩》应该够好故事的标准,但它的惊乍结尾,又会被严格的评论家归入类型小说中的恐怖故事。叙述方式对我一直是难题,屡败屡战,我有一种幸存者的皮糙肉厚,想方设法把手头的素材写出完整的作品来,其他的不要也不能想太多。
记者:语言的确很重要。读您的小说,常常惊叹于您的语言叙事能力,表达精准、轻盈、深邃,有一种诗意的美感,比如“自从妈妈去世,我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也仿佛沉入大地——它没有消失,它往下,钻进土里,每时每刻都往下走进地层深处”。是出于天然的语感还是后天的写作训练?因为是用中文写作英语世界发生的事情,在写作中会遇到语言方面的障碍吗?语言在您的小说创作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凌 岚:我过去多年写诗,对语言非常敏感。先天的天赋的火花,如果不猛烈敲打,天长日久也会钝了,所以还是得多写。英语环境对中文表达会有阻碍,比如遣词造句上有时不自觉地用英文的写法,忘记中文词汇,表述不够简练。这些问题平时不觉得,但在成书的过程就凸显出来。要想书面语言流畅,除了一次一次打磨字句以外别无捷径。我见过同辈的作家十几遍修改稿子,很是佩服。在英语环境中的好处是,英文会给中文写作带来新的语感和灵感,带来创造性。
关于小说语言,这是一个大问题,小说的叙述语言是写作过程中最难把握也是最微妙的部分,它的基调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故事的方向。最近在纽约城里见到《流俗地》的作者黎紫书,我们聊小说,她反复提到小说的语言和节奏跟内容要搭,作者对语言要有高度自觉。我45岁开始写作,绝大部分的文学营养来自于阅读,阅读变成我写作最大的灵感所在,也帮助我在写作中找到合适的语感。幸运的是,现在物流和电子书的繁荣,稍稍留意,想点办法,可以说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读到很纯粹的经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