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南方写作”的命名与讨论有两三年了。在几次与此主题相关的会议上,都有人对这一命名提出质疑,认为它的指向与边界并不清晰。它不是江南,是南方以南;它不是岭南,还包括了珠江流域的其他地方;它甚至不是指某个地方性区域,而更多的是被阐释为一种南方精神的写作自觉。它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写作景观,没有人能完全说清楚。但并不能由此否认这种讨论的学术意义。任何的命名都是跟在写作实践后面的,它肯定无法全面解释那些正在兴起的写作新质,挂一漏万在所难免。从文学史的角度看,所有关于文学流派和文学思潮的命名都是不太严谨的,普遍带有随意性和即时性,写作瞬息万变,不可能等一切都看明白了、想清楚了再来发声。一种粗疏的概括也是概括,一种不全面的分析也是分析。文学批评本身是一种价值判断,而且是一种当下进行时的价值判断,它的生命力正在于不断地去发现、比较、梳理,去芜存精。不敢判断,是一个批评家缺乏基本的艺术勇气和艺术感知力的表现。
任何的学术命名都是双刃剑。一方面,命名有利于归类、总结、提出问题;另一方面,命名本身所难以避免的漏洞和局限,最终都会因为定义的不准确而导致边界不断被突破,命名慢慢地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不断有成名的作家否认自己是“先锋作家”,也不断有著名诗人否认自己的写作是“口语写作”。为何他们在成名之初被批评家归类到这个写作群体里来研究时不拒绝或否认?因为那个时候的他需要命名和群体来助力他的写作,此一时彼一时,作家成熟之后,都想自成一体、自行一路。昆虫或小鸟才成群结队,大动物都是独居和独行的。有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拒绝被命名似无必要,但一直在一种命名里写作也是可疑的。
而我想说的是,哪怕是不成熟、不严谨的命名,一旦被广泛认可和讨论之后,也会显示出它自有的敏锐性和合理性,或许,对一种写作新质的发现和张扬,这本身就是一种可贵的批评先觉。当年论到“朦胧诗”,首先举证的代表性诗人是北岛、顾城和舒婷;论到“寻根文学”,首先想到的代表性作家是韩少功、贾平凹、王安忆;论到“先锋小说”,首先列举的代表性作家是余华、苏童、格非……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写作流派当中,仍是当初列举的那几个人成就最高。这看似偶然,其实也有其合理性。文学写作所能攀援的高度,主要是由天赋、才华决定的,一个作家能在同代人当中最早被关注并写出重要作品,这并不是偶然的。批评家当时或许是凭直觉做出的命名和归类,背后却暗含了某种合理性基础。因此,今天也不必过度纠结于“新南方写作”的命名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争议,甚至把“新南方写作”与“新东北文学”联系起来讨论也不必感到讶异,它表达的不过是有些作家和批评家想重建一种文学秩序的渴望,这既是对文学现状的一种隐忍反抗,也是对新的写作群体的一种潜在期许。
事实上,文化和文学上的南北之分从来就有。不能因为写作是个体的精神创造,而否认地方、环境和教育对一个人的影响。地方性从来都是一个作家风格化的重要标识。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刚开始写作不久,就遇到了自己敬仰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安德森告诉福克纳,必须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然后学着写,并且说,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这话完全点亮了福克纳,他说自己一辈子都在写“那块邮票般大小的故乡”,这个小地方既是“约克纳帕塔法县”,也是福克纳在文字里创造的世界。好的写作者,往往都是某个地方的创世者,且能有力地写出这个地方的灵魂。马尔克斯说福克纳的书有“摄人心魄的简单和美”,跟福克纳这种清晰的地方性想象不无关系。经常有研究者举证凤凰之于沈从文、高密之于莫言、商州之于贾平凹、阿坝之于阿来等人的写作意义,也是旨在强调地方对一个作家风格的塑造,意义重大。波兰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什有一句名言:“我到过许多城市,许多国家,但没有养成世界主义的习惯,相反,我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谨慎。”这种“小地方人的谨慎”,保存着对土地和成长记忆的忠诚,这并非无关紧要的写作经验,它接通的正是写作至为重要的血肉根基。修辞立其诚,无“诚”,就无艺术站立的地方。
当然,地理意义上的地方性并不会直接生成文学意义上的地方风格,一种写作精神的养成,是地方经验、个体意识和文学想象共同合力的结果。
有地方,就有南北。地理变,人也变,文化也变,文学自然也会有不同的面貌。中国古人把天、地、人合起来讲,是极具现实感的一种察人、察世的方式。钱穆说,历史总是在特定的舞台上演出的,文学也是如此。《汉书·地理志》根据《诗经》十五国风来讲各地的文化传统,十五国风所写的,多是中国北部黄河流域,后来中国的疆土不断扩展,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发展,中国才有了南北之分。后来出现的庄子、老子是淮河流域的人,《楚辞》就出现在汉水流域,这些在当时的古人看来,已属于南方了。可见南北之分,一直都是在变化的。三国时北方是魏,南方是蜀和吴;五胡乱华之后,许多人从北向南迁移,南方日渐成为新的重要疆域。历史上,每一次大的人员和地理变动,都伴随着文化的新生,地理的扩展背后也是文化的碰撞、融合和创造。照钱穆的研究,安史之乱后,南方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自五代十国迄宋代,南方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北方。钱穆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指出:“唐以前中国文化主要代表在北方,唐以后中国文化的主要代表则转移到南方了。”在钱穆看来:“天代表共通性,地则代表了个别性。人处于共通的天之下,但必经由个别的地,而后再能回复到共通的天,此为人类历史演变一共同的大进程。”人由个别性回归共通性,而不是个别性胜过共通性,这正是中西文化的相异之处。“中国之伟大,正在其五千年来之历史进展,不仅是地区推扩,同时是历史疆域文化疆域也随而推扩了。……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之伟大,乃在不断推扩之下,而仍保留着各地区的分别性。长江流域不同于黄河流域,甚至广东不同于广西,福建又不同于广东。中国民族乃是在众多复杂的各地居民之上,有一相同的历史大传统。上天生人,本是相同的,但人的历史却为地理区域所划分了。只有中国,能由分别性回归共通性,又在共通性下,保留着分别性。天、地、人三位一体,能在文化历史上表现出此项奇迹来的,则只有中国了。”随着中国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南迁,南方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几次大移民,都是由北向南,由黄河流域到江淮和长江流域,之后越过南岭进到珠江流域。岭南在唐代之前,在朝廷任高位的,只有张九龄一人,之后出了个六祖慧能。除了这两人,唐以前的岭南,文化上不显眼,文化名人很少;福建也是,第一次有人考取进士是在中唐时期,直到出现朱熹——朱熹长期讲学闽北,可算是闽人了,他的影响,不亚于慧能。有慧能和朱熹,说唐以后,文化上的贡献南方大过北方,似乎也说得通。而到近代的岭南,有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诸人,领一时之风骚,可以说,那个时候的中国是南方人的。这和古代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南方渐成新精神、新文化的策源地,也被看成是民族发展的希望所系。先是有梁启超的人才地理论,说北宋以前,人才主要以黄河流域为中心,以出军事人物为主;清中叶以前,人才主要以扬子江流域为中心,以出文化教育类人物为主;到了鸦片战争之后,即近代以来,人才是以珠江流域为中心,以出实业人物为主。确实,近代以来的很多实业,都是在广东率先创办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很多大企业也是从广东起步的。这种概括当然不一定科学,但确能从一个侧面说出人才与地理之间的关系。高原适合于畜牧,平原适合于农业,滨海、河渠适合于商业,所谓苦寒之地的人比较会打仗,温热之地的人比较重文化,这些大的概括并不是全无道理。
一个地方会产生一种性格、一种学养的人,会形成一种文风和文脉,都是有一定理据的。朱谦之在1932年发表《南方的文化运动》一文,曾坚决地说:“中华民族复兴的惟一希望,据我观察,只有南方,只在南方,即珠江流域。”而陈寅恪在1933年12月读了岑仲勉的论著后,在复陈垣的信中说:“此君想是粤人,中国将来恐只有南学,江淮已无足言,更不论黄河流域矣。”但说“将来恐只有南学”的陈寅恪,也曾感叹岭南虽出学者,却非治学之人的宜居地;傅斯年也持此论,他觉得在广州难以研究学问,不仅书籍不多,平时更是没有什么可在一起商量学问的同道。他们之所以一度推崇南方,是想归纳出一些南学和北学的精神异同,因为清代以来的学者,论学时常常重视地理与流派的关系。其实南北的异同,岂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光地理上的划分,是以籍贯分,还是以居住地分,民国以来就多有争议。当时有人说北方之学新而空,南方之学旧而实,流行着各种简陋的看法,包括文学上的京派海派之争,也是忽略了南北在近代以来的频密交流,再想把它们截然区分已无可能。尤其大量南人北上,更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学风、文风。鲁迅也作有《北人与南人》一文,大谈“北人的优点是厚重,南人的优点是机灵”,但他最终是希望南人和北人都正视自己的缺点,互相师法,并称“这是中国人的一种小小的自新之路”。
只是,所谓的“南学”并未真正出现,相反,就居住地划分而言,岭南在学术上、文学上的几次勃兴,都和北人(粤人眼中的北人或北学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北”)南下有关,包括这次“新南方写作”的命名,也是由居于北地的杨庆祥最早提出,而参与讨论或被引为实证的作家,不少也是南人北住或北人南住的。可见,在今天这个文化共享的时代,任何以地域性为边界的讨论都是有局限性的,尤其是文学,南方与北方,东方与西方,早已融会一炉了,每个作家所阅读的书目中,其作者都分布于全球各大区域,若论每个人所受的艺术影响,精神同道给予的启发肯定比地方性经验更为重要。一个阿根廷作家或美国作家可以从精神根底上影响一个中国作家的写作,这个影响普遍超过故土记忆或成长经验对他的影响,这也表明,在一个经验日益贫乏的时代,精神上的个性才是最珍贵、最能吸引人的。
文学最终必然走向南方与北方的融合汇通。既然是文学,就不会是南方与北方的对垒,更不会是南北对立的战役,正如在文学中讨论女性主义,总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原因也是在于文学永远不会是男女对垒的战争。文学是模糊的、暧昧的、柔软的、待解的,是不断敞开的,是持续探索的,是对一切可能性的想象。文学更多的是发现、容纳和照亮。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是超性别、超地域的。它是对一种精神想象、灵魂演出的实证,而不是对地方性的实证,不是对地方性知识的单一讲述,它永远不会机械地归属于南方或北方。
文学的物质外壳或许是经验的、实有的,但由实向虚一直是写作的终极路径,文学的尽头,站立的只会是游走于虚实之间的灵魂,其他的,多半会退隐成灵魂的背景。英国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有个著名论断,伟大的灵魂都是雌雄同体的。她说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两种主宰力量,一种是男性因素,另一种是女性因素,正常而舒适的生存状态,是这两种因素和谐相处,精神融洽。或许,可以据此引申,最好的写作都是南北同体的,是南方与北方融会贯通之后的精神景观。南北同体一说,并非毫无根据。在文学史上,南人写北或北人写南,都有过不少灿烂的篇章,我读这些作品而有的美妙感觉,远远超过了读南人写南、北人写北的那些时刻。
鲁迅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南方人,但他笔下的意象却少有南方那种密集、精致、细小、世故,而多是北方的苍茫、雄浑、野性。他在《故乡》开篇写“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在《秋夜》里写“奇怪而高的天空”;他写乌鸦“铁铸一般站着”;写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尤其是《野草》里写的花、草、虫、鸟,这些弱小事物普遍被严寒压抑着——这些意象和感觉,都像是从北方的灵魂里长出来的。张爱玲也是南方人,多写南方生活,但从灵魂的质地上讲,她也更接近北方。研究者常说她的小说底色是苍凉的,这就不同于南人写南的凄凉感。阿城曾说,“苍”是近于无色的黑,北方的狼,整天跑来跑去,却常常在苍茫时分独自伫立良久,之后只身离开。这是对张爱玲小说极好的注释。而我们熟悉的梁启超说的“十年饮冰,难凉热血”,也像是南人所说的一句北方豪语。这样的文学例证还有很多。
因此,写作之道,不仅要超越功利,也要超越南北,拘泥于地方,或抑彼扬己,都会失了文学应有的广阔视野。尤其身处南方的人,本就远离文化中心,再偏守于一隅,很容易坐失文化发展的良机。以学术为例,岭南出过很多学者,但大家普遍觉得岭南养不住学问,原因就是忽略了文化对流的重要作用。粤籍学人成为北学的标志性人物的,仅文学史写作领域,就有杨义、洪子诚、温儒敏、陈平原等人,而当年陈垣等人有大的成就,也是得力于北人对他的赏识和影响。可见每一个重要的文化个体,都有南北贯通的品质。由此,我想起陈垣当年对那些褒陈澧贬崔述的人所说的:“师法相承各主张,谁非谁是费评量,岂因东塾讥东壁,遂信南强胜北强。”抄录这句话,权作文学写作中南北之论的参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