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一位典型的雷州半岛女人,她爱鸡、养鸡、杀鸡、吃鸡。爱的终极表达,就是亲口吃掉你。广东人爱福建人吗?
她吃不了外地的鸡。她一旦出远门,就想把家里的鸡劏了,赤条条的,鸡皮泛着金光,套进白色的塑胶袋里,再包几块冰,一并装进泡沫箱,她扛着泡沫箱就走。泡沫箱就是她的行李箱,泡沫箱比她身家性命都重要。泡沫箱容纳乾坤。有一次她被我爸气得离家出走,自然也带走了家里的鸡。我打电话问她在哪里,她不答,话筒那头传来一种混合的噪音,有滚油的剥剥响、碗筷声、嚼骨头声,也有人来人往的喧闹。我想她可能在几公里外,几十公里外,甚至在几百公里外的湖南小镇的一家饭店里,她饿了,把鸡交给饭店厨房,蒸出了香喷喷油滴滴的一盘,正准备下箸呢。我给她起了个绰号,“带鸡旅行的人”。除本地鸡外,称得上有“鸡味”的鸡不多。文昌鸡太紧,大盘鸡太咸,东安鸡太辣,汽锅鸡太寡,黄焖鸡烂大街,三杯鸡费喉咙,更难接受宫保鸡丁,好好的鸡打碎了,红花生绿瓜粒,如玻璃球在盘子里乱撞。她其实也没去过太多地方。她最想去的是北京,像她这代“六○后”,小时候总唱“我爱北京天安门”,童年记忆是最强驱动力,但听我讲,北京真没啥好吃的,尤其是北京鸡,不知是什么鸟,除了油炸一炸,别的法子都浪费,放嘴里攒出半天口水,才能勉强吞下去。那时她也没出过国。电视上的外国鸡,鸡高马大,会上树摘果子,会下水摸鱼,会上达人秀弹钢琴,还能学一口叽里呱啦的鬼佬话。鬼佬话是怎么讲出来的,她一直没法理解那种舌头跟唇齿的碰撞方式,那是人发出来的声音吗?但她有没有想过,我们这儿的方言,其实也挺让外地人摸不着头脑的。我女朋友小陈来我家做过几次客,跟我妈交流不到三句话——她不会我们的方言,我妈也不会普通话。小陈说,来我家,仿佛去一趟国外,仿佛一九七○年代的越南船民被扔往美国西南山区,仿佛春天的碎冰在湖上无根地浮荡。我都不知道她这么会比喻。过段时间,小陈又抱怨,她讲普通话都有外国口音了。外国口音综合征!
别说小陈了,我跟我妈讲话都难得。用我妈话讲,我是“有毛有翼识飞了”。三十年前,她是鸡乸,我是鸡仔,跟在她后面叽叽叽。三十年后,我翅膀硬了,从河东飞到了河西。我是什么时候不爱跟她讲话的,真的有那样的一条界河吗?她有个亲姐姐,有个亲妹妹,每隔几日她们就要煲电话粥。她还有我爸,虽然我觉得他们不是一路人,但毕竟朝夕相对了几十年,讲过的话足以填海。怎么算,我都不算是她聊天的第一序列。后来我又被鸡超过,鸡跟她更能聊。她养鸡这么多年,也早摸透了鸡的各种脾性,只看一眼鸡的毛色,就知道是什么样的鸡。就是鸡给褪了毛,去了内脏,变成金黄的一团肉,死鸡还是鸡。我想象那些旅途中的不眠之夜,她躺在旅馆的床上,死鸡在床底的泡沫箱里冻冰冰,死鸡开口时,声音能穿透床板,像一个轻盈但微凉的梦,潜入她的耳朵。死鸡代替我喉舌,同她聊天解闷,能一直聊到天光。
我八岁到十四岁这段时间,确实担心过被我妈吃掉。因为她太爱我了。她爱我的方式有很多,最普遍的就是给我整各种好吃的鸡。我怀疑过她是不是想先把我养肥了再吃掉(我是唐僧吗),不然生个儿子有什么用,白费了那些鸡。
白切鸡:她最常见的做法,讲的就是一个大道至简。鸡被劏完,一丝不挂,落到滚水中,就是泡温泉来了。煮鸡最讲火候,柴火是化骨绵掌。火大,鸡肉容易老,火小,鸡肉煮不熟。若想让鸡肉更紧致,出滚水之后,再落冰水,浸五分钟,如炼剑淬火,鸡的分子原子再构造。切鸡也讲手法,若是男人来切,都是大力斩,未免粗糙野蛮,我妈力气不足,但知道怎么用巧劲,加上她最懂鸡,就是闭眼在黑中也能摸到肉的肌理、关节和骨头的缝隙,顺着切去,无声无息眨眼功夫,鸡就散成了一盘积木。
豉油鸡:比白切鸡多一道程序,浇豉油。我六岁起就会帮我妈上街买豉油。她每次千叮万嘱我一定要买致美斋,而我每次总喜欢带回来花花绿绿不同的瓶子,李锦记、海天金标、东古一品鲜、厨邦美味鲜。我好奇于观看这些不同牌子的染料淋浇在滚烫的鸡皮表面,好好的白鸡变黑鸡,随后泛起铜红,竟略带一丝残忍,仿佛历史上某次物种改造计划。这样的计划在我家的厨房里日常上演。但后来我妈渐渐做得少了。其中的原因,我猜,是她深信一种说法,豉油吃多了,皮肤也会跟着变黑。她眼看着我从白胖小子长成了黑泥鳅就是最好的例证。实际上,在我们这个太阳近乎直射的热带半岛,人人都晒成了黑炭,无处可逃。而我们骨子里的审美反其道而行,我们更想做白人,而不是黑炭。
盐焗鸡:我妈几乎不怎么出手,一出手就有。有一年我过生日,跟几个哥们在外面胡吃海喝回来,得了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打了三天吊瓶,一周内没食欲,差点饿死。她的盐焗鸡救我一条命。
隔水蒸鸡:比盐焗鸡更稀罕。她是否觉得鸡更爱泡温泉而不是蒸桑拿?
田七海马炖鸡:我上初中的三年,我妈隔几天就做一次,装在保温壶里,骑车亲自送到我的学校。那时候我半住校,宿舍里五六个人,我吃鸡吃到腻,就分给他们吃。鸡肉香中带腥,鸡汤苦中回甘。据说这是一种秘方,青春期的小孩吃了能拔骨骼、长身体。她肯定想让我长到一米八。我吃了三年,也没见长多高。倒是睡我上铺的兄弟,给他占了便宜,长得龙威虎猛,毕业时全班合照,高我一大截,衬得我像霍比特人。我妈看了生气,说,你就非得站在他旁边?
椰子鸡:鸡常有,好椰子却不常有。好椰子在海峡彼岸的海南岛,圆圆的个头,你挤我我挤你,坐轮船渡海而来。我以前做过一个梦,梦到海南那边的椰子小贩力大无穷,拉着椰树的树冠,把它拉弯成弹弓,满如月,再一松手,上面的椰子就噗噗噗地凌空跨海射过来,而我妈拿着脸盆,像功夫高手那样,个个椰子都兜住。后来我觉得,这也未尝不是一种现实。她每次都能搞到最新鲜的椰子。
打鸡瓮:准确来说,这并非我妈独立操弄出来的一道菜,这已超出了食物的范畴。过年时,打鸡瓮是我们必须全家参与的一项活动。哪怕是懒汉废柴如我爸,也得一起帮忙。冬天驱车去海边,找一片风景好的荒地,又不能太靠海,沙土松松散散不行,得是那种带些黏性的红土,一锄头下去,能挖出拳头大小的泥块。然后就是类似叠叠乐(Jenga)的游戏,把泥块一层层垒起来,垒成一个尖顶的土瓮,底下留一个瓮口,用来添柴烧火。造瓮是一门艺术,造得好看不好看,其中有极大的弹性和空间,造得登峰造极了,就是埃及的金字塔。我和我爸只惦记着吃,论造瓮的技艺,还得看我妈,她总能轻松垒出一个近乎完美的圆锥,就好像那样的模型已在她的身体及记忆中了,她只需要唤醒她的DNA而已。等柴火把土瓮的泥块烤焦,再把锡纸包好的鸡从瓮顶放进去,随后把土瓮推平,埋好鸡,过一阵子,把鸡从土中挖出,撕开锡纸,鸡香随之飞出来。
一只鸡,从头到脚,分成几十块部位,吃哪里都有讲究。她把鸡翅、鸡腿夹到我碗里,鸡脖、鸡爪留给她自己。吃鸡翅、鸡腿是“飞得高走得快”,志在四方。不让我吃鸡脖,吃了会硬颈(方言:固执);也不让吃鸡爪,据说吃了之后,写字就会像鸡耙粪(方言:鸡把自己粪便挠得到处都是)。反正她头头是道,嘴里都是名堂。可惜她不能光凭一张口就生出鸡,鸡的产生,还是要回归“鸡生蛋蛋生鸡”的悖论纠缠。她挂在嘴边的话:鸡不下蛋了!鸡把蛋啄破了!蛋孵不出鸡了!哪怕她平时养着三四十只鸡,也时刻处于缺鸡的焦虑之中。谁会嫌自己家鸡多呢?鸡在我们这儿是硬通货,堪比茅台酒、软中华。初一送,十五送,漫天神佛都吃鸡。鸡比钱跑得快,比楼建得高。鸡在婚车上跳舞。
我从小没吃鸡爪,字是写得好看了,数学却一塌糊涂。偏偏那时候流行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省市县都在搞,一二三等奖,只要拿到个名次,小升初都有加分。虽然我算个分数除法都费劲,但看到别人孩子都参加,我妈决定还是鸡我。周六晚上、周日下午、寒暑假的第一个月,都是她骑个二手雅马哈踏板车载我去上培训班的时间。我坐在车后座,闻着她后背衣衫微微渗出的汗味,听着车胎压过校道上榄仁树叶的沙沙响。有时我手上拎着个鸡笼,鸡在其中嘎嘎叫,羞得我不敢抬头,感觉全世界的目光都在我身上。没有女生会喜欢拎鸡的男生。
我说:妈,你再让我拎着鸡,我就把鸡丢掉。她说:你敢。
我不敢。鸡是送给培训班的老师的,我家的鸡献出了自己,为了老师能多关照我。我何德何能受鸡厚爱。我虽拎着鸡笼,感觉自己也在笼中,我是什么?我是一只天真纯良受害的大白兔,跟鸡一起,演的是“鸡兔同笼”的奥数题。培训班老师姓吴,梳着三七分头,眼圈发黑,肉乎乎身材,常穿着短袖白衬衫、灰色宽松西裤,衬衫束在裤里,裤腰要拉到胸那么高。他是学校的数学科室主任,我们都叫他吴主任。吴主任若见了我,不止眼圈黑,脸也黑,见了鸡,才泛起红光来,连声说:哎呀哎呀,别这么客气,我们家不爱吃鸡,下不为例,下不为例。在门口接了鸡笼,转手递给他老婆,不一会儿,再把空荡荡的鸡笼递回来。他说他不爱吃鸡,纯说谎,我明明见他张开血盆大口,不仅蹦出来x函数、y变量,还吞噬了我家十几只鸡。辅导我做题的时候,他几乎半边身子压我身上,嘴边叼根牙签,一口鸡味,熏得我要死。鬼记得他都讲了什么。
为了我学习进步,送出多少只鸡,我妈都舍得。这么多年我就见过一次,她骑车载我去吴主任家,取了我的奥数模拟考试答卷,上面叉多勾少,分数栏里赤裸裸红笔阿拉伯数字26。回去路上她操方向的手微微颤,似乎随时要给我带沟里。路过一片树荫暗影时,突然停下车,她得喘口气,或是用手擦眼睛,想哭。我只是猜测,因为她别过脸去,并不让我看到,只见椭圆的叶影一叠接一叠拼起来,从地面延伸到她身上,再向上拼成她浓密的后脑勺。那时外公住院,得给主治医生送鸡,舅舅做生意,也得用鸡上下打点。哪里都要用鸡。我知道她是为那些鸡不值,就安慰她说:妈,你放心,我不用考奥数加分,也能考上好初中。她没说话。那时候我讲完这话很得意,我觉得自己长大了,但肯定没现在这么大。倘若我现在能甩开时间和因果之链,将自己拔出来,插到那一刻——如果我不非得在梦中才能变成一个更高维的生物,我能让自己随意进入更低维的时间——我会毫不客气跟她说,放过那些鸡!奥数之后还有奥物(奥林匹克物理竞赛),奥物之后还有奥化(奥林匹克化学竞赛),很多个奥,各种奥,世界很深奥。老师要送,领导要送,老板要送,客户要送。走到社会上,个个是大佬,大佬眼耳鼻舌身意通天,眼里长出千万只手脚,手心脚心也都长了眼,若是要挨个送,哪送得过来?
我妈何尝不知这道理。她永远比我认为的懂得多。她是鸡博士,这点毋庸置疑。有一次吃饭闲聊,不经意的玩笑间,我爸给我妈起了个新绰号:鸡司令。我心想妙哉,那些鸡可不就是我妈的兵,指哪打哪,莫名地贴切;再想多一层,我肯定是想不出这种绰号的,这印记属于他们这代人。我设想我爸灵机一动的过程中,大脑皮层的海马体发出细微振荡,星形胶质细胞的突触开始和钙波赛跑,被角回捉去,在那个狭小的空间内,和假死的神经元相遇,看到它们一个个从颞叶上凸出来,像老木头做的,方方正正,指头大小,一面刻着字,正是他青少年时期玩的军棋。一张棋纸,五十枚棋子,令当时多少乡下少年沉迷其中,忘了吃饭、放牛、喊政治口号,又挨了多少顿打。棋子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也有工兵、地雷、军旗、炸弹。炸弹是游戏的精髓,炸弹可以是一切,也可以归零。炸弹就是一换一,赌一把show hand,赌对了通吃,赌错了吃屁。司令再大,也怕炸弹,穿鞋的怕光脚的。人生的两难命题:你要当一个司令,还是做一枚炸弹?我想,我妈就是做成了鸡的司令,被鸡群拥簇,享受了那份荣光,而我这样一个不听话的顽劣囝仔,处处惹她生气,令她心烦,也会如一枚不讲理的炸弹,瞬间捣毁她的所有。
能捣毁她的不止我、我爸,还有神秘的不可抗力,比如台风。二〇二四年秋天第十一号台风“摩羯”在半岛登陆,最强风力十七级以上,横扫一切,乒呤乓啷。我在外地,给爸妈打了两天电话才打通,那时台风已过,他们说,没事啊,就是阳台门被打歪了。说得轻巧,其实当时他们躲在家里,被子蒙头,咬紧牙关,仍能听见风这匹怪兽怒吼,一掌接一掌击打在楼房墙面上,整个地球都在抖。他们跟我说,这台风是老熟客啊,十年前也是它,也是十七级以上这么大,一点也没有变。他们咬定这次台风就是二〇一四年的“威马逊”,虽然名字不同,但就是同一个台风,隔了十年它回归了这里。在我们这个老破小的县城,什么都有个周期。人有几十年的周期,鸡有半年的周期,婚姻平均二十年的周期;餐厅开三年算老字号,商场最多十年就要关,电子游戏厅更不必说了,昙花一现;卖面包的、卖衣服的,越来越难卖;路边乞讨的,隔两天就要换个地儿。台风当然也有个周期。这秘密竟然被他们发现!
我怎会不记得他们说的“威马逊”,那时我才不到二十岁,还在家里,还不会飞到外面去威。我跟他们一起亲眼见证台风是如何拧断路边大王椰的头,砍断印度榕的四肢,断裂处溢出乳白色的血,再把它们的根从土里掏出来,那根是新鲜的,混着地底的淤泥,还会一下下搏动。台风过后三天,救援队还没来,植物的残肢和尸体就那么摆在地上,从它们身上踩过时,一种潮湿而轻微腐败的气息掠过鼻尖,还有些好闻。到处是玻璃渣和蜷成一团的广告牌。汽车有的翻了肚,有的顺着一侧直立起来,无助地抱着歪斜的电线杆。有钱人住在三十层无敌海景楼,落地窗一瞬间被风没收去,连同黄花梨家具被嚼成碎屑;没钱的住在三十年的老瓦房,砖瓦像打地鼠的大锤,对你当头砸下,你只能祈求好运降临。我是见过这种末日般情景的,只要见过,以后见到什么都不可怕了。而我妈最惦记的还是她的鸡。等风声变小,天还没光,她就打着手电筒去鸡舍,见到铁皮竹架棚顶直接被掀走,鸡笼全破,鸡瑟瑟挤作一团,毛皮湿透,泡在一洼水里。她心酸又心痛,哗哗声叫,惜我的鸡!落汤鸡也回应她,叽叽咕咕诉苦不停。她给鸡擦干毛,又煮了热姜汤,顺着鸡喙灌入,令它们暖活过来。等我从外地赶回家,行李还没放好,她就拉我去跟她一起重建鸡舍,扛木头,编竹子,把切割好的铁皮钉在棚架上,再牢牢包上一层编织袋。这一过程我爸始终缺席。当我问起来,我妈就说,别指望他了,他不存在!我理解她说的是,这世上有很多层空间,我爸不存在于这个空间,他存在于另一个空间,比如街头巷尾一群老男人的象棋残局里。我帮我妈把棚顶搭上去,有那么几个瞬间,我回想起来,上一次台风,我们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我有点恍惚起来,是否这十年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化?
修好鸡舍后,我妈开心了。当年她借别人荒置的宅地,花了一个月,亲手搭建起鸡的三室两厅,谈论起来时,洋洋自得,俨然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成就。她向我展示鸡舍,解开大门的三条铁链锁,进门右侧是水槽和蛋箱,一条宽一米的主路,没走几步再转右,就能走进主屋,里面摆四五个大鸡笼,并未封口,鸡随时能从笼中跳出,鼓翼收爪,站在笼口,向我投来威武一瞪,我吓一跳,不敢跟它对视,低下头,却见好几只鸡咯咯叫着在地上追逐,翻过食槽,又陆续从墙角的小洞钻出屋外,屋后有铲子扫帚,有几张网床,鸡骑在上面,摇摇晃晃,玩海盗船。她养的三十几只鸡就在这里,活泼泼在我面前现身,还有以前的鸡,过去的鸡,我感觉它们并未离开,排排坐,挤在每一处隐形的角落。Big Chicken is watching you.
她给每只鸡起了名字(虽然它们看似都长得一样):凤头、黑脚、黄毛、双缸鹰、豆腐脑、芝麻粒、番薯头等等,依次点名报数,接受司令检视。点到三只脚时,她惊慌起来,三只脚呢?坏了,不见了,三只脚走丢了。
那只鸡当然不是长着三只脚,只因为跑得快,跑出了残影,所以叫“三只脚”。三只脚平时很机灵,胃口大,常常抢食,还是个话痨。跟它聊天,我妈也受不了,只能静静听。我妈说,它话里有话,你要够醒目,才能从它像线团般缠绕的话语中揪出话头,那可能是简单的几句话,却是最关键的信息,是它的预言,比什么都灵验。比如它说“咯噶噶咳咳嘎果果咕”,就是要下雨;说“噶噶喔喔、呜呜咯”,是有喜事发生;说“呜果呜呜嘎嘎、喔喔喔、咯”,是有不好的事。我妈还说,不是它有多灵,它不过是中介,中间商赚差价,灵的是祖宗,是死去的外公或者我的太奶给鸡托梦,鸡再把梦转达给我们。感谢祖宗,不枉给他们点香烧纸。正因为三只脚不是普通的鸡,所以我妈一直不舍得劏它。时间过得快,眨眼它已是七八岁的老鸡了。
我妈最近疏忽了从鸡那里打听祖宗的消息,因而没预料到这场台风,让鸡走失了。也可能是祖宗耍小脾气,收走了喉舌。她在焦虑不安中等待了许多天,期盼每次日头落山时,三只脚能像往常一样从鸡舍的门边拐进来——有时她不锁门,那些鸡可以到处走,顺着我们小区的土坡,一直下到田地里,偷吃农民的菜,但无论走多远,鸡是认路的,可以自己回家。
鸡远比我想象中更聪明。
想象一下台风对鸡意味着什么。风细细个时,无异于一条小虫,钻入鸡毛里左冲右突,好不痒痒,用喙去啄,却什么也啄不到。风大个,渐变出了形状,如枪,如锤,如刀,如星,因它从四面包围了万物吧,所以它也成了万物的一部分,成了摇头树、发抖草、东倒西斜的竹竿、甩皮甩骨的屋棚,成了看不见的生气发怒的主人,打翻食槽里的米糠,水泼得到处都是,踢不锈钢盆和瓷碗上半空,跌成一镬泡。鸡的视野接近三百度,能识别每秒零点一度的细微运动,因而能躲过绝大多数向它袭来的危险。鸡的听觉范围在二百到六千赫兹之间,远弱于人,但必然也听见了风响,东南西北都有天敌,在空中盘旋。鸡喙每平方毫米有近两百个触觉受体,鸡中亦有勇士,它去啄风,风是铜铁做的,叮叮当当,它吞下这成吨的痛。鸡的腿部和皮肤堪称灵敏,尤其是前者的神经末梢缠绕至胫根,胫再生出十公分的鸡爪着陆,仿若伸向大地的探针。风从地面来,即撼动鸡的根基,令它以为发生大地震。
但更多时候同鸡不同命。帮我妈修鸡舍时,我发现紧挨着我们篱笆外侧,是一栋砖砌的大屋,有水泥浇筑的方形屋顶,铝合金钢化玻璃窗户,坚实得台风不能伤分毫。我踮脚,伸头,目光想越过窗台望进去,即刻被里面的鸡感应到,你一声我一声啼叫起来,表示对我侵犯边界的预警。我转而望向我妈。
她低声说:那边是桃姨的鸡。
桃姨的鸡舍是我妈的十倍大。论对鸡的爱,我妈自认不如桃姨。当然了,爱也是靠钱来依托的,桃姨家比我们家有钱得多。她老公以前开货车的,后来开汽车客运公司,在外面当老板,桃姨就在家当主妇,负责养鸡。桃姨是我妈的鸡友,也是散步友、聊天友、麻将友。每天傍晚喂完鸡,她们就相约在小区里散步,固定的路线、固定的风景,以回字形绕一圈又一圈,实际上只是为了消化刚吃下去尚有余温的鸡,又或是让胃里的鸡和鸡之间打招呼。她们有说不完的话,话中有钱、有数字、有芹菜菠菜空心菜、有打风落雨打折衣服化妆品、有乞人憎的阿叔阿姑阿公阿婆。话绝不落地,话像一只只蛾蚋飞出来,肉眼可见,在暑气未散的夜空中游荡。她们是如此亲密的朋友了,打起麻将来也绝不相让,为一个杠牌争得火烧脸,但若是另一个邻居越南娘在场,她们又默契地联合起来,一起对付越南娘。越南娘越南娘,我们竟然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管这么叫。只知道越南娘十几岁独自坐船偷渡来这边,至今也快四十年了,口音不能再地道了,还生了三个娃,我们还是这么叫,永远叫下去,越南娘越南娘。她也不在乎,平日里见了,眼睛都是笑眯眯的,很客气,有好吃的就分给大家,有牌局还主动来凑。我是不懂了,怎会有越南娘这种好脾性的人?
小陈说她懂,这叫“创伤性敌人化依赖”。她是读人类学的,正为毕业论文焦头烂额,在床上打呼噜时都能蹦出一个个专业名词。小陈研究过越南移民,她说,越南人被搞得流离失所,说美国是元凶不为过吧,去美国的越南人却最多;美国那么大的地儿,偏偏他们去的又是加州的橙县。橙县!难道这个名字不讽刺吗?美国人当年驾着飞机,把亿万吨的化学除草剂泼洒在大片大片的越南的森林草地里,令植物枯萎消失,露出赤裸的地表,更令动物和人或病或死,生下畸形的怪婴。这除草剂的名字,就叫橙剂。
我查过橙剂的成分,其中最恶名昭著的当属一种杂质二噁英——四氯双苯环二噁英,它的分子结构有一种对称的古典美感,就像中世纪宫廷滑稽剧里的侏儒演员,四个向外张开的氯原子是他的手足,因狂喜而左右颤抖舞动。实际上那并不好笑。它若进入人体,诱发产生一种酶,干扰血红素合成,或破坏细胞组织,引起类似卟啉症的症状。它能令淋巴细胞凋亡,致使免疫系统障碍。它还是最佳间谍,能潜入DNA分子,不知不觉间造成损伤和突变。不知为何,它也能让我联想起怪物史莱姆,一个宽扁、臃肿的版本,在我最爱的系列游戏《勇者斗恶龙》里,一滩绿色的泡沫史莱姆就是它的数码化身,口吐黏液,带毒,轻微而缓慢的腐蚀性。史莱姆很弱小,基本是给新手练级用的,一刀一个,非常解压。当我日常感到压力,就会打开电脑里的重制版游戏,调出存档,操纵角色去新手村之外的旷野地图,开刷史莱姆。是的,了解到二噁英这件事对我也有压力。我疯狂按下键盘的攻击键,把史莱姆个个消灭掉,仿佛帮越南人解了恨。我在游戏中大杀特杀时,小陈就在一旁听着音乐改论文,跟她的国外朋友视频通话,有时候停下一切动作,静静看我砍史莱姆。史莱姆会发出“噗噜噜”的声音,还有一种goo、goo的音效。
小陈觉得我好似个傻佬。她不理解,我都三十几岁的人了,玩这游戏成千上万遍也不腻。就像上代人经受过饥荒,对米饭有特别的执著,我可能也有某种“游戏饥饿应激综合征”。这肯定是一种病。曾经缺乏的,以后要拿许多时间去补。人啊,受伤一次还不够,还偏要受第二次。当年我被管得特别严,尤其不能染指游戏。当同龄人掏出他的拓麻歌子、Game Boy掌机或者小霸王手柄时,我只能充当在一旁叫好的看客。那时县城到处是街机厅,门口都挂一帘绿丝绒布,掀开进去,里面是一个奇妙、充满诱惑的暗空间,染着黄毛的大孩小孩拽着红色摇杆,头摇手摇脚摇。我更多的时候只在门外远远看着,那块布帘也有无穷的引力,有时它很平静,有时被风吹起,变出各种各样的褶皱。再长大一些,心野了,在伙伴老二的怂恿下,第一次逃课去网吧,那时的电脑显示器还是彩色CRT,白色大方块,我用鼠标敲亮大方块的屏幕,点开的第一款游戏,就是《勇者斗恶龙》。尝过禁果后,我们俩有机会就溜去玩。没钱,就偷偷去翻我爸的衣服口袋。有一次被他逮个正着,把我按在床上,抽出他的铜头皮带,皮带嫌我的屁股和大腿太干净,给我镀上一条条血痕。翻口袋风险太高,我转而瞄准了家里储硬币零钱的罐子,每次偷五角一毛的,慢慢蚕食,很难被发现。其实吧,我妈心里跟明镜似的,这怎么瞒得过她,她只是不忍心我挨打,才没把这事捅破。她从来都不舍得打我。
我妈今年五十九。她自述她的半生,寥寥几句就可以讲清楚。出生于海港渔村,四个兄弟姐妹,五岁开始去海边采生蚝,半年后第一次随大人出海,八岁上学(补网、晒盐、收盐、晒鱼、腌鱼、割草、罱泥、喂猪、挑粪……),十四岁辍学(出海、赶海、下网、修船、清淤、莳田、割稻、晒谷、种菜、种番薯、种甘蔗……),做过粮所保管员、公交车售票员,一直到三十岁未嫁,经媒人介绍认识隔壁村的我爸,三十一岁结婚,三十二岁流产(女婴),三十四岁生下我,后来侥幸转了户口,在县城福利院工作,直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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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请阅读《上海文学》202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