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返乡”的延长线上
晋义熙元年(405年),时年41岁的陶渊明从彭泽令上解印去职,返归柴桑,自此隐居,终老于此。这大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返乡事件,从此开启了千百年中国文人关于“返乡”的无尽想象与表达。陶渊明为什么要返乡?沈约、萧统的解释代表了一种公论。他们认为,离职返乡是因为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作为返乡“主人公”,陶渊明自己也有说法,在《归去来兮辞》的序里,他这样解释返乡的原因:“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一个本性自然、爱好自由的人,在县令的位置上不免时时觉得有违天性,那么,当一个偶然契机到来时,他立刻选择了归隐田园。
那么,田园究竟是目的还是方法?无论如何,陶渊明之后,“归去来”成为中国知识人的共同想象与文化情结。苏轼就有着强烈的慕陶情结。在《汤村开运盐河雨中督役》一诗中,他感慨:“胡不归去来,滞留愧渊明。”即使在游历江山胜迹时,他也时时感受到“归去来”的强大引力。在《游金山寺》一诗中,面对滚滚江水,在极尽江山之妍丽后,归乡之情油然而生:“江山如此不归山,江神见怪惊我顽。”他甚至对着江水起誓:“我谢江神岂得已,有田不归如江水。”尽管终其一生他也未能返回故乡,但是田园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心理维度。对于古代士大夫而言,倘若“道不行”,还有一个尚未荒芜的田园在等待他们,是不尽如意人生的避难所。这一文化心理结构仍然潜移默化地支配着当下的文学知识分子,使得“返乡”成为不曾断绝并时时掀起波澜的书写母题。
返乡的那个“乡”的桃花源式的想象发生根本性变化,要自鲁迅的《故乡》起。他这样写道:“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1]在“我”的眼中,故乡是“萧索”的,“没有一些活气”。这形构了现代文学关于“返乡”的认知谱系。正如研究者指出的那样,“现代文学中的‘还乡’是在封建性与资本主义性文化双重夹击下的悲剧性氛围中展开的,置身其中的离家者和还乡者灵魂永远处在两者撕裂的痛苦和漂泊的疲乏中,安逸而温暖的家或家园只能在想象中、追忆中。可以这样说,现代文学的还乡母题所遭遇到的其实是一种选择性的危机”[2]。
新时代文学“返乡”故事的序章,大概要从梁鸿的《中国在梁庄》说起。这部作品发表于《人民文学》2010年第9期,原名《梁庄》,在文体上被视为日后风起云涌的“非虚构”的代表性作品,因缘际会,引起了时代的情绪共振。这一时期,也是年轻一代的读者对社会科学充满了兴趣的时期,他们不满足于文学对于变动不居的社会反映的滞后,相信社会科学能提供更“硬核”的方法和知识。梁鸿的返乡,是一个文学知识分子对文学关于乡村的“不及物”书写法则感到失望后的抵抗,希望引入社会学的知识结构,以之为骨架,填充文学的肌理性细节,从而获得关于乡土中国的本质性认识。然而,这种通过返回故乡以认知乡土的愿望却遭遇到了挫折。正如梁鸿所说,“当真正走进乡村,尤其是当以一个亲人的情感进入村庄时,你会发现,作为一个长期离开了乡村的人,你并不了解它”[3]。
承认整体性和本质性意义上的“不了解”,意味着退回到局部和细节,退回到一个个“人”身上。梁鸿之后,第二波大规模书写“返乡”潮的兴起与媒介的迭代有直接关系。随着移动端的兴起,黄灯、王光磊等文学研究者利用假期返乡后,以日记、札记、随笔的形式,记录留在乡村的亲人的生活与命运,通过自媒体传播,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乡村的关注。这些昔日的农家子弟,将自己作为联结城市与乡村的桥梁,在延续梁鸿的观察视域的同时,更强调个人的具身性感受。这些文本的颗粒度并不十分精细,但其力量正在于“直给”。在移动阅读的时代,最大限度敞开的个人经验召唤着情感的认同。黄灯将返乡书写所获得的响亮的回声归因为“文学的胜利,情感的胜利”。她说:“一个写作者是否愿意放低姿态,是否愿意卸除知识精英高高在上的脸具,是否愿意倾听卑微者的声音,并和他们建立一种共同的命运感,这是决定返乡书写质量、质地的根本。”[4]这一阶段的文本体现了文学知识分子与乡村的强烈共情,延续了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人道主义立场。不过,非虚构这一文体对于真实的吁求也将一个观察者眼中确定无疑的乡村推到人们眼前。是否眼见到的真实就是真实?局部真实如何成为整体真实?这无疑值得后来的写作者进一步省思。
乔叶的《宝水》则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返乡”。《宝水》中有两个村庄,一是宝水村,一是福田村。若论来路,福田才是主人公地青萍的来路。但是,她将返乡的那个“乡”确立为宝水村,显然有着更为复杂的况味。这固然有宝水村入选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是乡村振兴的一个样板的缘故,也跟青萍与福田村之间存在的情感隔阂不无关系。概言之,返乡者不再心心念念回到蕴含着传统情感伦理的“我”之故乡,而是选择了在时间链条上代表未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乡村”。有研究者指出,“《宝水》就是一部‘回嵌乡土’之作。乡建派的‘回嵌’,实际上就是一种现代人的返乡方式。《宝水》的弱地方性,体现为故乡与乡村的分离,并最终呈现为乡愁与故乡的分离,即是说作家虽然扎根乡村,但这个乡村不一定是他的故乡。这个微妙的差异显示了未来乡土写作的某种新的倾向”[5]。
故乡是一叶扁舟,在中国文化的长河里顺流而下,一再召唤着离乡的人们不断重返。这蔚为大观的“返乡”,犹如一面面镜子,既映照出不同时代的乡村的不同模样,也折射出返乡的主体正在发生的根本性变化。现在,当鬼子再次书写“返乡”时,显然,时代的语境也发生了变化,他将编织怎样的意识形态,打开关于乡村什么样的新的认识?这是《买话》的读者所关心的问题。
二、返乡的情感机制与叙事动力
对于所有返乡者而言,首要的问题是,为什么要返乡?换句话说,返乡作为一个动词,要解决这一叙事的动力问题。关于这一点,不同的返乡者有不同的回答。梁鸿将返乡归因于对学院生活以及学院所依附的现代都市的悬浮的不满。她这样描述返乡的情感起因:“在很大一段时间内,我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怀疑,我怀疑这种虚构的生活,与现实、与大地、与心灵没有任何关系。我甚至充满了羞耻之心,每天在讲台上高谈阔论,夜以继日地写着言不及义的文章,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在思维的最深处,总有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我自己:这不是真正的生活,不是那种能够体现人的本质意义的生活,这一生活与我的心灵、与我深爱的故乡、与最广阔的现实越来越远。”[6]类似的表达也出现在黄灯的自陈中。她说:“让人内心真正痛苦和纠结的,是因为在原来的教育基础上,我们内心还持有很多对知识分子的自我要求,这涉及自我认知及其与实践的关系。这么多年来,我特别困惑和迷茫,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干嘛,不知道哪一种生活是自己的真实生活。”梁鸿和黄灯都提到了真正/真实的生活。在她们的想象中,生活分为虚假的和真实的两种,而不能与大地建立联结的生活显然是前者。这是知识分子内在规训的结果,某种意义上也是“田园将芜胡不归”的现代回响。这意味着,重新认识、书写自己的家乡成为梁鸿、黄灯等非虚构作者的最大动力。《宝水》中的地青萍则是因为长期受到失眠症的困扰,应友人老原的邀请,到他的老家宝水村帮助经营民宿,由此开始了乡村生活。换言之,召唤返乡者的,大多是外部因素,或笼统可称为城市病,并不是乡村本身让他们魂牵梦萦必须要返乡。这提醒我们,一件事情的隐秘动机,往往外在于这件事情本身。
对于《买话》中的刘耳而言,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要回答他为什么要返乡,或许,我们先得知道,刘耳是谁?令人惊异的是,即使是读完这部以刘耳为主人公的小说,我们依然对刘耳所知不多。这得归因于作家鬼子对于“留白”这一手法的娴熟运用。他懂得什么时候须得直言不讳,什么时候又该避而不谈。当涉及刘耳此时此地的所思所想时,他不介意让我们沉入他的内心深处,倾听他的喃喃自语。然而,他并不打算告知我们刘耳曾经经历了什么,是什么将他塑造成如今模样。我们将动用自己的人生经验、想象力填充这一空白。
从叙事者语焉不详的介绍中,我们大概可以在各自的心中画出刘耳的画像。刘耳,老年男性,出生于瓦村。他在瓦村度过了漫长的童年、少年。贫穷?自由?叙事者没有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度过这段时光,甚至也没有泄露他对这一段生活的看法,我们只能依据这一时期的普遍状况进行想象。因为一个偶然的契机,他敏捷地抓住了他所认为的机会,“创造”了一个“叙事”,并让自己成为“叙事”的主角。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机灵的人,比身边同龄的伙伴们都能更迅速地识别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大多数人的话说,他是一个识时务的人。命运果然没有辜负他的这份机灵。他被树立为学习标兵,三天两头到别的村子里传经送宝。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命运再次给了他一个机会,而他又抓住了。在传经送宝的途中,他救了落水的县领导,并以谦卑的姿态表达了尊重。由此,他将自己从乡村这条河里挣扎到了县城的岸上,获得了命运的巨大转折,走上了与瓦村人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刘耳到了城里做了什么,他以什么为业,他又经历了怎样的人生,关于这一切,叙事者只字未提,仿佛不值得一提一般。我们只知道,在县城,刘耳也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后来,他娶了一个城里的女人为妻,婚姻似乎并不怎么幸福,妻子瞧不起乡村,自然也不大瞧得上瓦村出身的刘耳。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儿子似乎是出息的,当上了瓦城的市长。除了最后一条,刘耳的人生与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换言之,刘耳是一个面目模糊的人,他的经历也语焉不详。作为小说的主人公,这倒是不多见的。吊诡的是,我们越是看不清刘耳的面貌,越是闹不明白他都经历了什么,就越发觉得他是我们自己,不自觉地与他认同。作者的叙事策略获得了成功。
问题来了,刘耳用了大半辈子终于将自己洗成了城里人,特别是因为有一个仕途成功的儿子,日子比大多数普通人都好过。他为什么要返乡?他对外界的说法是,因为老年病前列腺的问题,住在村里比在城市要方便。这当然是一个托词,不过也隐含着刘耳在乡村的心理自由度比在城市要高。一个无法对人言的理由是,面对儿子的贪腐行为,刘耳的内心惶恐不安。回到乡村,也是回到文化意义上的子宫,或许能为儿子留一条后路,也获得些许心灵的安宁。再者,自觉已成为城里人的刘耳,面对乡村有一种不自明的优越心态,这一点,从他谈论他们家的房子就能看出来。他说:“我那个房子的位置也是挺好的,因为在村子的最东头,每天太阳一来,好像总是最先照在我家的房子那里,想想都觉得挺好的。你想想是不是?你就想想吧,每天太阳来的时候,总是最早照在你家的房子那里,暖暖的,亮堂堂的,你的心情是不是特别的不一样。”[7]“最早”一词暴露他内心深处对于碾压他人的隐秘冲动。项羽的“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的心理仍然支配着他。泼天的富贵一方面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希望像鼹鼠一样躲藏起来,一方面又让他情不自禁去收割乡里人的钦羡。看,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复杂。这是只有小说家才能触及的幽微之处。
不过,在返乡之前,叙事者先讲述了一件事,一件看上去跟返乡关系不大的事。在儿子秘书的安排下,刘耳去了一家以养生为名的根浴按摩室,顺水推舟地接受了异性按摩服务,被警察一举抓住。还是在秘书的斡旋下,刘耳被释放。为什么要在小说的开头讲这么一件不大光彩不大体面的事?作者显然有他的用意在,据说,这部小说最初的名字就叫《刘耳根浴记》,这应该是读者进入小说,与小说家签订的第一个契约。我以为,之所以要写这一事件,原因有三:其一,这是刘耳返乡的直接导火索,正是有了这么一次“丢死人了”的事件,返乡才迅速付诸实践。其二,这是对刘耳的一次道德实验,固然,刘耳并不是主动要去突破人伦底线,但是,当他面对诱惑的时候,连挣扎都没有就顺从了诱惑本身。由此,我们对刘耳的道德状况可以有一个小小的评估,他是不大会遵循道德律令的人,是这个时代批量生产的利己主义者。他们身段灵活,总是知道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如何让自己舒舒服服地活着,道德感,那东西是不存在的。刘耳的人生原则决定了他的命运。随着小说叙述的推进,我们将一再验证并微调这一观察结果。其三,刘耳根浴遇险记,是对长期以来城市是罪恶的渊薮、而乡村是安逸的田园的刻板印象的小小嘲讽。叙事者或许要让我们看清,罪恶与否,其实与空间关系不大,人,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不管如何,在多重复杂因素的作用下,刘耳返乡了。
三、乡村与城市关系的辩证法
有的时候,小说人物的功能集中在眼睛上——我们跟随他/她的视线,看到一切小说家希望我们看到的东西。刘耳大抵不属于此类,尽管我们也约略感觉到瓦村当下的面貌——留在村子里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还有一群娶不上媳妇的光棍,以及遭遇到城市创伤的受苦人,但这显然不是叙事者的重点所在。鬼子这位尊重复杂性的小说家希望我们以刘耳为中介,打破刻板印象,重新探察乡村与城市的关系这个“社会、文学和思想史问题”。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可以由这样几个层面构成:
一方面,小说仍然保留了美好纯真的乡村叙事传统。自陶渊明起,乡村就是田园牧歌的代名词,它以舒缓的节奏、闲适的生活方式帮助人们逃避当下现实的痛苦,昭示理想的生活。对于刘耳而言,乡村的纯真在于,他的少年时代是在乡村度过的,这意味着,乡村与少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少男少女们享受到了多少乡村好时光。夏日的夜晚,小河边,凉爽的风吹拂着。“你就会看到很多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你的电筒光里一对一对的在闪闪发光,就像灯光下的珍珠一样。那一对一对的光亮就是小河虾们的眼睛。在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晚上,你会以为你头上的星星全都掉到河水里了。”[8]这是多么惬意的乡村夜晚,仿佛自陶渊明时代而来,时光悠悠,亘古未变。其中,竹子和明树是乡村美好的象征。
等耙完田了,只要是刘耳先从田垌里走出来,就会在村前的小河里慢慢地洗着牛,慢慢地等着。或者是洗完牛了,那竹子还没有从田垌里出来,他就把牛先放在河边的草地里,让牛自由自在地吃点什么,毕竟是累了一个早上了。他家的牛也是十分感激他的,如果没有别的母牛影响它的心情,它就会在河边悠然地溜达着,一边甩着尾巴,一边胡乱地吃些东西,那也是很幸福地。当然,最幸福的不是它,而是它的主人刘耳。刘耳早就坐在河边的某块石头上,等着竹子回来。
他喜欢看着竹子洗好牛耙从河水里出来的那个样子。那真是太美了!美得无比迷人。那时的她,全身都是湿湫湫的。洗完牛耙之后,她总是一个人跑到河的上游去,在水深一点的地方,把自己慢慢地淹下去,半天之后,才从河水里突然冒出来,然后,就爬到岸上。[9]
多少个“慢慢地”啊。在作家和读者的集体记忆中,乡村是慢的,日子长得仿佛永远也过不完,容许像刘耳这样的少年将心事在小河边一洗再洗,就连心事也带着湿漉漉的味道。对于乡村而言,风物之美只是一方面,美的还有竹子这样的姑娘。她们带着活泼泼的气息闯进如画风景中,立刻就成为风景的一部分,成为乡村让人长长久久惦念的有机整体。那时候,对刘耳而言,等待本身就是幸福的事情。这印证了雷蒙·威廉斯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所发现的——“关于乡村的观念即关于童年的观念”,它“常常被转化为关乎乡村往昔的幻觉:连绵不断的、无穷无尽向后退去的‘童年时代的快乐’”。
有意味的是,在离开乡村的前一个夜晚,刘耳如愿以偿地拥有了竹子,但小说的叙述语调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并没有梦想成真的幸福感,刘耳的思绪被另外一个在他看来很重要的问题牵住了。此时,现实原则占据了上风,取代了情感原则。我们大概可以想见,在潜意识中,即将进城的刘耳把自己与竹子做了切割。在他看来,竹子是留在乡村的一个美好的梦,是不会参与他未来的人生的。他的远大前程,是在城市里。于是,小说以毁灭纯真美好的方式向我们指出乡村之于城市的巨大牺牲。通过乡村的流言蜚语,我们大概可以拼凑出竹子的一生——因为这一晚,她付出了一生的代价,怀孕、流产、结婚、离婚,直到过早去世。乡村的美好就这样消散了。竹子的弟弟明树则是另外一个故事。因为刘耳的小心机,14岁的明树在和刘耳、明通玩耍的时候,代替刘耳下到了突然停止工作的水轮泵,被运转起来的水轮泵绞掉了左腿,因为失血过多永远停留在了14岁。个人的故事总是深植于不可见的现实。竹子—刘耳与明树—刘耳的故事极富隐喻意义地折射出一个时期乡村与城市的关系。社会学家将取消农业税之前的中国城乡二元体制描述为“城市从农村汲取资源,国家主要依靠农业剩余进行工业化原始资本积累”[10]。事实上,乡村与城市的政治经济关系不仅可以扩大为一种世界模式——即作为“大都市”象征的工业化国家对象征乡村地区的农业国家的剥削与支配,也深刻地影响了个人的生活史。无论是否出于自觉,竹子和明树向刘耳奉献了青春和生命。或许刘耳自己也意识不到,当他离乡进城时,也意味着他离开了记忆中的纯真与美好。
乡村在向城市奉献的同时,还要承受城市的支配乃至情感上的轻视。一个小细节可以说明这一点。刘耳带着竹子让表叔去寻回被牵走的牛时,半醉不醉的表叔“刚一跨进那人的家门槛,就劈头盖脸地把人家骂了个天旋地转”。那么,表叔的底气何在?他的底气就来自于即将进城的刘耳。他先是“利诱”,“他现在已经不是村上的人了,他明天就到县里到县委去上班了,以后呀,指不定会是一个什么官呢!我看这是肯定的。以后你要有个什么事需要求人,我可以让他帮帮你”;然后是“威吓”,“你就想想吧,你能保证你们家的人,以后都不会出个什么差错吗?你现在要是这个面子都不肯给,那以后你们家要是出了个什么事,你也不用找他帮忙,就是找了,我也不会让他帮你的,我会让他把你们家的人直接抓起来,直接送到牢里去,你信不信?”[11]在表叔的逻辑中,城市意味着四通八达的关系网络,意味着凌驾于乡村之上的权力体系。一个城里人,甚至是可以直接把人送到牢里去。这当然只是“乡里人”扭曲了的想象,但反映了某种共同的情感结构。那人也确实被表叔的这番恫吓说服了,他嘟嘟囔囔地让把牛赶紧牵走,表示被牛损坏的辣椒“就当是我没有种过,就当是昨天下了冰雹了,是冰雹把我的那几棵辣椒给砸死的行了吧?”从城市到冰雹的转喻,足以折射出现代城乡模式的某种真相。瓦村的人不会知道,即使进了城,刘耳也并没有脱胎换骨地变成无所不能的城里人,相反,在城里人看来,他仍然是一个乡里人,此时,被鄙视的一方就成了刘耳。比如,在刘耳与他的城里媳妇之间,就是这样不平衡的关系。刘耳死命地追她,“图的就是她是城里的人”。因为城里人能换来村里人羡慕的目光,获得心理上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为了这目光,他宁可忍受不平衡不幸福的婚姻。而他妻子呢,终其一生都因为嫁了乡里人而抱怨,“她说她这一辈子最大的不幸,就是嫁给了他这个来自农村的菜包”。城市乡村的扭结关系,就是这样习焉不察地渗透到婚姻中,成为每一个人冷暖自知的生命感觉。这就是建构在城市乡村政治经济学基础之上的精神现象学。
刘耳妻子的抱怨,尽管充满了尖酸刻薄、充满了另外一种一叶障目而不自知、充满了城里人的傲慢,令刘耳不悦,也令我们不悦,但并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当刘耳以为自己砍断了乡村所有的羁绊(想想纯情的竹子吧),大踏步进城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乡村犹如庞大而又沉重的影子,始终跟在他身后。成为一个城里人,在他的父老乡亲看来,就意味着成为乡村与城市的联结点,或者说,一个驿站。他所占据和想象中有可能占有的城市资源,有必要与他的同乡们共享。于是,就有了会长理直气壮地寄了一封挂号信给刘耳,朝他借钱去广东打工;就有了泥鳅背着老婆来看病,找他借40块钱住院;有了村长找他能不能把明树办成真的烈士;有了村里的小伙子请他帮忙进部队当兵;有了一个小伙子的家人请他去找警察周旋免掉牢狱之灾……
太多太多了。所有像刘耳这样从乡村来到城市并最终留在城市的人大约都会深有同感。城市与乡村的不平衡关系,最终是要在一个个具体的人身上找回平衡。他们所背负的,何止是父老乡亲的期待,更是城市所欠下的庞大债务啊。那么,刘耳是怎么办的呢?这里,就能看出《买话》的好了。好的小说家,一定世事练达、人情通透,并深谙复杂性的艺术。他不随意依照自己的喜好、立场与利益下判断,他也不打算拉偏架,而是试图深入每一个人的心灵与情感深处,把一切完整而清晰地反映出来,让我们认识到每个人的真理。
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他们站在自己的那一小方土地上,笃信自己所看到的、所相信的一切。在瓦村人看来,刘耳就是那个幸运儿。他逃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和那些威风凛凛的家伙们在一起。他完全应该帮助我们。他也有能力帮助我们。如果他选择袖手旁观,那么他就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对刘耳来说,他固然也有他的私心,但也有他的不得已,那一只只从瓦村伸出来的手是他深感无力招架的。“一个从村里走出去的人,其实也不是万能的,他往往能做好的只是他的本职工作,有时,就连本职工作都是无法做到最好的。”[12]
就这样,通过展现刘耳与瓦村人的所思所想所行,作家鬼子一笔一画地勾勒出乡村与城市关系的情感结构。他深知,牧歌或者挽歌,都是对于乡村的单向度认识。倘若限于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对立,我们就无法看到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透过这些关系看到更为复杂的乡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这也是刘耳之所以必须要返乡的创作学缘由所在。
四、孤独与融入,或群己势能的转换
回到瓦村,一切都跟刘耳想象得不一样。他想象中的返乡或许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这是古典主义时代的返乡。支持他如此作想象的是他所携带的有形和无形的城市资本,包括但不限于他大半生的城市经验,黄秘书给他装修一新、犹如度假民宿的房子,还有他当市长的儿子。这一切都给了他信心,他会收获瓦村人最热情的款待。他将重新获得少年时候曾经感受过的纯真和美好,获得对自我的确认。现实是,“没有一个人招呼他进屋去坐一坐。没有。一个人都没有。好像刘耳只是过路的,他不会打扰他们,他们也不想打扰他”[13]。“独在异乡为异客”成为返乡人的基本情态。
这是《买话》所作的寓言性假定,即当刘耳真正回到瓦村以后,他所携带的城市资本将会全部失效,城乡关系博弈将会转换为群己关系的搏斗。当年老的刘耳孤身一人回到故乡时,他所面对的是作为整体的乡村众人。他需要重新获得曾经的父老乡亲的认同,才能找寻到回家的路。这假定中暗含着乡村意识所发生的惊人变化,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将从一个新的维度重新认识刘耳和瓦村人。这正是长篇小说的魅力所在。它呈现生活,也提供我们认识生活的不同路径。
刘耳对自己处境的根本性认识,是从老人家拒绝了一碗玉米粥开始的。从刘耳被告知瓦村所有的玉米都被城里人买光了开始,小说进入寓言性情境。这究竟是瓦村人为了拒绝刘耳的托词,还是乡村和城市的某种真实状况的具体化再现,我们不得而知。对刘耳来说,故乡实实在在长在舌头上,玉米粥、酸藠头、菜包……这些吃食中有浓郁的人间烟火气,隐藏着他关于故乡的全部记忆。返乡,说到底就是要返回到自己熟悉的空间与感知中,在重逢中体味时间重新回来的甜蜜。然而,老人家毫不留情地打碎了他这种幻想。如果仔细分析刘耳与老人家的这段对话,我们甚至能从中感受到某种逗弄、引诱的成分在,就像刘耳逗弄他的那只叫作小白的小公鸡一样。到这个时候,我们和刘耳一样明白了,瓦村不是他幻想中的乌托邦,在他为年老打败之时、在他为迅疾变化的世事感到焦虑之时、在他隐隐约约感到暴风雨就要来临之时为他提供庇护所。瓦村是一个紧闭着大门的城堡,他需要通过不同的浮桥才能抵达。
时间是一座浮桥。既然故乡与过去有关,重新整理与过去的生命经验就成为进入故乡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漫长的一生中,一个人会经历无数的事情,但只有少数的事情才会成为事件,它决定着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看待世界。在与故乡有关的事件中,有两件事非常重要,一是离开故乡进城的过程,一是进城后如何对待乡人。小说围绕这两件事展开了匠心别具的叙述。刘耳的好运始于7个鸡蛋。目睹3个身穿绿色军装的女青年后,明通有着媒体人的敏锐,他不仅发现了其中所蕴含的新闻性,并创造性地将自身编织到新闻中去。明通提出了这一想法,只是,在实施过程中,刘耳成功地说服了明通获得了新闻主体的角色,理由是,要将新闻里的人与写新闻的人分开。不得不说,刘耳的这一说法确实有着强大的逻辑自洽,并因此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他成为学习标兵。换句话说,是明通的想法让现实旋转起来,刘耳做的是让自己成为飓风的中心。但他并不因此感激明通,相反,他紧紧抓住明通想写好文章的心理,夸大明通获得的好处,也夸张自己的累,以安抚明通,使其心理平衡。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当刘耳因为救了落水的副主任获得了调动的机会时,刘耳坚决制止了明通再写一篇报道的说法。他深知,已经兑换成功的实际利益不宜再张扬招人耳目。从洞察人心、审时度势的角度看,刘耳确有过人之处。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这件事情最有意味的地方在于刘耳对待明通的态度。可以说,是明通一手铺就了刘耳进城的台阶,我们甚至可以推断,如果没有刘耳,或许进城的命运就会降落在明通身上。刘耳和明通都心知这一点,所以刘耳才会承诺说:“我到了县里,如果碰到了什么好的机会,我会帮你的,你也应该到县里去,到了县里你就可以写出更多更好的新闻报道来。”[14]因此,当属于明通的机会真正来临时,不同人的记忆在此发生了分岔。刘耳的记忆告诉他,为了明通,他找了新闻报道组的组长,是组长以村里需要农民通讯员为由阻止了明通进城。而明通得知的消息是,阻止明通进城的这番理由恰恰出自刘耳之口。那么,究竟谁说的是真相?《买话》的叙事者并不打算以上帝之名提供一个确凿无疑的回答,但他确实触及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即我们以为坚固无比的记忆其实一直在悄悄地进行自我修改,以维持自我认知的稳固性。人心是如此幽深,当你成为天选之子时,其实你并不希望有太多的人攀上这阶梯,不,最好是一个都没有,不然,这独属于天选之子的荣光何在?这并不是刘耳的心理,事实的真相埋藏得太久,久到相关人等都已离开,我们已经无法从记忆的深井中打捞一二。刘耳也断然不肯沿着明通这根绳索回溯到过去。他只能将这一切化为无人可以理解的冤屈和愤懑,来维持摇摇欲坠的自我。
既然往日不可追,那么,只能寄希望于当下。当死亡封闭了一个个过去之时,紧闭的乡村反而露出一丝缝隙,向刘耳投递了一名信使。一个叫扁豆的小男孩出现了,他充当向导,以借钱买话的方式将乡村的秘密一一打开。这也是小说名《买话》的由来。曾经,金钱是刘耳与乡人博弈的焦点,乡人认为刘耳在城里获得了较为充裕的经济资本,有理由帮助他们从困窘的生活中挣脱出来,显然,刘耳辜负了这一期待。现在,信使扁豆要将瓦村人日积月累的不信任传递给刘耳,再将刘耳的种种难以言表的情绪捎回去。“买话”的深层逻辑是,既然金钱斩断了刘耳与瓦村人的情感联系,当他从城市归来,需要付出金钱将已经拔出的根再种回去,重新长出枝叶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扁豆成为架在刘耳和瓦村之间的浮桥。问题在于,金钱能否通达情义,能否让刘耳从孤独的个体回到群体之中呢?
概括言之,扁豆与刘耳的交易有这么几次:第一次,刘耳从黑色塑料袋里拿出五张又五张,言明其中500是给扁豆支付赌资以抱回大肥鸭,另外500是给扁豆的爷爷买酒的。从根本上说,黑色塑料袋的钱并不属于刘耳,这个钱的性质与刘耳的儿子锁在保险柜的钱一样,是收受的贿赂。刘耳迫切需要将这样来路不明的钱散出去,以求得儿子的平安。这2个500块钱并没有如同刘耳想象的进入光棍活动委员会的那些光棍手中,可见瓦村也不是铁打一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第二次,为了让扁豆的爷爷牧民找出放空蛋壳的人,刘耳慷慨地出了酒钱,当然,这一切都在扁豆的小心计划当中。但是,扁豆并没有告诉刘耳真相。扁豆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似乎说中了问题的实质。如果不是钱的问题,那刘耳又该怎么返乡?提着茅台,刘耳坐到了会长的酒桌上,然后坐到了光棍们的酒桌上。当他开始以光棍们的思维去打量世事时,他似乎离故乡更近了。
当然,不能不提那只叫作小白的公鸡。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说清楚刘耳的孤独。在瓦村,除向扁豆买话以外,刘耳将所有的心事都倾吐给它,他是将公鸡小白当作自己儿子的。让我们来看看刘耳是怎么对待小白的。他迫切需要小白在这个院子,在他眼皮底下,好好地活着,仿佛小白好好活着,就等于儿子好好活着。但这不是小白的意愿。小白更想要自由。于是,他放任小白移向大铁门旁边的狗洞,就在快要接近狗洞的时候,他飞去一双拖鞋拦住了它的去路,也吓住了它。刘耳在小白面前树立了主人的权威。当小白饿了,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时候,他抓了一把米,却没有直接给它,“他将屁股慢慢地坐在门前最下边的台阶上,叉开双腿,看了看手里的米,从指缝间慢慢地撒了下去。不多,总是几粒几粒的,只撒在两腿之间的地面上”。就这样,刘耳成功地让小白停留在他身边。他以为那是多么大的安慰!刘耳是这么对待小白的,或许我们可以猜想,他也是这么对待儿子的,他需要在弱者面前行使掌控感。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瓦村人不也是这么对待年老体弱之时返乡的刘耳吗?
刘耳最终还是被故乡接纳了。有两件事可以证明这一点。一是当刘耳犯病以后,曾经拒绝给他玉米粥的老人家被请了来,和香女帮助了他。似乎年老和病弱成为故乡为他打开大门的通行证。不过,我以为,这么处理逻辑铺垫不足,特别是香女这样一个被城市侮辱和伤害的女性形象,多少有些概念化,与刘耳这一条叙事线索是游离的。第二件事是,在老人家去世后,刘耳拿到了竹子生前未曾发出的10封信。在那一刻,他终于愿意承认,他曾经亏欠过竹子,亏欠过老人家,也亏欠了瓦村。故乡紧闭的门终于打开了,同意放一个游子回来。
然后呢?
刘耳的心,随着摇摇椅的晃动也慢慢安静下来了。
此心安处是吾乡。
返乡的故事没有完。辛弃疾的《水龙吟·老来曾识渊明》曾云:“须信此翁未死,到如今、凛然生气。”未死的何止是陶渊明,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离开家乡、重返家乡的故事。它不断被谱成新的曲子,唱出新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