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最美中国”当代诗歌散文获奖作家草原采风活动写实
辽宁省 刘德庄
一、在路上
希拉穆仁,蒙语直译过来,是“黄色的河”。一条河流的名字,被安放在一整片草原之上,仿佛所有的风都从水面上起身,所有的草都朝着水流的方向俯仰。我们此行的终点,便是这片以河为名的草原。
清晨七点半,两辆大巴车已在酒店楼下静静候着。灰蓝色的车身被昨夜的雨洗得干干净净,玻璃窗上还挂着细密的水珠,像是一夜未眠的眼睛。我拎着简单的行囊上了车,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城市刚刚苏醒,街灯的光正在褪去。国槐立在路旁,枝条上簇拥着白中泛绿的花苞,密密匝匝的,还沾着潮润的雨意。这雨下得极细,细到你不撑伞也不觉得淋,走上一阵,头发上却结了一层薄薄的银霜。街上没有行人,偶尔有一辆早出的出租车慢悠悠驶过,道路是湿润的,车辆驶过,溅不起一线水花。整座城市像是在梦的边上轻轻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八点整,引擎低低一吼,车身微微一颤,我们出发了。雨还在下,或者说,是早晨的空气里还浮着雨的魂魄。大青山在远处若隐若现,山体是那种沉稳的青黛色,被树木与楼房交替遮挡着,时而在视野中露出一个浑圆的脊背,时而又隐入一片灰蒙蒙的雾气里,像是巨兽在水面下缓缓游动,只偶尔把背鳍露出来让人瞥见一眼。一种奔赴的急切在车厢里轻轻弥漫,有人低声说话,有人翻看手机上的照片,更多的人像我一样,隔着窗玻璃,看着城市一点点退远,天光一点点亮起来。
车到武川入口处,我忽然看见路边站着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狗。它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前腿笔直,尾巴垂着,神情木然,望着远山的方向。它并不在意零星的雨丝在它头顶飘过,车轮沉闷的颤动,它连耳朵都没有动一下。不知为什么,这个画面在我心上轻轻剐了一下。它是这趟行程中,我看到的第一个有呼吸、有心跳的存在,一个在清冷早晨独自等待的肉身。它等的是谁?是某个出门未归的主人,还是命运本身那辆永远迟到的车?车很快驶入高速,小狗缩成一个小点,然后消失在雨幕里。但那副静默的剪影却留了下来,像一枚图钉,把我的一部分注意力牢牢钉在了来路上。
车速一提起来,窗外的景致便失了细节。近处的树木、电线杆、路标牌,全都成了模糊的色块,像被水洇开的墨水;远处的山峦和天空倒是清晰起来,却隔着一层晃动的玻璃,显得很不真实。在这两种速度之间,我看到了那些沉默的季节河。它们从山上流下来,干涸的河床蜿蜒在谷底,像一张老脸上被泪水反复冲刷过的泪痕——那沟壑的形状、宽窄、走向,把每一次暴雨的来去都记得清清楚楚。水是从天上骤然而至的,山头留不住它,山坡也纳不下它,它只好汇成一股急流,慌慌张张地奔向低处,在沙土上写下自己的遗嘱,然后蒸发、渗漏、消失,留下一道干裂的疤痕。这些河的一生,就是一场匆匆的奔赴。
河谷缓坡处,建着一排排整齐的民居。彩绘的墙面还依稀看得出当年的鲜艳——粉色的墙裙,蓝色的窗框,屋顶上甚至还保留着仿蒙古包的穹顶装饰——但如今窗洞漆黑,大门紧锁,外皮剥落如人的皮肤在暴晒后起翘。有的院子里长出了高大的野草,在雨里湿漉漉地静立。看得出,这是旅游最红火的那些年砸下的投资,民宿、餐馆、纪念品店,一应俱全,规划得有模有样。可经济大环境一变,游人稀了,钱流断了,这些漂亮的建筑便像断了奶的羊羔,一个个瘦下去、塌下去,空洞洞地晾在那里,成了大地上一处醒目的痼疾。它们是经济上的“季节河”,有过汹涌的汛期,也有漫长的枯水。
我望着这些空房子,忽然想起当年昭君出塞。她走的当然不是这条路,那时的大青山还叫阴山,那时的水草比现在丰美得多,树木也更茂密,河里有常年不断的水,天上的鸟一群一群地飞过。她坐在摇晃的马车里,掀开帘子望见这茫茫旷野,心里该是怎样的滋味?从小在秭归长大,后来进了长安的深宫,眼前的景色从来都是温柔精致的——垂柳、曲水、叠翠的山。忽然之间,天宽了,地阔了,人烟稀了,风也变得粗粝起来,刮在脸上像小刀子。她想念故国京都,想念那些熟悉的面孔和气味,大概暗自垂过很多次泪。但那又有什么用呢?一厢情愿的感情,在车轮碾过的沙土上留不下半点痕迹。她像一个被捧着的容器,从一个地方端到另一个地方,里面装的是整个汉朝的和平希望,端到匈奴的单于帐前,轻轻一放。女人,在那些年代里,常常是移动的土地。蒙古族的历史上,女人随部落迁徙,随战争更主,随联姻改变归属。她们用自己的身体连起不同的部族,用自己的子宫孕育下一代守土之人。男人的马蹄踏向哪里,女人的脚步就跟向哪里。抢土地、抢牛羊、抢女人——这是游牧民族生存法则里的三部曲,赤裸得没有任何修辞。而女人被抢去之后,便要在陌生的毡帐里生下后代,教他们讲新的语言,过新的日子,把血脉牢牢钉在刚占领的土地上。这样,那块土地才算真正换了主人。
如今,农耕与游牧早已不是敌对的双方。拖拉机的铁犁翻开了草原的腹地,无人机在云端盘旋着洒下草籽,牧民的孩子在手机上刷着短视频,那达慕大会上的赛马手头盔上贴着赞助商的标签。文明在融合,生活在刷新,新的秩序在旧的废墟上生长出来。远处,巨大的风电桩高高矗立在山脊线上,白色的塔身修长而洁净,叶片静止着,三枚长长的手臂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像一座座大钟的指针停在某个神秘的时刻。现在是夏末,风不大,它们便一动不动地站着,沉默而庄严。等到冬天,西伯利亚的长风卷过来,它们就会被吹得团团转,日夜不停,把看不见的能量送进电网,点亮千里之外千家万户的灯。那些灯下的人,多半不知道电是从草原上来的,也不知道风在这里替他们劳作。
蒙古人的祖先早就懂得一个道理:土地,是要有人来守的。没有人守的土地,再辽阔也是虚的。刘邦当年打败了项羽,回到故乡沛县,喝高了酒,击筑高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一个人打下江山之后,最怕的不是敌人太强,而是没有忠诚的人替你守住每一寸疆土。这话放在草原上也是一样。一个部落迁走了,那片草场就荒了,狼群会来,别的部落会来,野火会来,草根会被啃光,沙土会被风扬起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历史上有太多这样的教训。康熙年间与俄国签《尼布楚条约》,外兴安岭和库页岛清清楚楚写在大清的版图上,可朝廷实行“柳条边”政策,把东北的汉人往关内赶,说那是“龙兴之地”,不能随便住人。结果偌大的东北,只留了少量的满族兵丁守皇陵、守祖庙,大片土地像无人看管的仓库。俄国人来了,先试探着踩一脚,没人吭声;再往里走几步,还是没人;于是心安理得地扎下来,扎了根,生了芽,越长越壮。最后外东北没了,库页岛没了,江东六十四屯没了,海参崴也没了。那些地名如今还在,只是后面的国名已经换了。我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荒野,想到东北如今人口的流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下。历史常常不是在炮火里丢掉的,而是在懈怠中,一点一点,像沙从指缝漏下去。
山路在车轮下盘旋着,不知转了多少个弯,地势忽然豁然开朗。像幕布一下子拉开,整个舞台亮了出来。大片的向日葵扑面而来,金黄色的花盘齐刷刷朝着同一个方向——那不是太阳的方向,而是早晨八九点钟光线的来处。每一朵都仰着脸,饱满、明亮、不知疲倦,像一群穿着黄裙子的孩子站在田野里合唱。再远处,还有嫩黄的油菜花点缀其间,一畦一畦的,颜色淡一些、柔一些,像大地的静脉在皮肤下隐约显现。看到这些,心情忽然亮起来,像蒙了一层灰的窗玻璃被人从外面擦了一把。玉米地接着油菜花地,一片连着一片,玉米秆子已经长得很高,叶子肥厚而深绿,风一过,整片田像湖面起了皱。还有一种很像小麦的作物,穗子弯弯的,颜色青中带黄。同车的周耀老哥探过头来看了看,说应该是青稞,这地方海拔高,小麦扛不住早霜,青稞耐寒。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再往前走,又有大片的开白色花田畴出现了,花朵小小密密地开着,远远看像一层薄雪覆在绿叶之上。车厢里热闹起来,有人猜是荞麦,有人说是棉花,还有人开玩笑说是曼陀罗——车近了才发现,原来是马铃薯花。我心里一动,大连的家里,今年新土豆炖芸豆排骨都吃过好几顿了,这里的土豆才刚开花。真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同样的作物,在不同的纬度上过着各自的时辰,谁也不等谁,谁也不赶谁,各开各的花,各结各的果,各安天命。
进了村庄,河沟里长着稀疏的杨树,因为离得远,看不真切,只觉得树干很矮,枝丫曲曲地伸着,像弯腰驼背的老人站在沟底,用手撑着膝盖,艰难地喘息。有的树上挂着大段枯枝,灰黑色的,没有叶子,也没有树皮,像裸露的骨头。它们不必开口,光这副模样,已经把这个地方冬天的严酷全说尽了——零下三四十度的寒潮,夹着雪粒子的白毛风,一夜之间就能把活树冻成柴火。不过现在是一年里脾气最好的时候,风是软的,雨是温的,草是绿的,天是蓝的。所有的苦难都藏在笑容底下,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在那里,像一根藏在靴子里的刺,不急不慢地等着冬天。
邵建国总编拿着话筒介绍说,前面那个村子叫美岱召村,属土默特右旗,历史上“一村出过三位顺义王”,就是这里。我们透过车窗望过去,村子的房屋灰扑扑的,土墙低矮,院门歪斜,看不出半点王府的气象。好奇心一闪,也就过去了。有些历史,你站在外面是看不清的,得走进去、坐下来、喝一碗茶、听一段故事,才能咂摸出点味道。可我们只是过客,车窗摇上摇下的功夫,一个村庄的三百年就翻过去了。
又走了二十分钟,车停在一个打卡点------希拉穆仁。一块大石碑立在路边,上面四个红漆大字。大家纷纷下车,有的去洗手间,有的在小摊前打听奶片和牛肉干的价格,更多人排队在石碑前照相。我们这些人,平日里在稿纸上写天写地,到了这里,却也免不了俗,要在碑前留个影。倒不是虚荣,是想要一个凭据------告诉自己,也告诉别人,我的脚曾经踩过这块土地,我的眼睛曾经看见过这些字。人的足迹,往往需要这样的锚点来确认。
集体合影之后,继续赶路。十五分钟,目的地到了。
二、骑上马背
大巴车刚拐进牧场的栅栏门,远远就看见一匹枣红马从草坡上冲下来,四蹄翻飞,鬃毛飘扬,骑手在鞍上微微前倾,身子和马的脊背几乎连成一条线。到了车前,他猛地一勒缰绳,马前蹄高抬,上半身几乎直立起来,在空中定了那么一瞬,然后稳稳落下,喷着响鼻,绕着我们的车慢慢走,像是在领路。邵总编说,这是草原上迎客的最高礼仪——纵马相迎,把你当作远归的亲人。
下了车,地上铺着湿漉漉的草,踩上去软软的,透着一股青涩的香气。几个蒙古族姑娘端着银碗迎上来,碗里是白酒,斟得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这是下马酒。我早已戒酒多年,但此情此景,推辞显得矫情。问清楚是三十八度的酒,端起碗来,嘴唇碰着冰凉的碗沿,酒液滑过喉咙,辣意从胃里升起来,暖融融地散到四肢百骸。只喝了半碗,脸已经微微泛红。
大家没有急着进蒙古包休息,反而像被什么牵着似的,齐齐朝马场走去。那里有两个项目:骑马和卡丁车。卡丁车孤零零地停在角落,轮胎上沾着泥,没人看它一眼。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马桩上那十多匹马身上。它们被拴成一排,有的甩尾巴赶苍蝇,有的歪着脑袋看我们这群花花绿绿的人。枣红色的最多,毛色油亮,像覆了一层红缎子;黄色的也有几匹,性子似乎更温顺,眼皮耷拉着,不大爱理人。最扎眼的是一匹通体乌黑的马,个头比别的马高出整整一头,脖颈修长,肌肉在皮下成束地滚动,眼睛黑亮而警觉,耳朵不停地转动,捕捉着四面的声响。好几个作家一眼就看中了它,指着要骑。马场主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脸被高原的阳光和风磨得粗糙发红,说话嗓门很大。他跟领骑的小伙子嘀咕了几句,来来回回几个回合,最后定下来:每人一百八十块,骑四十分钟。
大家各选各的马,翻身上去。有人一踩马镫就利利索索地跨了上去,身子坐得端端正正,显然是骑过的;有人抱着马脖子蹭了半天,好不容易坐稳了,脸色已经白了。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挑了一匹中等个头的黄马,踩着马镫上去,坐定,手心微微出汗。马背比想象中宽,两腿分开跨着,膝盖内侧紧贴着温热的马腹,能感觉到皮下的肌肉一束一束地在动。它的呼吸很深,像一口井在往外吐气。缰绳握在手里,粗糙的皮绳上有磨损的痕迹,浸润了不知多少人的手汗。
天空又飘起雨来,细如牛毛,落在脸上凉沁沁的。马队排成一列,跟着领骑的小哥缓缓朝后面的山岗走去。马蹄偶尔踩到一块石头,“嗒”的一声,清脆得像打了一下响指。路两旁的草不算高,马兰草和拂子茅长得最显眼,一簇一簇地散在沙土地上,叶子窄而硬,颜色发灰绿,不像我想象中那种丰腴肥美、能藏得住牛羊的草原。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地皮已经露了出来,灰白色的沙土像老人头顶的秃斑,一片一片地出现在草丛之间。那些卧在地上反刍的牛羊,肋条都隐隐可数,皮毛也发干发涩,没有油亮的光泽。草场已经撑不起更多的牲畜了。有些草,牛羊根本不吃——马兰草太涩,拂子茅太硬,沙蒿就更不用说了。说到沙蒿,同行的一位内蒙古本地作家叹了口气,说这东西当初是引进来固沙的,没想到长得太疯,抢水抢肥,把别的草挤得没地方长。每年开花的时候,花粉能飘几百上千里,飘到北京去,害得不少人过敏。可要是没有它呢?恐怕这一片早就成了沙地。这话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一种救命的东西,同时也是一种害命的东西。好比一根绷得太紧的绳子,救了你没掉下悬崖,同时也勒得你喘不过气。这里的地表已经脆弱到了极致,像一层磨得薄如蝉翼的皮肤,下面的毛细血管都看得见了,再磕碰一下,血就要渗出来。
队伍缓缓地往前移动。我前面第三匹马上的,是福建来的涂映雪老师。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戴一顶白色遮阳帽,裙摆在马鞍两侧垂下来,被风吹得飘飘扬扬。她的身形纤细,端坐在马背上,腰板挺直,微微侧着头,正好有一束薄薄的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落在她的肩上。远远看去,实在太像新娘子出嫁了------前面有人领路,后面有人跟随,两边是莽莽苍苍的草原,天边是低低的云。我们这支马队不紧不慢地走在两座山岗之间的谷地上,迎面正好碰上了另一支马队。两队在窄路上擦肩而过,马蹄互相交错,骑手们彼此点头微笑。那一瞬间,真的有种送亲的队伍与迎亲的队伍不期而遇的喜庆感。如果真的有嫁娶,这该是多美的新娘,多美的草原。
走了大概三四公里,雨大了些,雨点打在脸上有了分量。大家纷纷要求调头回去。我心里却有些不甘。好不容易来一趟草原,骑在马背上慢悠悠散步,算怎么回事?我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马屁股,想让它快些。马耳朵抖了抖,步子稍微快了两步,又慢下来。我又拍了两下,领骑的小哥回过头来,大声说:“不能拍马屁股!它惊了会乱跑,把你掀下来可不是好玩的。你想跑快,得换快马”。这话一出口,我立刻就明白了——加钱。但他说得也在理,好马不是这匹。我犹豫了两秒钟,然后点点头:“换!”
回到马场,讨价还价一番,最后定了一百五十块钱二十分钟,换一匹真正的快马。这匹马比刚才那匹高不了多少,胸脯也不见得多宽厚,四条腿长得像四根弹簧,站着的时候不停地倒换步子,浑身都是按捺不住的劲儿。我翻身上去,领骑小哥拉着我的缰绳,两腿一夹马腹,两匹马几乎同时蹿了出去。
那一瞬间,所有的事物都换了节奏。风声不再是拂过,而是劈过来,从耳边、从额头、从胸口,像一堵软墙不断地撞上来又裂开。马蹄砸在地上,声音密集得连不成点,成了一条低沉的轰鸣。我的身体跟着马背上下起伏,颠得骨头缝都在响。臀部和马鞍之间发出“啪叽啪叽”的撞击声,尾骨处不断磕到马鞍后面那个铁环上,一下一下,疼得我几乎叫出来。我赶紧喊停。小哥勒住马,回头看我龇牙咧嘴的样子,笑了一下:“姿势不对,肯定受罪。”
他告诉我正确的骑法:双脚脚跟往下踩实,脚尖往上翘,两条腿弯成罗圈状;马快跑的时候,双手抓住马鞍前面的铁环,把屁股从鞍上撑起来,悬空,不接触马背,这样就不挨颠了。我听着,记在心里,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大腿肌肉,深吸一口气,说:“再来。”
小哥一夹马肚,马又飞跑起来。我按着要领试,把身体从马鞍上撑起来,双脚踩实,膝盖微屈,果然好了一些。可速度越来越快,风灌进嘴里,把呼吸都堵了回去。我感觉自己随时会从马头前面射出去,像一颗子弹。双手拼命抓着铁环,指节发白;两条腿硬撑着,肌肉一阵阵发紧。没过多久,手麻了,腿开始抽筋。再次叫停。
慢下来之后,我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他告诉我,这些马都是两到三岁的儿马,从小就开始训练,不训练的马普通人根本骑不了。“马天生就不愿意让人骑——你想想,要是有人硬要你扛一袋五十斤的米走十里路,你乐意不?”我笑了,说不乐意。他说:“马也是一样。它们胆小,但记仇。你打它一下,它能记好几个月。可你要是能制服它,它也服你。要不你看,每匹马嘴里都得戴嚼子,就是怕它不听话。”
“记仇”这两个字让我觉得新奇。我听说过马救主人的故事,什么“义马”、“忠马”,《三国》里刘备的的卢马跃檀溪,关羽的赤兔马绝食殉主。但记仇的马?这倒是第一次听说。马的性情,原来也像人一样,爱恨分明,只是它们的恨埋在沉默里,不叫唤,不出声,只在一个人的背影上狠狠地盯一眼,然后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又走了一段,我问小哥:“能不能放开缰绳,让我自己骑一段?”他反问为什么。我说你的马老是蹭我的腿,不舒服。他摇摇头:“为了安全。要是放开缰绳,你的马一跑起来,我追都追不上,你摔下来,它就跑没影了。”话说得很直白——我还没有控制这匹马的能力,所以我享受不到自由骑乘的美感和神韵。这让我想起自己刚开始写诗那些年。底子还没打好,阅历还不够深,就急着要一鸣惊人,天天盼着在哪家刊物上发一组好诗,一夜之间被人记住。结果呢?投出去的稿子退回来,退回来又投出去,反反复复,摔得鼻青脸肿。文字的缰绳,我没有抓稳,却想撒手狂奔。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此刻在马背上,我忽然觉得历史重演了一遍——只是这次的老师换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蒙古族小哥。
再有几百米就到马场了。小哥说:“最后冲一把,你准备好了。”我松了松肩膀,活动了一下手腕,把要领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点点头。马又一次跑起来。这一次,不知是因为放松了,还是因为马上就要结束,放下了心里的紧张,我忽然觉得很适应。颠簸变成了韵律,风声变成了伴奏,脚下的大地飞快后退,草原辽阔地铺展在四周。虽然不是风驰电掣,但也有了几分劈风斩浪的味道。四蹄扬起的尘土在身后拉成一条淡淡的黄线,马尾在眼前飘扬如一面小小的旗。
下马之后,我站在地上,两条腿软得像面条,膝盖内侧磨得通红,尾骨一碰就疼。但我心里是高兴的。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鞍马劳顿”,终于明白了杜牧那句“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累死的不光是马,还有那个骑在马上、从未真正开窍的我。
三、敖包与传奇
午饭后没有休息,组委会招呼大家上车去红格尔。红格尔在蒙语里的意思是“温柔之乡”,属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坐落在希拉穆仁草原腹地,背靠大青山。敖包相传是成吉思汗二弟哈萨尔的后人所建,是这一带最大的祭祀敖包。
车行不远就到了。敖包山建在最高的一处漫岗上------所谓漫岗,就是起伏平缓、没有巨石裸露的山体,像海面上没有浪涌时那种温柔的起伏,远远看去,整座山就像一头伏卧的巨兽,敖包就搁在它的脊背上。敖包的主体分三层,底座宽大,逐层收窄,顶端的尖上绑着经幡和风马旗,在风里猎猎翻飞。左右两侧各有三个小敖包,单层,围护着主敖包,像是侍卫站在王座旁边。大敖包的外面挂满了五色风马旗------蓝白红绿黄,分别对应天、云、火、水、地。远远望去,它们密密地覆在敖包的石堆上,像给它披了一件华丽而庄重的袍子。风一来,所有的旗子都朝着同一个方向飘起来,呼呼作响,那声音又像在念经,又像在唱歌。
组委会跟我们约定,下午四点半在大巴车集合,可以自由活动,也可以买票看《红格尔传奇》实景剧。我毫不犹豫买了剧票,但又不甘心把整座山岗匆匆略过,便决定先上山转一圈,再赶去看戏。
沿着山路往上走,路两旁的木栅栏矮矮的,漆成暗红色,漆皮剥落处露出木头本来的灰白。栅栏边上,一丛丛开着紫色小花的苜蓿随风轻摇。苜蓿本是优质的牧草,牛羊爱吃,可种在这里,反而成了景观——人把原本是生产的东西,看成了审美的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有趣的倒错。登山的石径修成了“人”字形,左右两条支路在中间汇合,然后笔直通向山顶。路旁隔不远就立着一根翁贡柱,石柱上雕刻着云纹、水纹和兽面图案,刀法粗犷,带着草原上那种不事雕琢的力量感。走完翁贡柱区,换成了一排排转经筒,铜质的筒身被无数只手磨得锃亮,转动起来会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像蜜蜂在远处振翅。蒙古族信藏传佛教,转经是祭敖包之前必做的功课。
我跟着前面的几个游客,依次转动经筒,一圈,一圈,手心贴着微凉的铜面,顺着它的惯性推过去,听着那细小的声音在指尖缠绕。到了山顶,按照规矩,绕敖包顺时针走了三圈。脚下的石子被踩得咯吱响,风把旗子吹得扑扑拍打,经幡的影子在石堆上晃来晃去。三圈走完,我请了一道风马旗,写上几个名字——我爱的人,爱我的人,还有一些不相识但需要福佑的人。我把旗子系在敖包东侧的铁丝上,它立刻被风拽起来,拍打着旁边旧旗的尾端,像两个人在互相打招呼。然后我下山,朝剧场跑去。
剧场设在敖包山脚下一片围起来的空地上。中央是一座高高的土丘,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土丘,远远看去,拼成一个“山”字的形状。大土丘脚下立着一座蒙古包,白毡顶,蓝花边,门帘垂着,不知里面是道具还是演员休息的地方。土丘前面是一大片沙地,便是演出的舞台。四周用水泥塑了假山,刷着赭石色的涂料,想模仿真实的岩石。虽然一看就是假的,但视线被它们围住之后,倒真像被关进了一个小小的山谷。
开演之前,大山的背后时不时策马冲出一个骑手,绕场一周,然后从另一侧退出去。这是在吸引观众的注意,也算热场。三点整,低沉的号角声从扩音器里涌出来,浑厚得像从地底下长出来的。演出正式开始。
《红格尔传奇》是一部大型实景马术剧,用六幕讲述了一个蒙古族少年的成长:相知、征兵、那达慕、反抗、战争、回顾。主人公红格尔自幼父母双亡,在草原上艰难长大,然后被征入军队,在那达慕大会上展示骑术和箭法,而后反抗压迫,参加战争,最终带着满身伤痕回到故乡,回顾自己的一生。全剧没有一句台词,所有的叙事都靠马术动作、背景音乐和场景变换来完成。演员们在飞驰的马背上做各种高难度动作——倒立、侧挂、翻身射箭、一人双马——马蹄扬起的沙尘弥漫成一片雾,号角声、战鼓声、马嘶声交织在一起,像把几百年的蒙古历史压缩进了一个小时。
当演到战争那幕时,几十匹马同时冲出,骑手们挥舞着弯刀,口中发出尖厉的呼啸,沙地上烟尘滚滚,遮天蔽日。观众席上有人站起来鼓掌,有人举着手机拍个不停。我却在那漫天的喊杀声里感到一阵寒意。蒙古人的马背文明,辉煌过,也残酷过。他们从这片草原出发,走向了中原,走向了中亚,走向了多瑙河畔,征服的土地横跨欧亚。每一次征战的背后,都有无数个红格尔这样的少年,从牧羊骑马的孩童,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兵士。他们有没有选择?也许有,也许没有。草原养活不了那么多的人,你不出去抢别人的,自己的草场就会被别人抢去。生存的逻辑,简单到几乎残忍。历史必然,四个字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简简单单,却沉甸甸的。
演出结束了,掌声雷动。演员们骑着马绕场谢幕,汗水把他们的脸冲出一道道的印子,混着沙土,像戴着半化掉的面具。他们笑着朝观众挥手,马也高兴地喷着响鼻,步子轻快。我坐在观众席上没动,看着他们一圈一圈地绕,忽然觉得,那些历史上的英雄,如果活到今天,大概也就是这副模样——刚刚打完一场仗,浑身是汗,满脸是土,但心里是满足的,因为活着。
四、一场醉与醒
傍晚,组委会安排了一场诈马宴。诈马,蒙语的本义是煺毛整畜,也就是烤一整只牛或者一整只羊,是宴席上压轴的大菜。传说成吉思汗每次征战凯旋,都要召集忽里勒台大会,用整牲祭祀祈福,然后大家围坐分食。那就是诈马宴最初的形状——聚拢族人,犒赏将士,把胜利的喜悦一口一口吃进肚子里。到了元朝,每年夏天,皇帝都要到上都避暑理政,诈马宴便固定下来,成了国家级最高规格的礼宴。
我们这些参加采风的作家,被要求换上蒙古族的传统服饰。男士穿蒙古王公的袍子,宝蓝色的绸缎,镶着金边,领口和袖口绣着繁复的云纹;女士穿福晋的服饰,粉红或湖绿的长袍,配银饰的头冠,走起路来叮当作响。换上衣服之后,彼此一看,都笑了起来——平日里写字的文人,一个个忽然变成了王爷和福晋,虽然心里知道是假的,但挺直的腰板和微微扬起的下巴是真实的。人一穿上华丽的衣服,骨头都会变硬几分。
蒙古包很大,正中间是一个圆形的舞台,四周摆了一圈矮桌,桌上铺着暗红色的桌布。我们沿着舞台围坐,每人面前一副碗筷,一碗奶茶,几碟小菜。主菜还没上,先上来的是歌声。一个穿着蒙古族盛装的姑娘站上舞台,手持话筒,唱了一首长调。她的声音悠长而婉转,像一条河在宽阔的草原上缓缓绕行,看似要断,却又接上了;你以为到顶了,它又攀上去一截。歌词我听不懂,但那种辽阔、苍凉、深情,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她唱到高亢处,蒙古包顶的彩灯恰好变成了一轮金色的圆月,光晕洒在她身上,她的影子在毡壁上拉得很长很长。底下有人举着奶茶碗,跟着节拍轻轻晃。那一瞬间,我真觉得回到了几百年前的大汗金帐里,身旁坐着的都是凯旋的勇士,他们是刚打完仗回来,身上还带着马鞍的汗味和刀鞘的凉意。他们喝酒、吃肉、听歌,心里想的是什么呢?大概是家里的羊群有没有被狼叼走,老母亲的风湿病在雨天有没有犯,那个心爱的姑娘有没有等到他回来。所有宏大的历史叙事,拆开来,落到底,都是这些细细碎碎的人间冷暖。
音乐忽然炸响,变成了节奏强烈的现代配乐,灯光也跳动起来,红绿蓝紫交替闪烁。刚才的古意一下子被撕碎了,我们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商业景区里,穿着借来的戏服,吃着商业套餐里的烤羊腿。但人就是这么奇妙——明明知道是假的,却还是会入戏。我看见对面那位平时说话慢吞吞的散文家,此刻正端着一碗酒,目光深远地望着某个方向,嘴唇微微翕动,仿佛在跟记忆中的什么人对话;旁边那位女诗人,平时穿着朴素,这会儿穿着福晋的袍子,连吃一块奶豆腐都小口小口地抿,端着碗的手指翘成了兰花状。“黄粱一梦”这四个字,此刻有了最真切的注脚。一件衣服,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一个人的底色。
烤羊端上来了,整只的,皮烤得金黄焦脆,油珠还在滋滋地冒,香气浓得化不开。有人递给我,吃了几口,我放筷子,忽然觉得这个场面有些荒诞——一屋子穿着古代服装的现代人,围坐在仿制的蒙古包里,吃着商业化的烤羊,听着录音棚里制作出来的背景音乐,扮演着不属于自己的身份。可荒诞归荒诞,那种聚集在一起、共同完成一场仪式的氛围,却是真实的。人需要仪式,就像草原需要敖包,就像河流需要河床。没有仪式的生活,是散的。
戏服终究要脱下来。宴会结束后,大家三三两两走出蒙古包,在门口排队归还袍子和头冠。脱下来的那一刻,就像做了一场梦忽然醒了——刚才还是王爷福晋,转眼又变回了从前的自己,衬衫、T恤、牛仔裤。那种瞬间的富贵和荣耀,像退潮一样从身上退走,留下光秃秃的日常。人生大概也是这样吧,风光也好,落魄也好,到头来都不过是借人间的道场走一遭,完成一点慈悲,积攒一点阅历,然后两手空空地离开。没有什么可以永远倚重,没有什么亘古不变。就像我们此行所得的“最美中国”荣誉,不过是在草原的拂子茅上做一个记号,让自己在茫茫文本中认得方向而已。
我从蒙古包出来的时候,已是傍晚。西边的天空霞光乍现,夕光从那里斜斜地射过来,把整个草原染成了暖融融的金色。草尖上挂着的雨珠被最后一缕光照着,亮得像撒了一地的碎银子。我回过头,朝东面看了一眼——那一眼让我站住了。
一道巨大的彩虹横跨在东方的天际,从地平线的一头升起来,弯成一座拱桥,落在另一头。颜色浓烈得出奇,赤橙黄绿青蓝紫,一层一层清清楚楚,像有人用一把宽刷子蘸了最饱满的颜料,在半空中用力一抹。夕阳的光在它背后衬着,使得它的边缘还镶了一圈淡淡的金红色。更奇异的是,彩虹的两端各有一段向上的弯曲,整体看去,活像一只巨大的金色凤凰展开翅膀,悬在天际,正要起飞。
我站在那里,好半天没有动。身边也有人陆陆续续走出来,抬头看见彩虹,发出一阵低声的惊叹。没有人高声喧哗,有人急着拍照。大家都静静地看着。那一刻,我觉得那凤凰是冲着我们这些写字的人来的。它在说什么呢?大概是说:你们写过的东西,有些会像草一样枯掉,有些会像沙一样流走,但有些会像这道光一样留在天上,替你们看着这片土地。以风骨,以道义,以宏愿,书写这个时代。这听起来像是大话,像是文人的清高。但我心里知道,不是的。这些年写下来,那种所谓“心忧天下”的情绪早已不是贴在脸上的标签,而是被岁月一层层磨去了虚浮的包浆,露出了底下的纹理。那是真的。是真的关心土地,真的在意人的命运,真的希望手里的笔能留下一点什么。
草原的晚风从西边吹过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味道,还有一点点羊粪的膻气。那是真实的味道。彩虹在天上挂了大约三十几分钟,然后颜色渐渐淡下去,像一幅画被水慢慢洇开,最后融进了灰蓝色的暮色里。我转身往大巴车的方向走,脚下的草湿漉漉的。远处,牧人正赶着羊群回圈,羊叫声细细碎碎的,散在风里。一个普普通通的草原傍晚,因为一道彩虹、一场宴席、一次骑马、一程路途,变得不再普通。可说到底,它依然是普通的——草照样长,风照样吹,牧民照样早起晚睡。所有的“不普通”,都是人自己带过来的眼睛和心。同样的风景,有人看过了就过了,有人看过了,会记一辈子。
大巴车发动了,车窗外的草原缓缓后退。我靠在座椅上,膝盖内侧还在隐隐地疼,尾骨一碰就酸。可心里是满的。那道彩虹的影子还印在眼底,闭着眼睛都能看见。我想,很多年以后,我大概还会记得这个傍晚——记得草原上的风,希拉穆仁的雨,记得马背上的颠簸,敖包前的经筒,记得诈马宴上的歌声和那场大梦一样的华丽,也记得彩虹像凤凰一样悬在天边的那一小段时光。
车驶出牧场大门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雨又开始下了,打在车顶上,像无数根手指在轻轻叩击。是道别,是追问,追问我对这片草原的回应。那就以这篇文字,对那一场敲击作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