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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24年第6期|梁鸿鹰:家有所养(节选)

2024-12-06 13: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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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鹰,1962年6月生于内蒙古。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中国作协理论批评委员会副主任。文艺报社原总编辑。出版评论集《在场与审思》、散文集《岁月的颗粒》、诗集《对天真的结局严阵以待》、小说集《散装时间》及译作若干。


当我看到我的马自由地在草地上撒欢——我很想把我的脸贴在它毛发浓密生气勃勃的颈部,向它讲述我的生命。当我抚摸着我爱犬的头——我知道它不要求我有意义,或者为自己做出解释。

——[巴西]克拉丽丝·李斯佩克朵《星辰时刻》,闵雪飞译,第2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7月版

强行回忆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所有人的记忆都很脆弱。如果我们眼睛全神贯注,那样并不难领会征兆与警告……

——[葡萄牙]若泽·萨拉马戈《大象旅行记》,王渊译,第35页,作家出版社,2015年5月版

那是盛夏时节的晚饭后,我与三四位好友进入北京八大处公园散步,行至一棵大树之下的时候,一只两三个月大的花狸小猫来到我脚下,怯生生,又异常坚定地围绕着我,久久不肯离去。我心一软,把它抱起来,抚慰一番再放到地下,与大家继续前行。但小猫仍不放弃,复跟随我走了一段缓坡。待我们几人从证果寺返回大树之下的时候,那只小猫又来到我脚边,绕来绕去,盘桓再三。同行的尹兄说,看来有缘分啊,干脆带回家养着得了。包兄说,起码能陪你到退休后若干年。于是,当晚我就载着小猫,将她带回家,收为宠物,当作我们家的一员,儿子们一致叫她“妙妙”。

妙妙,一直是我微信的头像,十二年后的今天,依然活蹦乱跳。

1

我家最早豢养的动物是鸡,可惜它们不是宠物。

在某个初春时节的晌午,“有小鸡卖喽”“小鸡买不”的叫声越过小院,一声声,一遍遍,越来越让我们一家人坐不住。有好几年了,大概每逢这个时候,妈妈、姥姥、我和妹妹都会竖起耳朵倾听这种腔调特别的呼唤,讨论要不要去买些回来,其实也只是听听而已。而这一天,母亲则说,我们去看看吧。

见到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雏,体弱的母亲兴致大发,仔细打量、反复筛选,最后挑出四只,盛在笸箩里,让我端着,高高兴兴地回了家。那些早春时节从遥远地平线上准时冒出来的老乡,对自己担子里叫个不停的小鸡雏很自信,对它们的去向蛮有把握,专属于他们这个行业的叫卖声在精打细算的妇人们那里很少落空过,哪些主妇更慷慨、哪些老太太磨磨叽叽,他们同样心里有数。鸡雏买卖的现场,只有妇孺,没有男人。母亲对养鸡的执念,在此次买回小鸡雏之后,就再也没有消失过。

养鸡成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城镇居民家庭的标配,由那个时代特定的物质条件决定,普遍的物资匮乏,一律住平房,成为养鸡养鸭最重要的土壤。吃到自家的蛋,听到自家公鸡打鸣,每户居民想做到就都能做到,不养鸡的人家倒显得有些另类。鸡可被剩菜剩饭养活,公鸡在如约而至的早晨打鸣,母鸡诞下属于自己的卵子,在院子里神经质般左顾右盼,咯咯嗒嗒叫个不停,可增添一个家庭的生机,更带来为食物苦恼时代的便利实惠。主妇们买鸡雏是为了得到鸡蛋,其次才是肉,听公鸡打鸣属于捎带的福利,除了这些,再无其他考量。问题在于,鸡雏们无论是不是在笸箩里,毛色、个头、体形均毫无差别,很难凭外观辨别出雌雄。上帝以神秘之手,执掌着鸡雏性别的天平,即便再智慧的主妇也难以十拿九稳,母亲虽以最大热情亲自下场,但在判断鸡雏性别这件事情上,比其他主妇也高明不了多少。头一次买回的四只鸡雏,在两三个月后,脱掉原本统一的伪装,彻底暴露了本来面目。有一只被我们称为“四黄”的,毛色慢慢变成红褐黑相间,居然长出通红的鸡冠;被我们命名为“大黄”的那只,不负众望,毛色金黄,成为产蛋高手;“二黄”外衣变浅,几成奶白色;“三黄”则尾巴上出现了黑翎,产蛋水平一般。四只里有三只能供应鸡蛋,已算相当不错,但打鸣的公鸡“四黄”蛮横无理,经常欺负母鸡,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转年春季,母亲又兴致勃勃地前去选鸡雏,这次她从不同笸箩里特意挑花色不同的鸡雏,共计四只,结果公母各占一半。在买鸡雏的第三个春季,母亲又着意挑选同一花色的鸡雏,结果还是公母各占一半。

养鸡带来的实惠和甜头实在诱人——饲养不需多少技术,食量适中,从不挑食,玉米面拌野菜,抑或一些谷子、废米或糙米,它们一律吃得津津有味,令饲养者易于接受。更重要的是,鸡没有生过病,不挑战和考验人的耐心。等第一批三只母鸡长到可以下蛋的时候,姥姥时不时捉住一只,从肛门伸进食指探个虚实,专注而专业,很少失过手,这个本事像是早就拥有的一样。每当她探到“宝贝”,就得意地宣告,发动我和妹妹将母鸡堵在鸡窝里,以免蛋下到别的地方。

鸡的世界有自己的法则和生活方式,只是我们不了解。巴西犹太作家克拉丽丝·李斯佩克朵是写鸡的高手,鸡与鸡蛋,公鸡与母鸡,鸡雏与鸡公,时常降临在她的字里行间,短篇小说集《隐藏的幸福》九万三千多字,就有《蛋与鸡》《爱的故事》等直接以鸡为题材,她曾说,葡萄牙语不利于思考,但她的议论却以独特的思考直击人心。在《爱的故事》里,一个拥有两只母鸡的小女孩观察母鸡之后认为,“母鸡很焦虑,而公鸡的痛苦几乎与人类相同:他们的后宫里,没有真爱的存在,而且,他们要彻夜不眠,才不至于错过最遥远的光明最初那一缕。然后以最大的声量歌唱。这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艺术。”公鸡很好斗,《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讲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鲁国大夫季氏和郈氏斗鸡。季氏给他的鸡上了防护器具,郈氏将他的鸡脚距上套上金属刺。因为斗鸡,两家大闹起来,鸡斗变成人斗。后来鲁国国君昭公帮郈氏的忙,起兵攻打季氏。鲁国三家大夫联合起来抵抗,打败了昭公,昭公逃亡到齐国。唐玄宗天宝初年,诗人李白在长安赋诗《一百四十年》,其中有“斗鸡金宫里,蹴鞠瑶台边。举动摇白日,指挥回青天”等名句。

那只与“大黄”一起最早来到我家的公鸡“四黄”,永远认为自己是老大,拥有院子里的一切,它经常对第二年才到来的公鸡“黑子”发飙,找机会就向对方发起进攻,“黑子”不甘示弱,伺机迂回进攻,待其不备,报一箭之仇,又激起“四黄”反扑,直至头破血流后才稍有停歇。“四黄”屡次发起进攻,属典型的挑衅、逞强、侵略,它几乎日日闹事,直到院子里尘土飞扬才肯罢休。以游击战术对付蛮横“四黄”的“大黑”,也不是省油的灯,这种打斗,让大家实在看不过去,成为改善伙食的导火索。

把“四黄”由鸡变成鸡肉的任务,历史性地落在了我身上。此前,我顶多做过麻雀的刽子手,将麻雀割喉,裹在泥里,烧着吃,或将蜻蜓、蚂蚱等的翅膀、腿脚撕掉,眼睁睁看着它们倒地,放在火上烤着吃。让我屠杀一只鸡,则是另外一码事。当我左手抓着这只雄赳赳的活物,盯着它那火红火红的鸡冠,右手握着菜刀的时候,我不免胆寒和犹疑,眼前出现了它最初来这个院子时的若干画面。它给我们带来不少乐趣,即使经常欺负“黑子”,也像是不得已,基因决定的,瞧它的鸡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红,令我联想起针管里的血液、打在作业本上的红叉、过年贴出的红对联。我走神,不忍,胆寒,手软,使它趁机从我的左手挣脱,右手上的菜刀颓然落地,围观的妈妈、姥姥和妹妹感叹着,向我抛来有些复杂的眼光。所谓躲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我清晰地记得,三天之后,在“四黄”与“大黑”鏖战两三个回合,满院子再度尘土飞扬之后,姥姥又将菜刀递至我手中,看着为刚占过上风而沾沾自喜的“四黄”,我不得不再次领受任务。忘记“四黄”是怎么落入我手中的了,这次我有了些破罐破摔似的决绝,好像是在一个木桩子上,刀起“四黄”头落,没有想到的是,待我撒手,无头的“四黄”居然满院子飞奔,绕场三匝之后,才在剧烈的抽搐中倒地。

这天夜里,我嘴里带着鸡肉的味道进入不安的睡眠,受到不祥而怪异的画面不停地纠缠。次日早上,意识被侵扰的我走到院子里,本能地将头扭开,刻意不看昨天“四黄”“就义”的那个木桩子曾经矗立的地方。但不管怎么回避,都不能让“四黄”的脑袋返回身子上了,我的脖子发紧,转动艰难,为目光躲开“那个地方”,我试着望向房顶,恍惚中仿佛看到“四黄”漂亮的羽毛被扎成一面旗子,在晨风中猎猎飘扬,像是“四黄”披着孔雀的七彩外衣从屋顶再度出征,翩然翱翔到别的地方……

2

肯定是养鸡带来的实惠超出预期,妈妈在养鸡兴致最高的时候,又为我家接纳了新的物种——兔子。久病在身的母亲早已厌倦吃药、散步、休息这样枯燥的生活,养鸡为她的生活不断添加新内容,鸡蛋的数量、打鸣的次数、鸡的争斗与勤懒,都是她爱聊的话题。兔子,作为在城里很有口碑的动物,当时已被广泛饲养,从不少来家串门的大小朋友那里,母亲了解到,兔子唾手可得,乖巧大方,可爱至极。于是,某夏日的清晨,一只小白兔降临到我家。到底是怎么到达我家的?谁带来的?我一时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它被盛在一只小柳条筐子里,小小的个头,通身雪白,眼睛红红的,鼻子不停动着。兔子像是早已明白自己在食物链中的弱势地位,周围任何细小的动静,都会引起过激反应,但它丝毫不反感我的热情搂抱,乐于伏在我左臂上,接受我右手的抚摸。它是温顺、驯服、乖巧的。袁靖《动物寻古》一书说:“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驯化的,不可以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能被驯化的原因。”我国古人从尝试饲养兔子到最终成功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时光,直到明代引进穴兔,才成功开启家兔饲养的历史。

兔子的好处是静得不发出任何声响,缺点是跑得快,捉不住。《孙子兵法·九地》曰:“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以及俗语“跑得像兔子一样”,都是说它奔跑迅疾,难加控制。除此之外,兔子天线似的耳朵、不停翕动的鼻子、安静沉思的劲头,不断给全家带来谈资。兔子毕竟是兔子,不管多可爱,养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呀,于是垒个兔窝把它安顿下来又成了我的任务。彼时我也就上小学三四年级,泥瓦活已无师自通,设计、打地基、砌墙、抹墙、盖顶,一应流程和工艺,经过垒鸡窝的锻炼,现在像是更为得心应手了。兔窝设在鸡窝斜对面,依东墙而建,长一米半,宽近一米,呈长方形,三面用七八层土坯形成合围,窝顶用木棍、席子、麦秸等搭建,兔窝正面底部设一个正方形小门。封顶时,柴火、杨树柳树红柳的枝条都用上了,能担当“屋脊”的两根木棒最难找。垒鸡窝时难找的是供众鸡晚上歇息的那条木棍,要平整牢靠,需砂纸打磨。而兔窝的两根“屋脊”,得到了小伙伴的支援。对,想起来了,送我“屋脊”的,就是赠我兔子的同班同学贾又强,家住县医院西边最后一排房的正中间。土坯鸡舍和兔窝都经不起雨打,每次雨后,鸡舍和兔窝我都要去修补一番,虽稍欠美观,却从未垮塌过。

兔子是打洞高手,所谓“狡兔三窟”,早有《战国策·齐策四》为证。我们完全不用担心兔子在住的方面的冷暖。兔子食草,不挑食,只要是含有叶绿素的植物,来者不拒。饲养鸡与兔子最大的区别,便是荤与素,正如不必给兔子吃剩饭,同样不给鸡吃青草。鸡一到我们家就是结伴的,而“大白”(因其通体雪白,我们叫兔子“大白”)孤身一兔,需独自挨过白天黑夜,我经常看到它横着蹲在门口,竖着耳朵,鼻子不停翕动,是在沉思,还是在回忆?“大白”也会想念自己的兄弟姐妹吧,还有小伙伴们的笑声、争吵、苦恼,一定还留在心里。眼睛藏不住秘密,我似乎看到了,不能让它独处。两个月过去了,每当我看到“大白”横在门口,就不敢直视它,尤其是它的眼睛。“大白”眼睛大,通红,巨圆,因为眼睛里的血丝(即毛细血管)反射了外界光线,透明的眼睛才显出红色,它们单眼视角即达一百八十度,无须扭转脖颈,即可凝视我的粗鄙和不安。

给兔子找伴还得求贾又强。又强养了七八只,不必磨多久,就从他那里薅来一只,也是白的,回家取名“二白”。兔子的雄雌很难区分,好像上天执掌着鸡的性别平衡一样,也默默保守着兔子雄雌的秘密。与此相比,我们局限性不小。人类时常处于初始之井,只能看到有限的天空,更多的无知,像是礼物,被上苍回馈。话说两只兔子相见甚欢,几个月过去之后还是一样,而这几个月之内,又强家的兔子连下了几窝,膨胀得发愁,窝都显小了,于是,在一个黄昏时分,又强主动用个网兜,又拎过来两只白兔。

这两只白兔自仲夏时节降临,秋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大白”和“二白”肚子就鼓起来了,过几天,它们身上的毛左一片、右一片,被拔掉不少,姥姥说这是小宝宝要诞生了。果然,几天后,“大白”生出五只小兔,“二白”生下四只白兔。记忆的简陋无法形容我们当时的局促,家里的兔子一下子翻了三番。大家突然发现,兔子群体的食量让我们难以承受。我和妹妹不得不每天出去拔草。逢我俩贪玩,早上出去,晚上才回来,妈妈和姥姥就急得团团转,生气、埋怨、斥责,我俩虽一再表达内疚,姥姥还是催我俩尽早把兔子送几只给别人。

后来——当记性不够用的时候,我们就说“后来”。在记忆无法填满文字所需沟壑之时,那就交给“后来”吧。总之,后来,我在县医院遇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头,半张着嘴走路,因工作努力而总是满头大汗。他不像是在诊室上班,我遇到他不是在去医院大楼的路上,就是在离开医院的路上,他没有一次不是半张着嘴的。他盯住我,眯缝着眼睛问:“小同学,你家里养没养兔子?有几只?”我瞬间有种秘密被泄露的感觉,他半张的嘴,不太争气的牙,错落着,别扭着,在口腔里打架。我不想回答,只想躲开他,还好,他让开路,待我取完药返回,他又迎上来,半张着嘴,再次问起我兔子的事儿,绕来绕去,欲言又止,最后说可以帮我“收几只”。

过几天,贾又强主动对我说起兔子。原来他爸爸是卫校实验员,学生做实验需要兔子,除了家里养,他也帮忙“收”。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征求妈妈和姥姥的意见,她们同意得都很痛快。于是,在一个雨过天晴的时刻,我用两只网兜,各装一只白兔,送给贾又强。抓捕这两只白兔的过程并非刻骨铭心,将挣扎的它们运出院子时,我和妹妹才有些依依不舍。后来——又是“后来”,与兔子不断地离别,对我们来说已成常事,送三四只不算什么。直到有人挑着担子来收,我们也乐得用兔子换钱。已经长大的兔子,不断被那些胡子稀稀拉拉、说话外地口音的“老乡”收走。“老乡”岁数大,牙齿缺损严重,给钱的时候手很紧。卖了几只之后,我们也不舍得了,毕竟,家里养兔子,说白了,也为改善伙食。

终于有一天,兔子走向我家餐桌。首个为此献祭变为晚餐一道红烧肉的,便是最早来到我们家的“大白”。就是那个曾经孤独的“大白”,与“二白”做过伴的“大白”,生过数窝白兔幼崽的“大白”,增添我家负担的“大白”,离世后儿女被远方“老乡”收走的“大白”,儿女曾被送至卫校的“大白”。(近半个世纪后,我终于在某高校图书馆的某本《实验手册》里看到,家兔,白色毛、红眼、嘴较尖、耳短而厚的中国本兔,可用于心血管、呼吸、泌尿系统、神经系统等的实验。我们养的,原来就是中国本兔。)大白是否经历过死别的伤痛和苦恼,现已不甚重要,在此,我必须选择性地遗忘当时手起刀落的情景。我似乎想起,自己下手已经绝无犹豫之态,像个老练的樵夫、高傲的射手、冷血的厨师,所有动作完成得丝滑利落,直至“大白”闭上红红的眼睛。

3

我得坦白,就这样,后来,我由家里动物家园的积极草创者、建设者、维护者,理所当然地化身为动物的克星、死敌和屠夫,手艺老到,不断精进。说实话,我曾在被屠戮的母鸡肚子里看到过成串的蛋黄,在白兔腹内发现业已成形的胚胎,作为营养之王的公鸡母鸡,以及拥有“肉中之素”美誉的“大白”“二白”们,由我变为肉食,送上一家老小的餐桌。这种技艺,在我接下来饲养的鸭子身上,也得到了部分磨炼与提升。

“大白”“就义”的第二年春天,遥远地平线上冒出来的戴草帽的挑夫们,不仅带来了小鸡雏,还带来了小鸭雏,黄的、黑的、白的、灰的,一律长着长长的嘴巴,煞是可亲,而它们的鸭蹼,不仅没有增加行走的本领,反倒在行走时成了累赘,让它们远不如小鸡雏灵活。母亲看着这些欢欣跳跃的小鸭雏,不禁眉头舒展,乐得话都多了起来。她左挑右拣,拿起来一只灰色的看看,放下,拣起来另一只白的端详半天,对了对眼神,又放下,最后目光落在了大多数浅黄色的鸭雏身上,像鲁迅笔下的苏联盲诗人爱罗先珂那样,她挑了四只浅黄色的,毛茸茸、颤巍巍、圆嘟嘟的小鸭。看得出,母亲显然不是心血来潮,像是早就胸有成竹。偏好也好,执念也罢,大家都赞成,看着它们和小鸡雏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们开心了半天。

……

精彩全文请见《当代》202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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