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频,小说家,出版有小说集《海边魔术师》《以鸟兽之名》《松林夜宴图》等。
玫瑰之宴
孙频
1
在下课铃响起之前,我的课堂照例演化出了马戏团里的狂欢气质。一个高个子女生每隔两分钟便从座位上跳起来问我:老师,什么时候下课?然后开始一个人甩着胳膊做广播体操。她的同桌是一个身形庞大的女生,像一只巨大的橱柜摆在那里,里面塞五六个瘦小的男生都不成问题。这个女生永远趴在桌上睡觉,鲜有清醒的时候,清醒的时候便吵着要找妈妈。五岁那年她失去了母亲,从此以后,她身上就捆绑着一个隐形的母亲,再也没有和她分开过。谁送你来学校的?妈妈。谁给你扎的辫子?妈妈。谁给你买的水彩笔?妈妈。以至于有时候我都恍惚能看到她那个无处不在的母亲,正坐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诡异地朝我微笑着。一个患有唐氏综合征的男生正躺在地上打滚,一个自闭症男生一刻不停地挥舞着蝴蝶手,而另一个自闭症男生总试图把所有人都赶出教室,把教室变成他一个人的洞穴,当发现这个想法实现不了的时候,他就趁机逃出教室,躲进一间没人的办公室,然后从里面把门反锁上。
我是一年前来到这所特殊学校的。当时这所学校招聘语文老师,一听说是带编的,我赶紧连滚带爬地报了名,又以高龄参加了考试,毕业多年,总算是谋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虽然我每天教的内容都是“人、口、手、你、我、他”,还要不停地举起自己的左手,像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手一样,略带惊喜地说,同学们,这是什么?原来这就是一只手。在此之前,我是开作文辅导班的,但是在给那些中学生辅导作文的时候,我总是试图把他们从作文本里捉出来,摆渡到文学的世界里,就像《辛德勒的名单》里的辛德勒,能带一个是一个,所以我总是在课堂上喋喋不休地讲述文学之美,恨不得把文学和作文的区别锤到每一个学生的耳朵里,结果,后来愿意报名来我辅导班上课的学生越来越少,原因是他们觉得我连同我的课堂都很不实用。以至于到了后来,我的班上只剩下了一个学生,像枚牙齿一样,荒凉地孤独地守在那里。我决定不失这最后的尊严,对着这唯一的学生开始大讲诗歌:“诗歌到底在写什么?就像里尔克说过的,我们必须观看很多城市,认识很多动物,我们必须知道小小的花朵在早晨开放的姿态,必须回想那些童年的岁月。”
当我终于鼓起勇气,把目光投向下面那个唯一的学生的时候,忽然发现,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像在认真倾听,眼睛却是闭着的,他早已坐在那里睡着了。然而,我甚至连停顿都没有,就对着月球般空旷的教室继续大声往下讲:“词语像词语的影子,使事物既是它自身又是别的东西,直到我们成为隐喻而不是我们自己。好的诗歌是雕塑额头上的雨滴,有自然之美,也有大理石般的品质。”但月球上只有荒凉贫瘠的安静,甚至会迅速把我的声音吞没,我终于停了下来,孤独地站在寂静中。
突如其来的安静惊醒了那个正在打瞌睡的男生,他像上上个世纪被遗留在这里的遗民,终于苏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是这里唯一的孑遗物种了,于是也抓起书包仓皇逃走,临出教室时,还有些抱歉地看了我一眼。
我慢慢从教室头游弋到教室尾,又从教室尾游弋到教室头。现在,我是这颗荒凉星球上唯一的居民了,还有点像这里新晋的国王,正在巡视自己的国土。走着走着,便不小心走进了时光的另一重隧道里,于是,我迎面碰到了几年前的自己,那个自己隐身在人群里,沦为一名枪手。枪手,听起来有点像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一身黑衣,手起刀落,又迅速消隐于人群当中。事实上,被雇佣的枪手确实连名字都没有,从我笔下流出来的那些文字最后被署上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名字,这些名字多是些虚空的化名,但一旦被署到书封上,却又变得无比坚牢,比我还像真人,反倒是那操刀的枪手早已化为一团乌有,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曾经存在过。
我沿着那条隧道继续往前走,于是,无可回避地,又碰到了一个更远古的自己,那是1996年的我,正在中文系读大一。彼时,是大学生不再包分配的第一年,诗歌的余温已基本褪尽,据说整个中文系只有两个学生在偷偷摸摸写诗,其中一个就是我。我有一个喜欢文学的父亲,那时候他总是把各种小说书买回家,其中很多是盗版的。那些盗版书里经常会有几页甚至十几页不翼而飞,错别字连篇,甚至直接“开天窗”,那时候我家的两间屋子就像一个收容所,收留了形形色色的盗版书,它们并不像真正的书籍,更像是那些书籍的影子,虚弱、模糊、单薄,甚至患上残疾,坐在屋里看书的时候,就像置身于一个影子王国,周围似乎挤满了书,又似乎空无一物。但这并不影响我慢慢把它们都读完了,在被母亲训斥不许读闲书的时候,我就把被子筑成一顶帐篷,躲在里面打着手电筒看小说。
这使我上了中文系之后,自觉高人一等,站在其他同学面前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大人,而其他人都是小屁孩;而当别人惊讶于我怎么读过这么多小说的时候,我会闪烁其词地说自己家里藏书众多,暗示别人我出身书香门第。但衣着的寒酸实在难以掩饰,好在宿舍里的几个女生鲜有家境优越的,也是,来读师范学院的女生,多是因为师范不用交学费。我们集体吃着最寒素的早餐,每天早晨派一个女生去食堂买馒头,买馒头的女生总是跑着去再跑着回,如果被人看到一个中文系的女生拎着八个大馒头,实在是一件不体面也不文学的事情,简直是在搞馒头批发。轮到我去批发馒头的时候,前一天晚上就开始紧张,半夜就爬起来做准备工作,恨不得戴副墨镜,再戴只口罩,趁食堂一开门便像枝箭一样射进去,买好馒头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食堂,唯恐被人看到。
但每到周末的晚上,灰姑娘们便换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驾着南瓜马车,早早来到食堂参加舞会,因为舞会上总会有王子出没。众人把食堂油腻腻的桌椅往周围一摞,一块舞场就在食堂中央赫然浮了出来,随着音乐响起,只见一条条长裙无声滑进舞场,像某种奇异的花朵,见到灯光便轰然绽放,华丽得让人不忍直视,无论如何都认不出,那朵花居然是自己同学。我猜测,这也是很多女生迷恋跳舞的原因,真的是灰姑娘拥有了一双水晶鞋的感觉。但那次舞会我只在角落里呆坐了片刻便悄悄溜走了,并没有男生过来请我跳舞,我也不想等到舞会都过去一半了才终于被人从角落里捡起来,然后赏赐半支残曲。临出食堂时,我特意从玻璃门里瞟了一眼自己的样子,肥大的运动裤,长着泡泡袖的粉色衬衣,白色旧球鞋,还顶着一只中学时代遗留下来的蘑菇头。
我不想认识我自己,更不想有人请我跳舞。我飞快地逃出食堂,径直去了图书馆。我很早就发现了人世间的一个秘密,对于那些貌不惊人的女孩们来说,躲到书里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去处。我喜欢图书馆里的那种肃穆和庄严,有点儿像墓地,坐在里面看书的人像一块块墓碑,却能畅通无阻地和那些久远的亡灵交流。我第一次走进图书馆的时候,就被这种庄严震住了,就好像,我从小熟悉的那些盗版书,那些像幽灵一样的影子在这里都找到了自己的肉身,那些真实的体面的肉身,像一座座结实的小房子。我抚摸着那些书脊,几乎要落下泪来,仿佛和它们有了一种患难与共的感情。
我正坐在图书馆里看书,忽闻一股酒味飘来,飘到我身后的时候居然凝固了。我偷偷往地上瞟了一眼,只见一双大脚正在我身后,这脚穿着一双旧布鞋。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又见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抓住我正看的那本书,很不见外地翻到封面看了看,然后,一个惊喜的声音夹杂着酒气扑到了我脸上:呵,沈从文。我顶着酒气扭过脸去,皱着眉头辨认了一下这手和脚的主人,只见一尊醉汉正屹立在我身后,此人身高八尺(汉尺),方脸大眼,大概是早年起过青春痘,脸上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油腻的长发用发蜡齐齐梳向脑后,塑成了一座可以照见人影的大背头,身上的衣服不仅过时还寒陋异常,像是把二十年前的衣服从箱底刨出来又披挂在身上了,右胳膊的袖口处已经磨出了一个洞,右手里还抱着几本书。这种寒酸让我充满了安全感,但同时,我又有些优越感地想,图书馆是给学生看书的地方,怎么混进这样一个醉汉?这时,只听那醉汉又问了我一句:哪个系的?我虽心中不悦,但觉得还是应该礼貌一点,毕竟是大学生了,便勉强应答了一句:中文系。醉汉拍着桌子,赏赐了我一个字——好,然后便驾着一身酒气扬长而去。
几天后,我去上选修的一门诗歌赏析课(我像往篮子里择菜一样,选了一堆课),教室后排已经散落着一些学生,但前排空着,我便坐在了第一排的座位上。一个在舞会上谦让的人不能在诗歌课上也谦让了,不然还是买块豆腐撞死算了。这时候,在图书馆遇到的那醉汉忽然降落在了讲台前,仍是那件袖口有破洞的衣服,仍是携带着一身坚硬的酒气,好像他成天就浸泡在酒里,偶尔才从酒里爬出来活动一下筋骨。再然后,开始上课了。我这才发现,醉汉居然是这门选修课的老师。他进教室的时候,除了腋下夹着一只保温杯,手里居然没有讲义,也没有课本,根本不像来上课的,倒像是提笼架鸟来闲逛的。他叫谢小如,起这个乖而小的名字,仿佛专门就为了和他魁梧的身材形成对照。
只见他不紧不慢地拧开保温杯,先呷了一口,咂了咂嘴,很享受的样子。坐在第一排的我,立刻闻到了一股更浓烈的酒味,而且拧开的保温杯也不见冒热气,于是便判断出,装在保温杯里的不是水,而是酒。连喝了几口酒之后,他开始神采飞扬地向学生提问:今天是第一节课,来,都说说,你们最喜欢的是哪位诗人?其他人说的大都是朦胧派诗人,轮到我的时候,我得意地说了一个别人都没有提到的诗人,里尔克。说完还炫耀地朝周围看了看。他立刻又拍着桌子赏了一个好字,然后,仿佛是为了助兴一样,又抱起保温杯呷了一口酒,再然后,便对着学生们说,我也喜欢这个诗人,我来给你们背诵一首他的《祈祷书》吧:
我在世上太孤单,但是孤单还不够
为了每个祈祷的时间
我在世上太渺小,但是渺小还不够
为了在你面前像个物体
聪明,幽暗
我坐在第一排,背挺得笔直,目不斜视,专心盯着讲台上的醉汉,却又幻想着,此时所有的目光正落在我背上,烤得我几乎要燃烧起来,仿佛这首诗是背给我一个人听的。能被人“看到”的感觉太好了,我简直有点上瘾了。
后来我才慢慢知道,谢小如当年是中文系里最有个性的老师,讲课从来不看讲义和课本,汪洋恣肆,想怎么讲就怎么讲,有时候甚至坐到讲台上,一边喝酒一边洋洋洒洒地讲,因此,他的醉讲居然成为了当时校园里的一道景观,连外系的学生也都知道,有时候还会赶来围观。即便不是他的上课时间,只要他喝多了,便会驾着酒气游荡到中文系的教室里,如果哪个老师正在上课,他就把人家轰下去,自己取而代之把课讲完。有时候,明明已经喝得东倒西歪了,他却还是觉得不尽兴,在校园里游荡的时候,只要看到面熟的学生,就拦住人家说,同学,你是中文系的吧,我给你上过课,你能不能借我点钱买酒,我还、还没有喝好。等第二天酒醒了,又满世界贴寻人启事,上天入地地要把昨天借给他钱的学生挖出来,定要把钱还回去,倒也信守承诺。等终于喝得差不多了,他就随便往哪里一卧,长椅上、草地上、台阶上、路边,有时候被学生捡到了就把他送回去,没人捡的时候,他就披星戴月地一睡一宿,并且,他从不写论文,也拒绝评职称,所以,在年近五十的时候还是老讲师一枚。
此外,他的课堂经常都不设在教室里,他会带着学生像游牧民一样到处流浪迁徙,今天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明天流浪到黄河边,后天又流浪到皋兰山上看落日。他在寸草不生的荒山上讲课,在日落黄河的余晖里讲课。他说,诗人要靠近万物,靠近这穿过树林的风,靠近每一片金黄的落叶,靠近河流,靠近清晨的玫瑰,靠近星空下的戈壁滩。他说,写诗就是要找到自己最真的本性,人总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本性,或早或晚。他说,诗人要尊重事物之间永恒的轮回,尊重一朵花是怎么开的,尊重一只蜜蜂短暂的一生,尊重一片雪花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到这世间。
……
(选读完,全文刊载于2025-3《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