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文艺创作引发学界持续关注,仅以中国知网文献检索为例,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有643条相关研究文献,其中博士论文3篇,硕士论文15篇。纵观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文艺合法性,及对传统文艺创作带来的挑战。本文基于中国传统文论的“感兴”概念,探讨当下炙手可热的人工智能文学作品的文学属性问题。
“感兴”是中国传统文论与美学的重要范畴。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考述“感兴”概念的发生、内涵及演变,直接借鉴学界对其已经基本达成共识的研究成果,将中国古代“感兴”概念蕴含的文学创作缘起、文学创作构思、文学创作传达、文学创作功能等带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运用于阐释当前人工智能文艺创作现象。从中国传统“感兴”理论的学理层面,探讨人工智能文学作品的文艺属性问题。
其一,触物起情的文学发生论。人工智能生成文学作品,对通常意义上的文学发生学带来了挑战。中国传统文论中的“感兴”论,可能为我们思考这一议题提供相关视角。依据“感兴”论,文学创作不是无中生有,更非神灵附体,而是“触物起情”,即主体在外在世界(物)触动下的情感抒发。早在《礼记·乐本》篇已有记载:“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乐本》提出,“乐”的发生是人心受到外物的触发。如果说此处的“乐”还属于广义上的文艺,最早将“触物起情”观,推广到文学领域的当数钟嵘,其《诗品》开宗明义,“气之动物,物之感人”,继承了《乐本》的“感物”观。在中国文论史上,类似阐述举不胜举,中国传统“感兴”论,将文学的发生归结为主体受到外界的触动。
然而,当前人工智能文艺创作的实质是数据库自动生成,或人机协作生成,是对已有文艺作品程式法则的精密化排列组合。例如2017年5月由机器人“小冰”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据介绍是其学习模仿了数百位著名现代诗人的作品后的产物;再如2024年5月国内首部百万字长篇小说《天命使徒》,是由华东师范大学王峰教授团队采用“大语言模型+提示词+后期润色”的人机综合生成,王峰将其界定为网络小说,因为其团队按照网络小说的程式法则编制的提示词,严格意义上是对已有网络小说的模仿。因此,如果从“感兴”论的文学发生观来看,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学作品显然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
其二,心物交感的文学创构论。中国传统文论“感兴”概念,除了强调文学创作缘起上需要外物的“触动”外,还特别强调物我交感互动。主体对外在对象的感发触动,不是一味地被动接受,而是与外物的感召形成积极的应答,诚如刘勰所说的“情往似赠,兴来如答”(《文心雕龙》)。另外,在中国古代哲学观看来,外在对象的“物”也非静物、死物,而是将其与主体视为一气运化的统一体,“物”与主体的“心”同样处于互摄激荡的变化中,诚如陆机将这一“心物交感”激荡现象描述为“情曈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文赋》)。因此,我们才可以更好地理解蒋孔阳将美的本质特征界定为“多层累的突创”,文艺的美在于“恒新恒异”的创构。
相较之下,人工智能生成的文艺作品,恰恰缺失了文艺创作的“心物交感”意象创构环节。文学艺术之所以可贵,正在于其不可复制性地将物我适然相遇后的刹那感兴,传达物化为可供人们欣赏的审美对象。显然,人工智能生成的文艺作品,没有了物我由两厢外在走向交感互融的过程,也就是说缺失了文学作为人学的核心属性。以“小冰”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为例,正因为其缺失了创作主体的生命感兴,其中的大量诗句反而会给人矫揉造作之感。试想,正是因为杜甫亲身经历了“安史之乱”的历史变故,在时代巨变感召下创作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等脍炙人口的诗句,读者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进而由衷体会到杜甫诗歌的“沉郁顿挫”之美。反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以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逼真模仿出杜甫风格的“诗”,但难免给人不过徒具形式,不仅很难形成情感共鸣,而且还会产生东施效颦、无病呻吟的感受。
其三,即兴而作的文学传达论。感兴论在文学创作传达环节上的特点为即兴而作、一挥而就,强调文学创作上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加雕琢的直接性,诚如苏轼所谓的,“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文说》)。也就是说,苏轼写文章是在兴会来临时直抒胸臆,没有雕琢痕迹,更无固定的程式法则。宗白华曾概括中国古代两种美的类型——“错彩镂金的美”和“芙蓉出水的美”。自魏晋六朝起,中国人的审美认为芙蓉出水的美是一种更高境界的美,体现为不刻意追求文字的雕琢,崇尚清新自然的美。
相比较而言,人工智能文学作品,恰恰是在预先设定的程式模型基础上的自动生成或人机结合生成,例如长篇小说《天命使徒》是在团队编写的提示词、框架、情节等设定下完成的,并且后期还经过了人工的润色。如果对照“感兴”论即兴而作的文学传达观,人工智能这一创作方式,显然属于典型的雕琢装饰型文学创作,与中国古代备受推崇的芙蓉出水式自然清新的文学相差甚远。因此,我们也才可以理解严羽盛赞盛唐诗歌的原因,“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沧浪诗话》),正在于盛唐诗人的诗歌创作属于自然而然抒发,无人工雕琢痕迹。
其四,言尽意余的文学功效论。“感兴”概念除了上述文学创作思想外,还蕴含着文学的审美功效观,即从欣赏者的角度来说,文学具有的独特价值。中国古代早在孔子已经意识到“诗”具有的社会功能,“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论语》此处的“兴”,朱熹注释为“感发志意”,显然是指“诗”在儒家君子人格形成上的特殊功能。那么,当前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学作品具备“诗,可以兴”的功能吗?如果不具备,人工智能文学与人类创作的文学,在文学功能上存在的差异何在?
再引用《论语》探讨“诗,可以兴”的原因:“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子对子贡说的这段话,语意简明易懂,但对于我们理解“诗”具有的独特功能意义非凡。关键在于“告诸往而知来者”这句话,孔子是借“诗”具有的这一独特属性来表扬学生子贡,即和子贡说了些已经发生的事(告诸往),他就可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知来者)。这是孔子作为圣人发现了“诗”具有的独特属性,后来发展为影响深远的“言尽意余”的中国文论传统。因此,“诗,可以兴”,在于其具有指向“未知”“想象”“创构”等功能属性(知来者)。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亚里士多德,他说“诗比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究其原因是诗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模仿可能发生的事,而历史模仿的是已经发生的事。由此,也可以理解“诗,可以兴”的原因,正在于“诗”蕴含无限可能性的意味,感发欣赏的思考与想象。
如前文所述,人工智能文学作品的实质是对已有文学的程式、创作规律的大数据验算、模仿和重组,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模仿的是已经发生的事”。人类创作的文学作品是作者在兴会触动状态下的创构,是指向未来的,诚如南朝王微所谓的“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文艺家创作的作品具有如造化创构世界一样,蕴含崇高的神圣意味,绝非对已有世界的排列重组。因此,从“感兴”论的文学功效论来说,目前人工智能生成文学尚不具有指向未来的创造性功能,对欣赏者的感发,更多的是缘于对人工智能高超之“技”的惊叹,而非来自其包孕未知之“道”的触动。
总之,探讨人工智能生成文艺作品的文学属性是当前文艺界不可回避的话题。本文仅以中国古代“感兴”概念作为理论依据,阐述人工智能生成文学作品与传统文学作品存在的差异。根据“感兴”论,文学作品是物我适然相遇后的神会心得,是主体不期而然的自然呈现,强调自然天成,推崇“芙蓉出水”型文学。这类文学艺术之所以震撼欣赏者的心灵,在于其具有指向未来的创造性功能,可以感发欣赏者的思考与想象。而当前人工智能生成文学作品是按照预设的程序,对人类已有作品创作规律、文体法则的模仿与重组,强调人工雕琢,属于装饰型的文学,给欣赏者带来的是技术上的折服。因此,在人工智能文学作品镜像下,文学创作更加呼吁真情实感的自然呈现,因为文字的雕饰与组合,人工智能可以轻松完成,但在有感而发层面,人类仍有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