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奏为英国属埠,拟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并通筹南洋各岛派员先后次第,恭摺仰祈圣鉴事;窃臣查光绪十二年南广督臣张之洞派遣委员副将王营和、知府余璀,访查南洋各岛华民商务奏称:该委员等周历二十余埠,约计英荷日三国属岛,应设总领事者三处,设正副领事者各数处,经总理衙门议复在案。臣于光绪十六年七月,准总理衙门咨称:据海军提督丁汝昌文称:此次巡洋,如附近新嘉坡各岛曰槟榔屿,曰麻六甲,曰柔佛,曰芙,曰石兰莪,曰白蜡,皆未设领事。华商因受欺陵剥削之苦,无不环诉哀求。拟请各设副领事一员,即以随地公正殷商摄之,统辖于新嘉坡领事。因先与该外部商定核给凭照,如能办到,实于华民有裨等因。到臣当经办文照会英国外部,援照公法及各国常例,声明中国可派领事官,分驻英国属境。俟商有端倪,拟再咨明总理衙门详筹妥办。臣窃思领事一官,关系紧要,而南洋各岛华民繁庶,若不统论全局,则一事之利弊无以明;若不兼筹各国,则一隅之情势无由显。臣谨综其始终本末,为圣主敬陈之。
大抵外洋各国,莫不以商务为富强之本。凡在他国通商之口,必设领事,以保护商人,遇有苛例,随时驳阻。所以旅居乐业,商务日旺。即游历之员,工艺之人,亦皆所至如归。而西洋各国领事之在中国权力尤大。良由立约之初,中国未谙洋情,允令管辖本国寓华商民与地方官无异。洋人每有人命债讼等案,均由领事官自理,往往掣我地方官之肘。从前中国各国之枝节横生,亦实由于此。然即在他国不理政务之领事,仅以保护商务为名者,各国亦视之甚重,稍有交涉,即筹建设。盖枝叶繁则根本固,耳目广则声息灵,民气乐则国势张,自然之理也。
中国领事之驻外洋者,在英则有新嘉坡领事,在美则有旧金山总领事,有纽约领事。在西班牙则有古巴总领事,有马丹萨领事,在秘鲁则有嘉里约领事,在日本则有长崎、横滨、神户三处领事,有箱馆副理事。盖南北美洲与日本各口,迭经总理衙门与出使大臣,筹画经营,建置较密。惟南洋各岛,星罗棋布,形势尤为切近,华民往来居住,或通商,或佣工,或种植,或开矿,不下三百余万人,即委员王荣和等所到之处,亦已报有百余万人。臣窃据平日所见闻,参以张之洞原奏,计华民萃居之地,荷兰、西班牙两国所属,应专设领事者约四处,曰苏门答腊之日里埠曰噶罗巴,曰三宾陇等埠,曰小吕宋。英法两国所属应专设领事者约五处,曰香港,曰新金山,曰缅甸之仰江,曰越南之北圻与西贡。他如槟榔屿等处,已可相机设法,或以就近领事兼摄,或选殷商为绅董,畀以副领事之名,略给经费,而以就近领事辖之。斟酌盈虚,随宜措注,要亦所费无多。就南洋各岛而论,只须设领事十数员,大势已觉周妥,加以略有添派,综计岁费当不过十万金。窃查各关洋税项下,每岁提拨一成半作为出使经费,约银一百数十万两。而近年出使各馆所需,暨游历人员所用,统计当不过六十万两。
总理衙门原议,以其赢数预备添派各国使臣之用。臣愚以为西洋头等强国,均已派有使臣,即二三等之国,亦由各使就近兼摄,似暂无须多派。惟逐渐添此十数领事者,则商政日兴,民财日阜,息息有与内政相通之故,且慰舆情于绝远,不启华人觖望之端,收权利于无形,不开外人姗笑之渐,所获裨益,较之所费奚啻十倍。臣尝阅各国贸易总册,以洋货土货出入相准,每岁中国之银流入外洋者,约一二千万两。又考数年前美国旧金山银行汇票总数,每岁华民汇入中国之银,约合八百万两内外。虽该处工资较丰,而人数尚非最多,则推之古巴秘鲁可知,推之南洋各岛又可知。夫中国贸易与各国相衡,亏短甚巨,然尚有可周转者,以华民出洋所获之利,足资补苴也。倘此源再塞,则内地之银,必更立形匮乏,民穷已甚,窃恐事变丛生。即就新加坡一埠而论,设立领事已十三年,支销经费未满十万金,然各省赈捐海防捐所获之款,实已倍之。而商佣十四五万人,其前后携寄回华者,当亦不下一二千万。盖领事一官,在彼外洋,虽无管辖华民之权,实有保护华民之责。纵令妥订条约章程,必得领事随所见闻,与彼地方官商办,则洋官亦得藉以稽查,而土人不敢任意苛虐。即驻洋使臣,欲与外部辩论,亦必以领事所报为凭,方能使洋官有所顾忌。此领事一官所以不能不设之由,而已设领事之处,未尝无显著之效也。今华民出洋之利,已稍不如前矣,诚能于南洋各岛酌添领事,尚可挽回补救,而收固有之利源。
然所以议之稍久,迄少就绪者,盖亦因立约之初,中国未悉洋情,并不知华民出洋之众,于是但给彼在中国设领事之柄,而无我在外洋设领事之文。又各国开荒岛为巨埠,专赖招致华民,而洋人实属寥寥,一经我设立领事,彼不免喧宾夺主之嫌,又碍其暴敛横征之举,所以始必坚拒,继则宕延。外部以咨商藩部为辞,藩部以官民不便为说,虽管秃唇焦,而终无如彼何。此惟在局中者深知其难。而局外之视事太易者,又或称就地可集巨资,无需另筹经费,或狃于洋官驻华之例,几谓一设领事,华民即为所辖,竟无异管理地方者。此皆阅历未深,实多隔阂。当局者知其断难办到,不论矫枉过正之议,几谓徒多耗费,无甚裨益,斯殆有激而然。
臣窃以为望之过奢,转滋流弊。领事所收之身格费船照费,原可略资津贴,正不必敛巨赀以招物议。今已设领事之处,验民船,稽民数,原可稍分彼权,正不必揽政柄以启猜疑。但如臣以上所陈,则不求近效,而其效最大,惟须认定主见,中外一意,合力坚持,得寸得尺,相机筹办,必可循序就范。即如新嘉坡初设领事,英之外部示尽力阻挠,当时颇费周折,至今仍无异议。窃查英、法、荷、日四国属境,其苛待华民不愿我设领事者,以荷日二国为最,而法次之,英又次之。荷日国势皆昔盛今衰,其立国命脉乃在南洋诸岛。岛中垦田开矿,招商征税各事,又恃华民为根柢,惟其政令不甚明肃,呼应不甚灵通,洋官往往征取无艺,侨寓之西人又侵侮华民,或迫之入籍,或拘之为奴,或禁其往来,或?其生计,若有华官在旁理论,究可补救一二。虽商设领事之始,彼必枝梧推宕,然我苟据理执言,因势利导,始终坚持,谅彼亦无辞以难我。及早图之,则难者或渐化为易,失今不图,则易者亦渐觉其难。想总理衙门,必仍知照出使美日秘臣崔国因催商日国外部,先在小吕宋设立领事,俾便次第推广,以符原议。至英国待我华民,较为公允,臣观各国在英属地设一领事,视为泛常之举,向无搁阻。又知英国君臣用意,颇欲与中国互敦睦谊,或不于此等事件,稍露歧视中国之形。近与该外部商议,请照各国之例,在英地随宜派设领事,即彼未肯速允,臣拟坚持初议,至再至三,与之磋磨。先就香港、仰江、新金山等埠,酌设一二员,而槟榔屿等六处,亦当审其地势人数,从长筹画。由此推之,法荷各属,亦或较易为力。臣非不知洋人性情坚韧,每商一事,必多波折。然苟不惮笔舌之繁,不参游移之见,不紊缓急之序,或稍有效可图。盖庇荫周则民生厚,而不独开商务,财用裕则近忧纡,而非以勤远略,布置广则众志联,而兼可通敌情,呼吁少则国体尊,而即以销外侮。臣为海外数百万生灵起见,不敢稍安缄默。所有英国属埠拟设领事,并通筹南洋各岛派员次第缘由,恭摺具陈,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译文
奏折:关于在英国属地拟添设领事官员以保护华侨,并统筹安排南洋各岛逐步派遣官员的事宜,恭敬地写下此奏折,仰望皇上圣明裁决。
臣谨奏:据查,光绪十二年(1886年),两广总督张之洞派遣委员副将王荣和、知府余璀前往南洋各岛调查华侨商务情况。他们回来后奏报说:这些委员走访了二十多个埠头,大约估算在英、荷、日三国所属的各岛屿中,应该设立总领事的有三处,应设立正副领事的各有几处。此事已经由总理衙门审议并批复在案。
臣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七月,接到总理衙门来函称:据海军提督丁汝昌呈文说:此次巡洋期间,看到靠近新加坡的各个岛屿,如槟榔屿、麻六甲、柔佛、芙蓉、石兰莪、白蜡,都还没有设立领事。华商因为遭受欺压、剥削之苦,纷纷围上来哭诉哀求。他们打算请求在这些地方各设一名副领事,就由当地公正且富有的商人担任,统一归新加坡的领事管辖。他们希望先与英国外部(外交部)商定并核发凭证,如果能办成,对华侨确实大有裨益。等等。
臣接到此信后,当即发公文照会英国外部,援引国际公法以及各国的通行惯例,声明中国有权向英国所属的属地派遣领事官员驻扎。等协商有了眉目,打算再咨文总理衙门详细筹划妥善办理。
臣私下认为,领事这一官职,关系重大。而南洋各岛华侨人数众多,若不从全局进行通盘考虑,就搞不清楚一件事的利与弊;若不兼顾各个国家的情况,就无法看清一个地方的真实态势。臣谨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恭敬地向皇上您详细陈述。
大体上来说,外国各国,无不把商业作为富国强兵的根本。凡是在他国通商的口岸,必定设立领事,用来保护本国商人,遇到有苛刻的法令,随时驳斥阻止。这样一来,侨居他国的人就能安居乐业,商务一天比一天兴旺。即使是游历的官员、从事工艺的人,也都能所到之处如同回到自己家一样。而西洋各国驻中国的领事,权力尤其大。这主要是因为当初订立条约时,中国不了解外洋的情况,允许他们管辖自己国家住在中国的商民,权力与地方官没有差别。洋人遇到人命、债务、诉讼等案件,都由他们的领事自行处理,常常掣肘中国的地方官。以前中国与各国之间矛盾丛生,其实也是这个原因。然而,即使是在那些不管理政务、仅以保护商务为名的领事,各国也看得很重,稍微有点交涉事务,就会考虑设立。这是因为枝叶繁茂了,树根才能稳固;耳目广了,消息才能灵通;民心快乐了,国势才能伸张——这是自然的道理。
中国驻外国的领事,在英国有新加坡领事,在美国有旧金山总领事、纽约领事,在西班牙有古巴总领事、马丹萨领事,在秘鲁有嘉里约领事,在日本有长崎、横滨、神户三处领事、箱馆副理事。大致来说,南北美洲以及日本各口岸,经过总理衙门与出使大臣的反复筹划经营,设置得比较密集。唯独南洋各岛,如同星罗棋布,地理位置与中国更为接近,华民往来居住,有的经商、有的打工、有的种植、有的开矿,人数不下三百多万。即使是委员王荣和等人所到之处,也已经报告有百余万人。
臣根据平时所见所闻,参考张之洞原来的奏折,统计出华侨聚居的地方:在荷兰、西班牙两国所属的岛屿,应当专门设立领事的大约有四处,分别是:苏门答腊的日里埠、噶罗巴、三宝垄等埠、小吕宋。在英法两国所属的岛屿,应当专门设立领事的大约有五处,分别是:香港、新金山(澳大利亚)、缅甸的仰光、越南的北圻(河内一带)与西贡(胡志明市)。至于槟榔屿等地,可以相机行事想办法,或者由就近的领事兼任管理,或者挑选富有的华商作为董事,授予他们副领事的头衔,稍微给一些经费,由就近的领事管辖他们。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安排,灵活处理,所需费用并不多。就南洋各岛整体而言,只需设立领事十多名,大局就基本妥当了。再加上略有增派,统计下来一年的花费应当不超过十万两银子。
臣查过,在各海关的洋税款项下,每年提取一成半作为出使经费,大约有一百数十万两银子。而近年来各驻外使馆的开销,加上游历人员的花费,统计起来不过六十万两左右。总理衙门原来的方案,打算用盈余的部分来预备增派各国使臣的费用。臣愚昧地认为,西洋头等强国,我们都已派了使臣;即便是二三等的国家,也由各使臣就近兼管,似乎暂时不需要再多派。然而逐步增设这十多名领事,却能使商业日益兴旺,民间财富日益充实,每一件事都与国内的政治息息相关。而且能在极遥远的地方抚慰民心,不引发华人的失望和怨言;能在无形中收回本应属于我们的权利,不给外国人留下嘲笑和指责的把柄。所获得的好处,与所花费的钱相比,何止十倍!
臣曾阅读各国的贸易总册,以洋货和土货的进出口相抵,每年中国流到外洋的白银,约有一二千万两。又查阅数年前美国旧金山银行的汇票总数,每年华侨汇回中国的银子,大约在八百万两上下。虽然那地方工资较高,但华侨人数还不是最多的——由此可以推想古巴、秘鲁的情况,也可以推想南洋各岛的情况。中国的对外贸易与各国相比,亏空非常大,但还能周转得过来,是因为华侨出洋赚取的利益足以弥补这个缺口。如果这个源头再被堵塞,那么国内的白银一定会更加迅速匮乏。百姓穷困到极点,我担心事端会层出不穷。就拿新加坡一地来说,设立领事已经十三年,支销的经费不到十万两银子,但各省赈灾捐款、海防捐款所得到的款项,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这个数。而那十四五万商人和雇工,他们前后携带或汇回国内的银子,想来也不下一二千万两。
这是因为,领事这一官职,在外国虽然没有管辖华侨的权力,但实际上负有保护华侨的责任。即使我们与外国妥订了条约章程,也必须由领事根据所见所闻,与当地的地方官商议办理。这样,洋人官员也能借此进行稽查,当地土人就不敢任意苛待虐待华侨。驻外使臣想与外国外部交涉辩论,也必须以领事报告的情况为依据,才能使洋人官员有所顾忌。这就是领事一官不能不设立的理由,而已设立领事的地方,也确实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如今,华侨出洋谋生的利益,已经比从前稍差了一些。如果真能在南洋各岛酌情添设领事,还可以挽回补救,收回本来已有的利源。然而,这件事之所以商议了这么久,却迟迟没有结果,大概也是因为当初订约时,中国不了解外洋的情况,也不知道华侨出洋人数如此众多,结果只给了他们在我国设立领事的权力,却没有我们在外洋设立领事的条文。另外,各国开发荒岛为大的商埠,全靠招引华侨,而洋人实际上寥寥无几。一旦我们设立了领事,他们难免有“喧宾夺主”的嫌疑,同时也会妨碍他们横征暴敛。所以他们一开始必定坚决拒绝,继而又拖延推诿。外部以需要与殖民地部协商为借口,殖民地部又以官民不便为说辞。我们虽然磨破了嘴唇,却也无可奈何。这些难处,只有身处局中的人才能深切体会。而那些局外人把事情看得太容易,有的说可以在当地筹集巨款,不需要另外筹措经费;有的拘泥于洋官驻中国的先例,几乎认为一设领事,华侨就归领事管辖,与管理地方没有差别。这都是阅历不深,实际上隔阂很多。主持此事的官员知道这些想法绝对办不到,而那些过分指责的议论,又几乎说设立领事只是白白浪费钱财,没有多大益处——这大概是出于激愤。
臣认为,期望过于奢侈,反而会滋生流弊。领事所收取的身份费、船照费,原本可以稍微补贴一下经费,正不必去敛取大笔钱财而招致非议。现在已经设立领事的地方,查验民船、稽查民数,原本可以稍微分得一点当地政府权力,正不必去揽夺政权而引发猜疑。只要按照臣以上所陈述的去做,不追求眼前的短期效果,而它的效果却最大。关键在于必须认定主见,中外一心,合力坚持。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相机筹办,必定能循序渐进,使对方就范。
就拿新加坡当初设立领事来说,英国外部极力阻挠,当时颇费周折,但至今也没有异议了。臣私下考察英、法、荷、日四国所属的殖民地,其中苛待华侨、不愿意我们设立领事的,以荷兰和日本两国最为严重,其次是法国,再次是英国。荷兰、日本两国的国势都是过去强盛、现在衰落,他们立国的命脉就在于南洋各岛。各岛中开垦田地、开采矿产、招商征税等事,又依仗华侨作为根基。只是他们的政令不够清明严肃,上下沟通不够灵便,洋人官员往往横征暴敛,侨居当地的西方人又侵犯欺负华侨,有的逼迫华侨入籍,有的把华侨拘禁为奴,有的禁止华侨往来,有的断绝华侨生计。如果有中国官员在旁边据理力争,终究可以补救一二。虽然最初商议设立领事时,他们必定会推脱搪塞、拖延时间,但只要我方依据道理、仗义执言,顺应形势、加以引导,始终坚持下去,估计他们也没有理由来为难我们。及早谋划,那么困难的事情也许会逐渐变得容易;失去现在这个机会,那么容易的事情也会逐渐变得困难。想来总理衙门,一定还会通知出使美国、日本、秘鲁的大臣崔国因,督促他与日本外部协商,先在小吕宋设立领事,以便逐步推广,以符合原来的决议。
至于英国对待我国华侨,较为公允。臣观察各国在英国属地设立领事,被视为平常之事,向来没有阻挠。而且我了解到英国君臣的用意,很希望与中国互相增进友好关系,大概不会在这类事件上稍微露出歧视中国的样子。最近臣与英国外部商议,请求按照各国的惯例,在英国属地根据情况适宜地派遣领事。即使他们不肯马上答应,臣也打算坚持原来的主张,再三再四地与他们磋磨。先在香港、仰光、新金山等埠,斟酌设立一两名领事,而槟榔屿等六处,也应当审视当地地势和人数,从长计议。由此推广开来,法国、荷兰的各属地,也许也会比较容易着手。
臣并非不知道洋人性情坚韧,每商量一件事,必定有很多波折。然而如果不怕繁琐地动笔动口,不掺杂游移不定的意见,不搞乱轻重缓急的顺序,或许能稍微收到一些效果。因为:保护的周密了,民生就会厚实,而不仅仅是开拓商务;财力充裕了,眼前的忧虑就能缓解,而不仅仅是致力于遥远的征略;布置广泛了,众人的意志就能联结,同时还能了解敌情;呼吁少了,国家的体面就能保持,同时还能消除外来的欺侮。臣为了海外数百万生灵着想,不敢稍加安于沉默。
所有关于在英国所属各埠拟设领事,并统筹南洋各岛派遣官员的先后次序和理由,恭敬地写成奏折陈述如上。伏乞皇上圣明鉴察并给予指示。谨此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