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事物的认识通常是靠感官,比如草莓,百分之九十的信息靠眼睛和舌头获得,红不红?甜不甜?剩下的百分之十,可能会交给鼻子。这很像婴儿,不管拿到什么东西都先塞嘴里尝一尝。不得不说,这个娘胎里与生俱来的优良习惯,我至今还保持得比较好。
习惯这样的操作后,我发现自己文章里常用的形容词大多是跟感官有关的,长或短,冷或暖,香或臭,甜或酸……当然也有更细致一点的,比如《木楼梯与高跟鞋》里,高跟鞋踩在木楼梯上发出优雅的笃笃声,“是莫扎特歌剧《魔笛》序曲那种节奏,高傲的,神秘的,与木楼梯这个天然的大音箱产生共振”。
我对城市的认识,就是通过我人生轨迹上无数个感官体验拼凑起来的。之所以单说城市,是因为我的人生轨迹上就没有乡村二字;出生于四线小城市潮州,到深圳特区读大学,又到一线大城市广州工作至今。农村对我来说就是度假的地方,或是春节走亲戚的地方,以至于对金色稻田的想象,都离不开城市里的剧场。你们可能想象不到一个严重缺乏农村生活经验的人,对乡村的渴望可以造作到什么程度。有一阵我热衷于收集各种大自然的“遗物”,被秋天抛弃而冬天不愿意收留的松果,被采伐工人判定为无用边角料的细竹子……都在我的工作室安了家。我企图借助这些实物丰满我对乡村的想象,后来经过多次尝试,我终于很明确给自己下了定论:体验是不可替代的,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写好乡土文学。
幸运的是,我勉强尚在“青年”之列,有这样的自知之明为时未晚。更幸运的是,即便没有乡土作为对照,我的城市观也不是平面的,从四线小城市到一线大城市这一路的种种感官认识,构建了我眼中立体的、多维的城市观。
比如说,对时间的感知。
在小城潮州,时间是可以被看见的,如早市活蹦乱跳的鱼虾,被蒸汽顶着跳舞的铜壶盖,刚开始泡颜色很深的工夫茶。到了中午,热气腾腾的粿条汤上堆满牛杂,或者是肉丸,当然还得有几片绿色的菜叶子点缀。都是随意烫一下就捞上来的,肉可能带着红,绿叶还清脆,正好配颜色已淡的工夫茶。傍晚的户外属于降价甩卖的海鲜,屋内则属于摆满桌子的晚餐和聒噪的电视。到了凌晨,一切交给人头涌动的消夜档……时间就跟挂在墙上的钟一样,每一步都走得清清楚楚,看得见,吃得着。
在大城市里,时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知不觉就溜走了。下班时间不太确定,吃饭时间也不太确定,有时候忙着忙着一抬头天都黑了,才惊觉自己还没吃晚饭。时间不是像钟表那样“走”的,而是“飞”的,“时光飞逝”这类词就是为大城市量身定做。
城市里的时间飞哪儿去了呢?很可笑,它抢了“公里”“千米”的饭碗,成了一个单位,一个拿来衡量距离的单位。
——你上班远吗?
——还行,有地铁,四十多分钟就能到。如果搭公交就远了,两个小时都不一定到得了。
发现没有?以时间为单位的“距离”是不确定的,因不同交通工具而异。这对一个凭感觉活着的人来说十分不友好,所有判断都可能是错的。初到大城市的我每次外出都战战兢兢,即便如此还经常会有诸如错过车、提前太多到达这样的事发生。为了适应大城市动辄以“小时”为计量单位的超长距离,我不得不额外付出我生命中许多个无辜的“小时”。
后来我选定地铁为主要出行方式,不为别的,只因它在时间上最好把握。一条深入地下的长长轨道像尺子一样准确度量时间,让我在大城市里拥有了难得的时间掌控权,有一种回到小城市的错觉。
我搭乘地铁上班、下班,几年后终于发现自己的理解还是过于保守。它不仅是好掌控的问题,还友好地给我提供了“额外”的时间。就像游戏里的隐藏关卡,属于每一个洞悉地铁秘密的人。发现这个秘密源于我开始在地铁上观察、写作。
在地铁上观察并不乏味,哪怕这个线路你坐过无数次,哪怕你每次进的都是固定的那节车厢,一切也都崭新而陌生。我的很多小说都是在地铁上完成的,在随便哪节车厢都能轻易找到我小说人物的原型。一个个陌生人的故事在拥挤摇晃的车厢里成型,最后变成铅字。是的,当我不把通勤时间排斥在工作生活之外,我便解锁了“隐藏关卡”,到达了地铁赠予我的另一层空间。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地铁的这种“恩惠”实际上是一种弥补。看看地铁站点规划图,你就会发现它其实是城市扩张的主力大将,它延伸到哪儿,城市就扩张到哪儿,先把你需要的通勤距离拉大,然后再给你点补偿和安慰。
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开始开车上下班了。旁观者清。
不同的交通工具带给人的感官体验是迥异的,我开始把精力用于挖掘城市道路的秘密:堵的,不堵的;摄像头多的,摄像头少的;平整的,崎岖的……久了我就发现即便同一条路在不同时间点也是不一样的,能看到落日的,能赶上网红餐厅门口还有车位的,能刚好看到放学的娃飞扑进家长怀里的……。开车没有办法写作,即便有什么灵感,等下了车可能记得,也可能不记得。这样我的注意力就大部分都在观察城市的喜怒哀乐上了。有时不惜绕远路,只因为那条路可以经过一棵姿态很特别的树,那棵树让我想起诗和远方。
如果说地铁上额外的时间是地铁的馈赠,那这算是我自己向城市道路讨要的福利吧。汽车带我跨越更长的距离,也让我看清楚城市的光鲜本就是靠距离撑起来的。从人与人之间,到房子与房子之间,新区与旧区之间,最终扩展到日与夜之间。距离成就了城市的光鲜,也带来了城市的焦虑。烦躁急促的喇叭声、车子相撞之后的争吵声、强行穿插惹来的咒骂声、协管员的哨子声,都是大城市独有的焦虑。
大城市太大了,不仅大,还一直在生长。
没错,城市与农作物一样是生长着的,对比几十年前的城区图和现在的城区图,一目了然。不同的是它的生长倚仗的不是自然规律,而是经济或者其他社会学范畴的规律,对大多数人来说存在认知门槛。你没有办法像种一株番茄一样知道它会怎么长叶开花结果,也没有办法像买海鲜一样拿在手里掂几下就知道哪只的肉更结实,农村经验与小城市经验在大城市里都不适用,几乎是开盲盒式的生长。城市里的种种焦虑就是这种盲盒式的生长造成的,比如人与人之间因距离造成的交流障碍,比如过长的通勤时间带来的不幸福感,比如住在蜗居、“鸽子笼”的局促感……
我用不太擅长理性思考的脑袋揣度: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可能就是汽车。
连我这样没有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农田是人种出来的,但农田从不侵占人住的房子,也不大可能侵占人走的路。汽车可不像农田那么老实,它也是人造出来的,却肆意挤压人的生活空间,把原本可以成为市集的街道压缩成边上一条细长的人行道,把原本可以拿来踢球的广场变成汽车过夜的家……城市的主人早就不是人了,是汽车。
人不反抗吗?不反抗。相反,大多数人乐此不疲当起车子的奴隶,背上债也要买,一为便捷,二为舒适。也有人是为车头上虽小但从不会被人忽略的LOGO。我也开车,也当车奴,即便我知道它就是个阴谋也逃脱不开。汽车本质上与地铁一样,都是与城市的生长“勾结”在一起的;不同的是,地铁还知道伪装,是“地下交易”,汽车的侵占就赤裸裸在大太阳底下进行,没人逃脱得掉。
何况城市的生长也跟人的生长一样,胳膊是胳膊,腿是腿,心脏是心脏。每一处都有明确的等级之分,住在CBD心脏位置与住在脚指甲位置,能一样吗?还是得靠车,每个人都想通过缩短交通时间来拉近自己与这座城市的距离。
我断定汽车的野心不会止步于大城市,迟早会入侵二三线城市。
还是低估了它。
当我看到潮州居然在“堵城”排行榜上居高不下时,才惊觉汽车的魔爪竟已伸到四线小城市去了。此后每次回乡,我都忍不住观察这些车都是哪来的。节假日什么车牌都有,平日里塞在路上的,几乎都是粤U,本地车。本地人要开车做什么?城区就那么大,印象中踩个单车就能绕全城。现在可好,狭小的城区道路,密密麻麻挤满寸步难行的小汽车。
有一次,我跟潮州的旧同学约吃饭,就在旧城区。我是走路去的,迟迟不见那位同学赴约,一问,果然塞在了路上,也就两三公里,我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我问她怎么不开摩托车?她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说她已经好久不开摩托车了。
小城还是我以前熟悉的小城,狭窄的道路两旁摆满小摊,各种熟悉的美食冒着热气;小城又不是我以前生活的那个小城了,已经被汽车攻陷,小摊挤在路边汽车与汽车的夹缝间,从摊前路过的汽车多于行人。我怎么都想不明白家乡的人们何以这么轻易沦陷,明明走路可达的距离却非要开车,莫非小城市的人流行用这样的方式来拉近与大城市的距离?
大概这就是大城市与小城市在时空之间的博弈吧,大城市羡慕小城市运筹帷幄的便捷却不断在开拓新疆域,小城市羡慕大城市无边的浩瀚却又将双腿牢牢拴在舒适区里。
一个特殊的“围城”。
我大学之后就留在大城市,不好说属于“围城”里还是外。小城离我渐远,大城尚属陌生。我的大城市体验是有缺陷的,地铁也好,汽车也好,在交通工具上的感官体验始终像看装在袋子里的东西,隔着一层透明塑料膜。
意识到这一点,得感谢“五条人乐队”。
我的工作室在广州大学城。这是一个岛,是“高校+高新科技区+村落+荒山野岭”的神奇组合,自带诞生传奇故事的体质。我在这里好些年了,小说写了上百万字,却没有一个字是从这个岛上生长出来的,更别说传奇。听说五条人乐队的仁科和阿茂也曾经在这岛上的穗石村住着,我天天开车从这个村子口路过,却是从手机上“听说”这个消息。仁科的生活轨迹跟我有点雷同,都是从海边小城来到广州,不同的是他用脚丈量了这两者的区别,我没有。
用脚丈量脚下的土地似乎是艺术家的本能,城市以它庞大复杂的身躯嘲笑这种本能。唯一对这种本能保持友好的是城中村,一种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特殊存在。
广州有很多城中村。它们是城市一口吞下又嚼不烂的食物残渣,通常以破破烂烂的姿态存在。仁科和阿茂大概从这里得到了从小城市到大城市的最佳过渡,从一个界限模糊的地方开始深度体验这座大城市。他们穿着人字拖在村里晃悠,手里拎着塑料袋装的三无食品,他们看到“农村已科学地长出了城市”,看到“城市又艺术地长出了农村”,他们悠闲地在农村找猪,又在城市里找猪,经过梦幻丽莎发廊,跟广东姑娘跳舞,看阿珍爱上了阿强…… 他们的成功不是没有道理的,“接地气”三个字需要许许多多真切的、独家的感官生活体验来支撑。他们的体验全都融进了气质里,抹不掉的。很明显他们掌握了一种独辟蹊径的时空魔法,足以应对眼前百变的城市。
目前我对城市的最新理解是一个树形的雕塑。它不像一棵真的树那样逐渐变换大小和形状,你不会知道它什么时候变化。一旦变化都是毁灭性的,一下是石头的,一下是石膏的,一下又是什么新型材料的,即便一直保持一棵树的形状,也绝不会是原来的那棵树。
不确定性正是城市最迷人的地方,也是很多人痛苦的根源。
又爱,又恨,这才是城市。
现在的我更乐于在城市的不确定中去寻找确定的东西。这些确定的东西是不分乡村或城市的。比如,求生的本能,对安全感的渴望,再怎么被生活挤压都无法完全抹灭的善,不经意间流露的共情,即便在超市买菜也渴望搭根葱的那种人情味,在喧闹的KTV都无法掩饰的孤独,还有自原始社会就留传下来的生存智慧、草根策略等等。它们就像是人从娘胎带来的种子,不管是扔在泥土里还是钢筋水泥里,都有机会生根发芽。只是在城市璀璨的灯光下它们可能藏匿得更深,更难挖掘,需要一台更先进、功能更强大、能迅速适应各种变化的挖掘机。
城市文学就是那台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