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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

2023-02-03 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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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文论的发展演变来看,文学价值论和文学本质论一样,都是一种现代文学理论观念与话语。诗言志、诗缘情和文以载道之类说法,都是古人的诗文功用观念与话语形态,反映了体用合一和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与思想观念。中国文论现代转型发展,在外国文论影响下带来文学观念冲突与交融,文学本质论和价值论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理论观念到话语形态不断走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变革与建构。尤其是新时期以来文学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一方面与文学本质论问题相关,即依据对文学本质的认识来理解和阐释文学的价值功能;另一方面与文学实践的现实发展要求相关,即从文学与现实需要的关系来认识文学的意义价值。前者涉及有关学理性问题的理论探讨,后者关涉对文学实践价值取向的认识。当代文学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正是在这种视野融合中不断推进。

一、中国文论现代转型与文学社会作用论的建构

20世纪初中国文论现代转型,带来了文学理论观念与话语形态的根本转变,在外国现代文论影响下,逐渐形成和建构了文学反映论、文学表现论、文学象征论等现代文论形态。文学价值论方面,引入了价值、功能、文学作用、文学意义等现代概念,开启了现代文学价值观念的建构与嬗变。中国文论现代转型之初,受外国文论影响而建构现代文学价值观念和文论话语,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受西方文论和美学观念影响,建构现代“文学价值”论观念和话语。20世纪初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引入康德和叔本华的美学观点评论《红楼梦》这部经典作品,分别从“美学上之价值”和“伦理学上之价值”进行分析阐释,把文学价值的观念和话语引入了我国现代文学评论。理论建构方面,20年代初梅光迪讲授文学理论课程并编著《文学概论讲义》,开始把“文学价值”和“文学功能”等概念引进来讲述文学的意义与评价等理论问题。30年代老舍《文学概论讲义》也引入了文学价值概念讨论文学的特质与价值,具体探讨了“文艺本身的价值”和“作品的价值”,包括美的价值、情感的价值、想象的价值等。可见国外的文学价值论观念和话语已经引入我国文学研究,不过在那个阶段尚未形成广泛影响,也还谈不上系统性理论建构。

二是我国传统文学观念现代转换,并且与国外理论观念相融合,形成现代“文学作用”论观念和话语。我国历来有尚“用”文化传统,讲究经世致用和体、用合一,重视文学艺术对于社会和人生的功能作用。这个传统在近现代文论转型中传承下来,仍然占有重要地位。鲁迅早期诗学代表作《摩罗诗力说》既受到尼采美学和浪漫主义文学精神影响,也承继了传统文化的尚用观念,文中主要讲文学对于社会人生的作用,认为不能拿文学去跟经济、工商和史学之类的社会功用相比,文学的作用主要是启迪人生和涵养人之神思。“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就是说文学的作用主要在于影响人的精神和情感,有益于世道人心,这是一种“无用之用”的特殊作用。随着五四启蒙时期的“文学革命”向着民主革命时代的“革命文学”转型,逐渐形成革命现实主义文学主潮,文学观念更多受到马克思主义文论和苏联文论影响,在此基础上形成和建构了文学反映论,其中包括“文学社会作用”论的价值观念与话语形态。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文艺本质论方面,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反映论和意识形态论文艺观,阐明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文艺从属于一定的阶级和政治,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特性。在文艺价值观方面,则是来源于列宁文艺思想,阐明文艺应当为人民大众和革命事业服务,起到团结人民、教育人民、帮助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这是一种革命功利主义的文艺观。这种“社会作用”论文艺观念一直贯穿于以革命现实主义为主导的现当代文学发展潮流之中,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学习借鉴苏联文论,这种文论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在本质论方面强调文艺反映生活和意识形态的特性,在价值论方面较多使用“文学意义”或“文学作用”之类概念,并且将其归入文学本质特性,阐述文学作品具有教育和认识上的意义与美学意义。当时苏联文论教材差不多都是这种讲法,很少见到“文学价值”之类的概念和理论阐述。受苏联文论影响,这一时期我国学者编写的文论教材也主要论述“文学的社会作用”“文学的任务”等问题,涉及文学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美学作用等。60年代我国文论摆脱苏联文论教条化影响,由周扬主持编著了两本统编文论教材,建构了本土化的文学反映论理论体系,其中主要阐述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以群主编的教材《文学的基本原理》在题为“文学对社会生活的作用”章节,阐明“文学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不是直接产生的,而是通过对人们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鼓舞人们去改造自己和自己周围的环境,影响社会生活的发展。”文学的社会作用表现为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所谓认识作用即“人们通过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可以了解到各个时代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获得丰富生动的社会历史知识和生活知识,提高观察生活、认识生活的能力”。教育作用是由于文学反映生活必然表现作家对生活的态度与评价,寄寓作家的社会理想与思想情感,因而对读者的思想情感产生影响作用。美感作用在于作家按照一定的审美观念进行艺术创造和审美表现,因而有助于人们增进审美感受能力和陶冶性情,培养高尚的艺术趣味和健康的审美观念。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同样是论述“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体表现为“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将文学的认识、教育和审美作用三者联系起来加以论证。新时期初的文论体系差不多仍是如此,不过有些理论观念及其话语方式开始有所调整,对“文学社会作用”理论内涵的阐释有所变化,将以前的“工具论”思维转换为“功能论”观念,即从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出发,看到文学还有反思和创造新生活的作用,“文学不仅反映生活,还要帮助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这是文学的社会作用的最终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过去的理论视野,从文学的多功能特点来说明文学的社会作用,标志着文学社会作用论观念的当代革新。

文学反映论体系及文学社会作用论观念与话语在新时期之前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此间很少见到别的理论观念和话语表述,具有那个时代的鲜明特点。这种情况到新时期之后才有较大改观,从理论观念到话语方式都发生了很大转变,对此有必要加以总结和反思。有学者分析认为,在讨论文学价值功能之类问题时,需要把“功能”与“作用”概念区别开来,“尽管从表面看功能和作用在某些方面类似,但它们在性质上却不相同。文学的功能可以体现文学的本质属性,是文学发挥的直接作用,即发挥的同文学属性一致的效能。或者说,文学的功能是在文学特有属性范围内发挥的作用,也是文学本质的体现”。“如果文学发生的效能并不是其内在的和固有的,这种效能就是作用。作用是文学的一般用途,既可以体现文学的本质属性,也可以体现文学的非本质属性。”从这种反思分析来看,过去的“文学社会作用”论确实有过于功利化的问题,对文学的本质属性和丰富的价值内涵重视不够。因此,新时期文论变革体现在文学价值观念方面,便是由“文学社会作用”论向着更加学理化和系统化的文学价值功能论转换,并且其内在价值观念也相应发生多维度的变革拓展。

二、新时期以来文学价值论的多维度变革拓展

新时期文学价值论观念变革与话语建构,首先表现为将文学价值、功能等概念重新引入当代文论,这既与价值论哲学兴起的背景有关,也是当代文论研究不断推进的结果。新时期翻译引进了不少国外价值论著作,如维塞尔《自然价值》、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马斯洛等《人类价值新论》和《人的潜能和价值》、布罗日克《价值与评价》、牧口常三郎《价值哲学》、芬德莱《价值论伦理学》等。我国学界也出现了一批价值论研究成果,如李连科《世界的意义——价值论》、李德顺《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杜齐才《价值与价值观念》、司马云杰《文化价值论》、王玉樑《价值哲学》、袁贵仁《价值学引论》等。这些成果既推进了哲学思维变革,也对各相关学科产生了很大影响。随之文学价值论研究也兴盛起来,一方面翻译引进国外理论资源,如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桑原武夫《文学序说》和浜田正秀《文艺学概论》等都有关于文学价值、美的价值和价值标准、文学批评与价值判断等相关论述。另一方面文论界展开了文学价值论探讨,如郑国铨《论文学的价值观念》、陶东风《从价值和价值评价看文学活动》、李春青《试论文学价值的二重性》等论文;程麻《文学价值论》、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冯宪光《文学价值的追求》、李春青《文学价值学引论》、敏泽和党圣元《文学价值论》等专著。这些研究成果具有宽阔的理论视野,深化了对文学价值功能的认识,推动了文学价值论走向系统性理论建构。从新时期观念嬗变与话语重建的总体情况来看,文学价值论呈现出多维度变革拓展趋向,其中比较突出、引起普遍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形态。

其一,文学审美论变革带来审美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过去文学反映论体系中虽然也涉及文学的审美作用,但毕竟处于从属性地位而意义有限。新时期文学审美论变革将“审美”提升到本体论地位,强化了文学审美价值功能。其中有各种不同情况,一种情况是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等理论建构,用审美论改造原来的文学观念,形成以审美为主导的文学价值功能系统。在一些学者看来,文学价值功能是一个由认识、审美、教育、交际等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审美功能是这个系统中首先发挥的功能,“文学的其它功能都必须以审美功能为依据,为前提”。换言之,“文学的其它功能,不可能采取独立的方式存在,而只能寓于审美功能之中。如果其它功能竟能脱离审美功能而存在,那末这种作品就不可能是文学作品。”也有学者指出,文学功能系统包括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娱乐作用,然而最根本的是文学审美的中介作用,“我们只有抓住审美体验这一心理中介来考察文学各方面的社会功能才能获得全面而正确的认识”。还有不少学者表达类似看法,把文学审美价值功能提升到了最突出乃至最高的地位,以此来统摄整个文学价值功能系统。一些新编文论教材也以这种文学审美论观念进行理论重建,如在文学社会作用论框架内首先把“文学的审美作用”单列出来阐述,以突出其特殊地位;或把文学价值功能概括为“以审美为主导的多功能统一”,以及“以审美为主导的系统性作用”;或认为文艺作品最根本的是审美价值,否则就不称其为文学艺术,“文学艺术的其他价值,都必须以审美价值的存在为依托……审美价值是文学艺术多元价值中最基本最本质的价值功能”。这些教材可见新时期文学审美价值论变革发展的新趋向。另一种情况是直接阐发“纯文学”“纯审美”文学价值观。有学者说,所谓纯文学之“纯”,大致上具有文体的“纯正”、精神的“纯洁”、情感的“纯真”几种含义,无论把哪一种含义作为“纯文学”的标准,“纯文学”的内涵都与文学的“自主性”基本相同,其目的在于追求文学的自主性与自律性。这种“纯文学”观和新“审美原则”,带来了文学研究一系列变化,还引起了“重写文学史”讨论以及各种重写文学史现象。有学者总结说:“突出文学的审美性和文学史写作的审美标准”应当是值得理解与肯定的,但过于强调文学的审美性又显得有些矫枉过正,乃至成为一种“对审美的偏执”。上述文学审美论变革转向及其审美价值论观念嬗变,从积极方面而言有利于促进文学理论批评的自主性和自律性创新发展,但过于以纯审美排斥其他价值功能,这种“新的美学原则”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对此也值得总结和反思。

其二,“人学”文论变革及人文精神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新时期重新提出“文学是人学”的命题并进行讨论,引起人性、人道主义问题争论,由此形成了文论界的“人学”探讨热潮,空前地突出了文学的人文精神与价值功能。这一命题推进到文学主体性问题讨论,要求恢复文学中失落了的主体性,反对把人当作对象客体和服务工具,真正向文学的“人学”精神复归。这种文学观念进入当代文论体系建构,将文学定义为“主体的特殊活动”,阐述文学活动是根源于人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内在精神需要,从而通过创造一个文学的对象世界来满足这种需要。文学活动的特性在于自由,“文学是主体的特殊活动,是自由地达到自由的活动。所以,文学活动处在自由的最高位置上”。这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过去反映论或审美论的文学观念,显示出文学价值观念变革发展的新趋向。到20世纪90年代,大众文化兴起和文艺大众化发展带来了“人文精神危机”,引发了文学界的“人文精神”问题讨论,针对文艺大众化的过于娱乐化和功利化等问题,学界开始倡导文学精神价值重建,主张重建新人文精神、新理性精神等新的文学价值观念。有学者阐述说,这是“一种以现代性为指导,以新人文精神为内涵与核心,以交往对话精神为思维方式的理性精神,这是在以我为主导基础上的一种对人类一切有价值东西实行兼容并包的、开放的实践理性”。由此便引入了马克思主义文论及其人学价值观的探讨,一些学者主张,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的人学价值论,尤其是批判人性异化和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引入当代文论,才能深化对“文学是人学”命题的讨论,切实推进当代文学价值论建设。在上述讨论基础上,一些文论教材把这种新理性或新人文精神纳入“文学是人学”命题进行阐释,强调“文学本质上是‘人化’的还是‘物化’的,在当代就成为一个关系着文学的前途命运的严峻问题。我们认为,要扭转当代文学的物化趋势,在理论上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就是重申文学是人学……文学是人为了人而创造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人的自我认识、提升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境界而存在和发展的”。这既是从理论上阐明文学的“人学”本质特性与价值功能,也是针对文艺现实的认识和价值评判。上述“人学”文论价值观念变革及话语建构,一方面反映了当代文学实践中人的主体意识觉醒和强化的新现实,反映了当代文论的人文精神价值内涵不断丰富;另一方面也反过来为说明和解释文学现象开拓了新的理论视野,对推动文学实践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其三,文化研究转向及文学文化价值论观念嬗变与话语建构。20世纪末以来,我国文学与文化进入新的转型发展阶段,文学走向与大众消费文化交织融合的泛化发展,随之出现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转向的新趋势,带来更深层次的文学价值观念变革,即从过去比较注重自主性和纯粹化的文学价值观念,走向复合型的文学文化价值观念,当代文论话语形态也相应发生历史性变革。有学者说:“当前中国正处于复杂多变的社会转型期,人们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文化价值的困惑、危机和冲突。在此背景下倡导价值重估,加强对现有大众文化价值取向的反思,在判断大众文化价值‘是什么’的基础上尝试解决大众文化价值‘应该怎样’的问题,通过文艺和文化批评引领大众走出现代文化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随着学界对大众文化价值问题展开讨论,推动了当代文学文化价值观念走向多重融合和辩证发展,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相互关系问题。一是大众文艺价值观与精英文化价值观的关系。应当看到和肯定大众文化中所蕴含的民主性价值诉求,防止站在“精英文化”立场贬抑大众文化;也要看到大众文化发展中存在的“三俗”等问题,担当起文化批判的责任,这是当代文学文化批评所应当坚守的辩证融合的价值观念。二是大众文艺价值观与经典文化价值观的关系。这不仅涉及对经典作品本身如何认识评价,更在于引导人们反思当代文学文化发展应当拥有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观。这就需要在大众文艺价值观与经典文化价值观的视野融合基础上,寻求建构当代文学文化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坐标,从而在当代文学文化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价值导向作用。三是大众文艺价值观与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关系。有学者指出,要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当代文化价值体系重建起到引领作用,就应当将核心价值观自然地融入各类文艺和文化中,尤其要寻找到核心价值观与大众文化的契合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大众文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能够让大众看到和听到,进而入心和入脑,而这一转化过程离不开“大众文化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也有学者认为,从当前我国文化现实来看,主流价值是一种具备价值导向的文化理念,“这种主流价值观的导向是符合人民大众的价值追求和内心愿望的,它并不是悬在空中的口号,而在于大众个体的积极实践,以求得国家意志与大众意愿的统一”。上述观点着眼于大众文艺与主流价值观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力求更好地实现彼此之间的价值融合,推动当代文学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这种新的文学价值理念也逐渐进入当代文论体系建构。

三、当代文学价值论观念与话语的多元综合建构

文学价值论既是一个现代文学理论问题,也是一种现代文学观念,从20世纪初以来经过了颇为复杂的历史性发展演变,进入新时期以来更是历经不同阶段的多维度深入探讨,显示了当代文论的理论自觉。在此基础上,当代文学价值论观念与话语才有可能进一步走向多元综合的系统化理论建构。

首先,从理论概念演变情况来看,当代文学价值论观念不断走向自觉成熟的学理化探讨与话语建构。20世纪初现代文论创建中,“价值”“文学价值”“美学价值”等理论概念早已引入,表明现代文学价值观念开始形成。但后来此类概念使用和学理性探讨没有得到延续,而是更多转换到“文学作用”“文学意义”之类概念及其问题阐述上来。虽说文学作用和意义也是属于文学价值功能方面的问题,但显然更偏重于社会功用性的观念。我国现当代文论和文学研究长期使用“文学社会作用”概念,注重文学外部关系研究和社会价值功能,而对于文学的丰富价值内涵和多方面艺术功能则重视不足。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论重新引入“文学价值”等概念并且不断深化学理性探讨,这些概念逐渐进入文学理论教材,改变了过去千篇一律讲“文学社会作用”的状况,标志着文学价值论走向了系统性理论建构。

新时期文论重新讨论文学价值论问题,也还存在将“文学价值”与“文学功能”混而不分的问题,不少论著和教材都是将两者混而论之,理论概念和学理逻辑模糊不清。随着当代文论研究不断深化推进,学界增强了基本概念规范使用和界定方面的自觉意识。前面说到有学者对文学“功能”与“作用”概念进行区别分析,便体现了这种理论自觉,而对“文学价值”与“文学功能”进一步区分阐释,又显然是一种学理探讨的推进。如有教材专设章节论述“文学价值与功能”,关于“文学价值”,主要依据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学说,论述文学价值的创造、文学价值的系统性生成等问题,进而讨论文学价值系统与其他价值系统的区别与整合,以及真、善、美不同价值之间的关系;关于“文学功能”,则将其阐释为文学价值的外化与实现,包括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审美与娱乐功能等,构成以审美为中介的文学功能系统。新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文学理论》也是设专章论述“文学的价值与功能”,对基本概念的涵义做了更加明确的界定,显得更为成熟和更具有学理性。编者指出,文学的价值与功能都是文学的社会意义和作用的集中体现,从文学价值方面看,“价值是一个揭示客观事物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关系范畴”,而“文学价值是文学作品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属性。文学价值越大,对人与社会产生的影响也就越大。”文学价值的生成与实现,一方面与客观社会生活因素相关,另一方面与作家艺术创造和读者阅读接受的主观条件相关。从文学功能方面看,“文学功能是文学价值属性的实际反映和体现。文学功能存在的内在依据是文学的价值。文学的功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存在于功能的系统之中。通过对文学功能的认识,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文学性质和价值的理解。”在这个基本定位的基础上,再进而阐述文学功能的整体系统和各种具体的文学功能。可见对于文学价值与功能等基本概念及其理论内涵,学界不断走向自觉和成熟的学理性理解与阐释。

其次,从文学价值论观念嬗变方面来看,是在开放性和多向度的创新探索基础上,进一步走向多元融合的创新性理论建构。如上节所述,新时期以来当代文学价值论走向了开放性和多向度的创新,形成了文学审美论变革中的文学审美价值论、“人学”文论系统中的人文精神价值论、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与文化价值论等多维度拓展的基本格局。如果说当代文学价值论变革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那么前一阶段即进入新世纪之前,主要是适应新时期文学创新发展要求,不断拓展理论视野,注重开放性和多向度的理论创新发展;而在进入新世纪后,就是在前期多元创新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综合性的理论建构。

这主要体现在一些面向21世纪的新编文论教材当中,以《文学理论》为例,除如上所说对文学价值与功能的概念内涵明确区分界定,更重要的是对文学价值与功能观念的系统性理论阐述。在文学价值观念方面,此教材则着重阐明文学价值与价值观的关系,以及文学价值作为主客观统一的产物是如何生成与实现的,然后论述文学价值的多样性与主导价值。一方面,文学价值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系统,包含多层次、多方面的价值因素和价值内容,因此具有多样性。就具体内涵而论,文学价值可分为人文价值、伦理价值、审美价值、文化价值、交往价值、科学价值、商业价值等;就价值的意义和效果而论,文学价值又可分为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积极价值和消极价值、短暂价值和长久价值、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显在价值和潜在价值等。另一方面,在多样性的文学价值中包含主导价值,如我国古代“文以载道”的传统等,而当代文学的主导价值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反映,体现在为人民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价值取向之中。再从古今中外人们对于文学价值的认识来看,可以在文学审美理想的意义上概括为文学的真、善、美价值,这些价值理念具有极为丰富的理论内涵及其现实意义,需要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当代阐释。在文学功能观念方面,整体上包括最基本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以及其他方面的凝聚功能、益智功能、心理补偿功能等。任何文学功能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各种功能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形成整体性,体现在文学对人的情感、理想、信念、道德、人格等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基于现当代文学发展以及人们对于文学功能的普遍共识,文学的认识和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仍然是更为突出的方面,这既需要从学理逻辑揭示这些文学功能形成的社会历史依据,也应当着眼于社会实践阐明这些文学功能的现实意义。从历史观点看,过去的文学社会作用论虽不再居于主导地位,但从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着眼来理解和说明文学价值功能仍然是当代文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自身的合理性和理论意义。在经历了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论的历史反思与发展变革之后,这种文学社会作用论观念仍在传承,并且被纳入新的文论体系中来,作为文学价值观念整体系统中的一个方面进行理论阐释,这应当是符合理论逻辑和历史要求的。

总之,文学价值论作为一种现代文学理论观念与话语,是在中国文论现代转型中逐渐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也是在现当代文学和文论的发展变革中不断实现理论观念嬗变与话语重构。尤其是经过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论发展变革与创新探索,文学价值与功能的理论探讨得到了切实推进,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富有学理性的理论认识,由此走向比较全面和系统性的理论观念与话语建构,为当代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的价值评判与意义阐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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